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司马光对“三家分晋”发表的议论。
原文:
臣光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何謂禮?紀綱是也;何謂分?君臣是也;何謂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廣,兆民之眾,受制於一人,雖有絕倫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豈非以禮為之綱紀哉!是故天子統三公,三公率諸侯,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貴以臨賤,賤以承貴。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根本之制支葉;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衛心腹,支葉之庇本根。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
司马光在这一段中提到了“礼、名、分”并进行了阐释。其实这就是古代中国的社会体制,所以他说:“是故天子統三公,三公率諸侯,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貴以臨賤,賤以承貴。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根本之制支葉;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衛心腹,支葉之庇本根。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这在等级制度之下的层层统治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这种制度在当时是很有作用的,能维持社会的安定,并且使得社会处于有秩序的运转之中。而这一切的根基却是“礼”:“礼”在古代中国与祭祀有关。而在商周时期,祭祀的仪礼就呈现了等级区别,从祭祀折射到人间关系也必然体现出一种等级次序。(参考葛兆光《中国思想史》)“何謂禮?紀綱是也”,司马光如是说,这说明了“礼”是社会规范。而“礼”的外延是很广泛的。儒家经典里面就有“三礼”——《周礼》、《仪礼》、《礼记》,包含了做人的规范,国家体制的规范,思想道德的规范等等。
有了作为纲纪的“礼”对社会进行规范并建立了社会秩序之后,人在社会关系中需要名与分,我认为这个“分”具有两个意义:一是地位的差异和区别;二是分工。那为什么司马光说“何謂名?公、侯、卿、大夫是也”这句话中没有平民百姓的“名”呢?我认为是平民百姓的地位太低,而且在古代中国平民百姓大多数是只有姓没有名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