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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自拔》第十章 好大一朵浮云 (2006-08-17 17:08:06)

第十章好大一朵浮云

(1)
点到第三杯“绝对”的时候,丁苗苗才提着一双高跟鞋出现在我面前:“真够郁闷的,一下出租车一脚踩进下水道铁栅里,一提脚,根折了。幸亏拎着上次鲁扬落我家的球鞋,想着还给她,先穿着吧。渴死我了!”她一抬手端起我面前的杯子一口喝下,辣得直皱眉头:“你怎么还喝这玩意儿,老喝这么烈的酒小心生不出孩子!”

“你丫咒我!鲁扬怎么还不来,给她打个电话催催,我手机没电了,我说你怎么不把那破鞋扔了啊!”

“你才破鞋呢,一千多块刚买的,我舍不得。你怎么一出门手机就没电啊,省电话费也不能这样儿啊。”苗苗一边嘟囔一边掏包。

“我不像你,我现在无业游民,吃喝别人的,不自由啊!”

“操!我手机呢!”苗苗狂翻包,猛抬头,“丢了!落出租上了,车上我还打电话来着!我操!”

“那走吧,先跟你挂失手机卡,然后咱买新鞋去,乖。”

“我怎么这么倒霉啊!”苗苗提起断了跟的高跟鞋,瞅了一眼又使劲摔到地上,嘴角一抽一抽眼看就要来劲。

“哭啥啊,老大不小的了,丢人不!不就丢一手机么,姐给你买新的。”

“我怎么这么倒霉!刚买的鞋,一上脚就断跟,手机也丢了,快三十了还没个男朋友,我怎么这么点儿背啊……”苗苗越哭越伤心,满腔郁闷喷薄而出,“高,你说我哪儿笔别人差了!那些男的瞎了眼了啊!”

“你哪儿哪儿都不差,不过你现在是继续跟这儿想男人呢,还是跟我买手机去呢?”

苗苗止住哭,看着我,认真的想了想:“买手机……”

这不结了!这女人!

“咱跟这儿再等会儿鲁扬,丫不是做手机的么,看看能不能给弄个不要钱的。”我帮沉浸在悲痛中的丁小妞要了一杯特浓巧克力,听说巧克力能消除抑郁,想了想,又给自己点了一杯。

(2)
没多久,鲁扬来了:“傻缺!”她手一推苗苗脑袋,“手机丢了?”

我和苗苗对视一眼,然后同时望向鲁扬,画外音起:天~外~飞~仙~~仙~~仙~~

“看什么看!喏,给你手机!”鲁扬从包里掏出那只贴得花里胡哨稀里哗啦挂着一大把挂坠的“索爱”,“没错儿吧?一般人儿不可能把手机造成这样儿。”

苗苗手捧一般人儿造不出来的小手机,看着鲁扬,一脸不可思议。我也完全没词儿,面容呆滞,眼神儿估计和丁苗苗一样白痴。

“再看!再看我害羞给你们看啊!”鲁扬敲着小手指头做娇羞状。

呃!我差点吐出大前天吃的茴香馅儿饺子。

“去死吧你们!”鲁扬忿然,觉得自己一活力或面儿的老娘们儿做一个纯女人的表情本事天经地义,竟然也会招致非议。

“赶紧说说怎么回事。”当事人丁某有点儿急不可耐的打听小手机离开她的这一段时间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挨饿受冻。

“今儿谁买单啊?”鲁扬顾左右而言他。我心想反正不管我事儿,顾及轮不到我一待业青年。

“我我我!”苗苗相当会来事儿啊,我一看这情况,连忙叫过服务生,偷摸给自己点了第四杯“绝对”。

“少爷!”鲁扬这一声招呼让我立马喷了,“给三个姐姐开瓶儿‘叉圈儿’!”这女人!够狠!

“别啊!姐!一瓶儿咱仨也喝不完,小饮怡情大醉伤身啊,你要真想喝回头儿我给你从我爸酒柜里顺。跟这儿你就饶了我吧,都不富裕,劳动人民吭哧憋肚勤劳致富不偷不抢挣俩钱儿,容易么我!就说我那手机失而复得了吧,现在的市场价还不如这瓶儿酒钱呢!”苗苗这一大篇儿话,把服务生也听乐了,端着酒瓶儿站一边儿,还不忘添乱:“三位小姐,给您打开吧?”

“别啊!小哥!你真想看你姐姐我掏不起钱压你店里啊!”

