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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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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24 14:32:08

        在施行团团友的大食会中,有一位拿了一个乐声牌的lumix DMC LX1 型号的相机拍照,借来玩一把,结果爱不释手,即刻到相熟的相机店购买。

     

        “乐声牌一向以卖电器为主,近年来才出相机,所以在我们这种传统的店铺里没出售,要买的话,可得到电器行。”店员说。

     

        去了“泰行”找,他们说不代理乐声,见卖手机的店铺的玻璃橱窗中也有相机,卖的是小巧的lumix DMC---FX9型号,并不是我要的。

     

        为什么?我喜欢LX1,是因为它有一个和Ricoh GR 一样的28MM广角镜头,用惯了,其它的都觉得狭,已无回头路,终于买到,研究一番。

     

    第一,它有八百四十万像素。

    第二,装上一张最大容量的2GB记忆卡,以2800*21606M品质来拍,可以记录六百三十张照片,够矣。

    第三,为四倍变焦,从28—112MM,光圈为F2.8.

    第四,25寸的LC荧幕光亮,颜色也美,不似普通的电子机,看到的比拍出来的丑。

    第五,闪光灯内藏在左角里面,不注意的话还以为不设闪光灯,其实这架相机感光灵敏,闪光灯除了背光时补助,几乎无用武之地。

    第六,有防震的光学影像稳定系统。

     

        最巧妙的是它有十四种场景模式:日间肖像、夜间肖像、运动、风景、夜景、孩子、柔肤、阳光、派对、烟花、雪景、星空、自拍肖像,最后一个,也是我最爱的,是“食物”。

     

        这次去杭州,把吃过的莱都用食物模式拍下,竟然有专业摄影师的水准,是傻瓜机中,最傻瓜的傻,天下第一傻瓜。

     

        美中不足的是,镜头盖并非内藏,像古老机一样盖上,拨下,下个型号,应该会改进吧,到时再买一个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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