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购不租仅是观念使然?
■章林晓 2007-7-2
前不久,在南京“对话中国”高层论坛上,龙永图先生“把脉听诊”中国房地产市场时认为:“最主要的症结在于,老百姓没有改变观念,每个人都想买房,其实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是一般官员说出这种话来,人们或许还能勉强接受,但是,此话是从原中国入世谈判代表龙永图先生口中说出的,引起广泛的舆论反弹也在情理之中——中国老百姓只想购房不想租房,难道仅仅是没有改变观念造成的?
许多人应该都还记得,在2005年8月21日的“花都汽车论坛”上,龙永图先生与原分管汽车工业的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就自主汽车品牌的问题曾展开过一场激烈的辩论,人们称之为“龙何之争”。“龙何之争”孰是孰非,不是我们这里所要探讨的。不过,从“龙何之争”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出龙永图先生是信奉或者说是欣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
西方主流经济学有一个基本立论点,那就是理性人假设,即相信每个人都会基于自己的约束条件做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选择,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在约束条件下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的结果。当一个人轻率地指责别人观念错误的时候,很可能是他本人犯了“致命自负”的错误。当“老百姓没有改变观念,每个人都想买房”时,究竟是老百姓不够理性,还是龙永图先生俨然把自己当成了“真理标准”的化身?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这确实是中国民众传统的观念,或者说是一代又一代人美好的理想,甚至是我们的先辈浴血奋斗的目标。但是,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中,并非只有这个“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同样是我们的传统观念。但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究的是,为什么现在许多人不仅要弃“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这个传统于不顾,还要反其道而行之,“节衣缩食”地为已成年的子孙辈们购房贡献出自己的养命钱呢?不知龙永图先生在拿美国人与中国人作对比时,可曾想过没有,让中国普通民众纷纷放弃一个传统观念,而又对另一个传统观念坚守不放的背后有些什么呢?
薛涌在《访问学者为什么拖家带口地出国》一文中说:一些文科的访问学者,拿美国基金会或大学的钱出来,一年也就两万多美元,两万多养一家,单从经济地位上讲,就像北京、上海的民工。然而,收入虽低,但想办法在好学区租一个最便宜的小公寓,孩子就进了优秀的公立学校。薛涌说,他刚搬到波士顿时,问学区办公室孩子入学的手续,对方说,拿一个印有家庭住址的水电公司的账单的信封到学校办公室登记就行了。他依言而行,果然5分钟时间孩子就入学了。那么,美国5分钟能办成的事,在中国要花多长时间呢?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中国,一个小青年如果刚刚大学毕业,单独一人闯荡世界,租房住或许还问题不大。但是,奉行独身主义的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都得男婚女嫁、生儿育女。但按现行中国绝大多数城市的户籍迁移规定,如果租房住,孩子的户口落在哪儿?孩子上学的学校又在哪里?不要说5分钟想办成,恐怕5年也办不成。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即便是单身租房,目前也很可能会遭遇麻烦种种。你知道房东什么时候会涨房租、涨幅多大?你知道房东什么时候会将你扫地出门?那么,去租政府的廉租房总可以避免这种种麻烦或威胁了吧?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幸运地租到政府的廉租房呢?有统计数据显示,自1998年以来,全国共解决了50多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但据保守估计,全国需要保障的家庭有上千万户。在已经解决的50多万户中,也只有7万多户享受了实物配租,其他家庭都是以租金补贴或减免的方式得到的保障。另据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有4个地级城市和141个县级城市甚至连廉租房制度都没建立。
国外住房供应大致分两部分:市场化供应和保障性供应。或许让主张“一般的房价让市场去调节”、“政府所有精力则应放在建立完善廉租房体系上”的龙永图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美国虽然奉行市场机制,但是美国却通过居住法及租金控制政策限制了租金的年增长率(即每年不能超过某一限度)。另外美国政府还通过法案直接对某些区域和公寓实行租金控制(Rent-Control)。对房租加以控制其实就是意味着对房价的变相控制,正是这种控制,让人们拥有了或租房或购房的从容选择。无独有偶,不单单是美国,德国同样如此。在德国,租房者利益不但受到《房租价格法》的保护(这项法律中有明确细致的条款禁止房东乱收租金),而且为了增加房租价格透明度,德国许多城市还制定有“房租明镜”价目表,列出该城市各种房产的大致租价。房东和租房者虽然可以就具体租金进行协商,但最终价格只能确定在这个价目表所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房租明镜”价目表通常由各个城市的住房管理机构、租房者协会以及住房中介商协会等机构在对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共同制定。
如果中国的租房者能得到这样的保护,而且在户籍等方面也能够享受与购房者同等的待遇,中国民众难道还会犯龙永图先生眼中的“非常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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