“行了行了,看你倒霉催的,姐姐我今儿刚报销完出差的钱,我请。”鲁扬本来也没想着让她掏钱,这里面儿没我什么事儿,蹭吃喝的感觉太好了。

“我在来这儿的路上接了一个电话,”鲁扬终于要说了,“一看号码是苗苗,我就接了,一听声儿,男的。他说你坐他车,手机落他这儿了,他就拨了呼叫列表里的第一个号,说他现在在王府井附近,让我在台湾饭店门口等他。我就去了,远远看见一帅哥跟门口转悠,我过去问师傅您捡着一手机吧,丫看着我满脸迷茫吐噜出一串韩语,我心说你一来华旅游的大韩帅哥,咋憔悴的和跑完夜车加长途的出租司机一样,可见摊上一操蛋旅行社。正瞎琢磨呢,冲我走过来一男的,说你等我呢吧,你朋友手机什么样儿啊?我说,‘索爱’的,红色的,翻盖的,花里胡哨挂了一大串的。他就把手机给我了,我就来了,就这么简单。”

“帅么帅么?”苗苗关心的是这个,我脑子里瞬间闪过捡手机捡出火花的恶俗故事。

“挺帅的,不过岁数快赶上你爸了。”

一阵哄笑,我顿悟,自己又一次被通俗文学给骗了。

(3)
生活终究不是爱情小说,我无数次发出这样的感叹。漂亮女白领和英俊出租司机每天都在这个城市邂逅,但我从来没听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谈这样一场匪夷所思的恋爱。在两个人的生活背景文化氛围没有交集的情况下催生出的爱情,也只是一场冲动惩罚。

上大学的时候,校门口有一趟公交车,帅哥扎堆儿。我曾经非常迷恋一个帅哥售票员,每次坐上他的车都和捡了十块钱一样欣喜若狂。但是有一天,我在他旁边扶着铁杆站着,深情地看着他,他当然也深情的看着——窗外,车路过安静的展览路,特别有气氛。但是,突然,帅哥拉开车窗往外飞出一口浓痰。瞬间,完全破灭。

帅哥?长的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生活中处处有真理,我随时悟道,立地成佛。

从此,我对单纯的好看完全不感冒,并且总是抑制不住的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幻想:擦身而过的时尚前卫的大男孩可能不洗内裤不换袜子吃饭吧唧嘴;隔壁桌的精明干练的男白领可能一肚子坏水儿正憋着劲挤走对面的女白领;刚下车的那个风度翩翩的成功男子可能一回家卸下行头露出两只香港脚狂搓狂抠外加患有严重痔疮。

外表夺目的男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我打心眼儿里还是外表至上,认为长得好看就有义务完美无缺。既然人无完人,帅哥也不能避免生活怪癖,所以我就挑了老格。老格不丑,扎人堆儿里再找不到的那种,这样的长相搭配香港脚才天衣无缝,完美无缺。倘若被你发现,你的他除了长得不精益求精之外,其他都无可挑剔,那简直就是本世纪最大的surprise!开party庆祝都不过分。

且不说现在的漂亮小男孩儿,几乎都有一个毛病就是阴气过重,个个白白净净,懂得美容保养,日日面膜敷脸,对上帝赋予的漂亮皮囊倍加珍爱。难怪现在有人叫嚣,即将进入男色时代。但是,一个漂亮男人摆家里,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看场足球赛直喊粗野,摔一跤先扶正帽子高呼形象第一,敲着兰花指说人家最喜欢三毛和张爱玲。有如上症状的男士,麻烦您挥刀自宫,别再危害人间。

即使不是假女人,男人太漂亮,女人怎么能有安全感。时间长了,漂亮男人和别的女人多说两句话,都可能横遭盘问。这世上本来没有婚外恋,盘问的多了,也就问出了婚外恋,何来安定团结。

生活幸福的大多相貌平平,这又是一条真理。

(4)
喜欢漂亮男人的丁苗苗其实也明白这些,天天盘旋在她身边的帅哥型男不在少数,可她上次交往正式男友还是大学时期,她说现在身边的男人只是调味品,各种口味都有,可是当不了主食。但是,她也曾经几乎挨上一个漂亮男人。

话说,酒吧精英丁苗苗从后海赶场三里屯,瞬间从胡同深处的静谧茶吧一头扎进花花世界,一派摇曳生姿莺歌燕舞灯光魅影靡靡之音。在后海茶馆听几个老人家讲那过去的事情听到昏昏欲睡的丁某,马上如鱼得水活蹦乱跳。她到底也不明白她爸为什么管那么无聊的聚会叫做天伦之乐。

