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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一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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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限价房成为牟利工具

(2007-07-02 09:28:11)
    北京正在逐步履行自己有关限价房的诺言。
    6月29日,北京推出了第三批“两限房”(限价格、限户型面积的商品房,亦称限价房)地块。这三个组团地块位于朝阳区常营乡,面积约101万平方米。
此前,北京已推出两批共5个限价房地块,面积约144万平方米。三批限价房用地,总面积245万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的规划,今年将建设300万平方米的限价房。其余50多万平方米限价房用地将在三季度向市场推出。
    限价房与同区域的商品房相比,最大的优势正是它的价格。如第三批常营乡地块,预计售价为5900元/平米,其周边的商品房售价已达1万元左右。第一批限价房的清河西三旗地块,限价6350元/平方米,同一地域的华润置地橡树湾二期售价已突破12500元。
    虽然北京房价也在不断上涨,但公平地说,北京市在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并非不作为。三年实施“两个一千万”工程,从目前一批接一批地推出限价房和廉租房地块的情况看,北京市兑现自己的承诺,是认真的。
    三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限价房和廉租房,与庞大的住房需求相比,与规模巨大的商品房开发数量相比,也许比例尚小,但我们将会发现,限价房在平抑房价过快上涨方面将发挥它的作用。这一点,北京市坚持建设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并且让经济适用房平抑房价过快上涨方面,已有证明。尤其是1998年-2002年,北京房价涨幅一直在可控范围,经济适用房扮演了重要角色。
    建设限价房,是落实国家70/90政策的具体体现。我们不得不问,除了北京市,还有哪个城市也制定了明确的规划,给予居民明确的预期,在有步骤、有秩序地建设限价房?
    当然有,但很少。
    限价房对于调控房地产市场尤其是稳定房价的重要作用,无须论证。其他尚未启动限价房建设的城市,纵有一万个理由,与满足居民正常的住房需求相比,与调整住房结构相比,与稳定过快上涨的房价相比,与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相比,这些理由都是苍白的,也是站不住脚的。因此,其他城市,尤其是房价上涨速度过快的城市,应该向北京市学习,立即制定限价房和廉租房建设规划,立即启动包括限价房在内的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建设。
    应当提醒的是,正因为限价房与其周边商品房之间存在较大的价格落差,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防止限价房建设和销售过程中的寻租行为。
    经济适用房销售过程中的弊端应该防范。据说,北京天通苑地区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号,已从此前的10万元炒高至18万元。据知情人士称,即使如此,购买者也趋之若鹜,原因就在于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价格落差,使购买者仍有利可图。若不严格设防,限价房也完全可能出现这种现象。
    毫无疑问,限价房不可能敞开销售,而是有资格和条件限制的。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是居民收入)不完善、监管不够严密的情况下,限价房销售应突出强调它的信息公示制度。譬如,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居民,在符合初审条件之后,在当地媒体、网络先行公示;随后,在购买者所在的单位进行公示。对于违规购买限价房的居民,应当建立惩戒制度。譬如,一旦被举报或查出隐瞒收入和住房条件购买限价房的居民,记入其信用档案,商业银行从严控制或不予发放信贷等,有此不良记录的公务员暂缓晋职、加薪,购买者所在单位违规出具收入和住房证明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等。
    限价房应卖给那些真正需要、符合条件的居民,而不应成为某些部门和个人的牟利工具。
 
    (文章发于2007年7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地产版,标题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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