当时,她穿着一条白色雪纺长裙,质地轻盈超凡脱俗,也没画太浓的妆,靠着吧台,一边喝着甜甜的绿茶威士忌,一边四下寻摸熟人。一口酒没咽干净,身边飘过一个帅影,宽肩细腰,松松的套一件厚质棉麻白衬衫,合体的深灰色窄裤,一脸空姐式的迷人微笑。丁某马上倾倒,迅速爱上这个惊艳男子。

男人在她身边坐下,要了一杯龙舌兰,苗苗两眼直勾勾的盯着人家,把一脑子淫荡下流写在了脸上。男人端着酒杯,看着正前方,并不去迎合苗苗火热的眼光,开口了:“你今天穿的和平时很不一样。”

天!这表明他已经注意她很久了!苗苗差点儿很没起子的晕过去,好友磁性的声音,以前怎么没注意到这个尤物!“我刚从父母那儿出来。”苗苗小声儿有点儿兴奋的颤抖。

男人嘴角微微漾起,“挺好看的,平常的Party Queen,也有另一面。”

勾引!赤裸裸的勾引!这男的,老枪了!

“谢谢。”苗苗咽了一口唾沫才没扑上去亲那男的,端着Party Queen的范儿微笑颔首,一句恰到好处的恭维可以极大的膨胀女人的自尊心。

“你以前没注意过我么?我注意你很久了,你很漂亮。”

直白的恭维,这男人作风很老美,莫非是ABC?苗苗心想,要是早注意到你,你小子早被老娘收了。

“你今天没和朋友一起,所以我主动出现了,我不喜欢和别的男人争风吃醋。”漂亮男人继续说,微笑着盯着苗苗看。

“他们比你差远了!那帮写字楼里混出来的男的,一个个面无血色,人气儿都快没了。”苗苗说的真是实话,她最烦男的比她白。

“换个地方聊聊?”男人试探。

苗苗看表,“早点儿吧?我刚进来,再坐会儿。”苗苗虚晃一枪,诱敌深入,对男人发过来的问号软吸收,装装糊涂显得女人多矜持,男人多急不可耐。

“那就再坐坐,不过我们应该去那边,”男人眼神飘了一下角落阴暗处的沙发,“吧台太不舒服了,而且容易让人疏远。”

“那你想怎么和我亲近啊?”苗苗凑过红唇,吐气如兰。

“过去,就知道了。”我靠,这男的绝对是美味毒药,明知来者不善却无法抵御其诱惑,颇有点儿义无反顾慷慨就义的架势。

晕晕乎乎的做到阴暗处,不知怎的就纠缠到一起,然后两人悄然离去。

第二天一早,丁苗苗迷迷糊糊的醒来,就觉得自己有点儿荒淫无度,还不知道男人叫什么干什么的就这么苟且了,太不靠谱了。

男人已经起身穿戴好,苗苗挂着眼屎傻看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男人还是那微笑,看着她,从皮夹里掏出几张红钱轻轻放在床头柜上。

丁苗苗瞬间清醒,光着屁股一跃而起:“老娘不是鸡!”

“我知道,不过你要是不要这个钱,就得付我钱了,因为我是鸭。”

苗苗愣了,什么意思?男人把她按回被窝,温柔的像对待新婚妻子,“在我的概念里,这事儿就是交易,但是我挺喜欢你的,也真注意你很久,所以不收你钱,可是总要有个人要收钱,所以我觉得我给你钱。”什么逻辑!鸭就是这逻辑?!

“那一后……”苗苗脑子跟不上了。

“小姐,我的收费很贵的。而且别的晚上,我还要开工。”男人微笑,苗苗突然觉得这微笑很像发哥。男人把门轻轻带上。

苗苗一个人躺在被窝里生了半天闷气。

之后很多天,苗苗再也没去那个酒吧,她感觉自己真有点儿爱上那个与众不同的牛郎,也许不能算爱,而说成是致命吸引力更合适。总之,苗苗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那个微笑。

有一天,苗苗心情不好,一个人在三里屯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突然听到那个嗓音,回头寻找,终于遭遇迷人微笑,男人怀中拥着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一看就像京郊土大款常年性饥渴的原配。男人擦肩而过,回头,调皮地对苗苗挤下眼镜,还是那微笑。

那个男人,后来我们打听到,花名阿郎。

(5)
很长时间,花痴丁苗苗陷于对那个微笑的无限思念中,声称那个阿郎式的男人也爱上了自己。急得我没词儿了,牙缝里挤出一句“婊子无情”,翻来覆去来回说。说时间长了,突然醒悟,这世上很多男人实际比婊子还无情。风月场上的人见多了男欢女爱,真动了情还就是真感情了吧。没准。

苗苗说,那个男人只留下一个记忆:回眸一笑百媚生。

我心说,帅哥就是那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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