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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林曾经是我的同事。十多年前,因为行政区划调整,他调到了别的地方工作,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前几天,我远远地看到一个人长得很像他,就问身边和他熟悉的同事。同事告诉我,辛林刚“出来”,被判了15年,罪名是强奸罪和伤害罪。被他奸污的是他的亲生女儿、被他伤害的是他的妻子。
我惊呆了!他怎么会这样?
辛林今年该50出头了吧。我和他说是“同事”,其实只是在一个大院里上班。我在政府部门,他在事业单位,而且还是单位的领导。在我的印象中,辛林是一个不苟言笑、办事认真、勤俭朴实的人。他怎么犯下如此伤天害理、做出禽兽不如的事呢?
大约是1993年,辛林所在的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全区的名额有10个,本来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是,通过辛林的操作,位列第十四名的年仅21岁的倩芳也被录取了。
后来,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辛林总是和倩芳粘在一块儿。人们虽然议论纷纷,指指点点,但毕竟只是猜测,并没有实据。可是,最有感觉的应该是辛林的妻子王丽。
妻子发现辛林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而辛林对她的态度也是越来越恶劣,甚至到了非打即骂的境地。终于有一天,王丽发现了辛林与倩芳的婚外情。王丽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与辛林吵闹起来,结果被辛林打断了一根肋骨。更令人发指的是,辛林竟然用烟头将妻子的乳房烫烂了多处!
王丽经受不住折磨,就来到离家120公里远的弟弟所在的城市。弟弟王坤是个律师,见姐姐被折磨成这样,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他就带着姐姐回去,搜集了许多证据,打算起诉辛林。
其实,王丽只想让弟弟教训一下辛林,并不打算真的起诉辛林,更不想和他离婚。况且,他实在不愿意自己年仅14岁的女儿失去父母和家庭。
王坤理解姐姐,就建议姐姐先征求一下女儿艳艳的意见,毕竟孩子大了,有自己的见解,也有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的权利。当王丽问艳艳是不是同意父母离婚时,艳艳立即放声大哭,边哭边坚决地说:“爸爸不是人!你们一定要离婚!”
王丽感觉不对劲,女儿平常是疼爱父亲的,怎么能这样说他呢?就问到底怎么回事。在王丽的一再追问下,艳艳终于说出了实情:就在妈妈不在家时,她被亲生父亲奸污了!
王丽震惊了!她毫不迟疑地与弟弟王坤一道去了法院。最终,禽兽父亲辛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开除了公职。由于辛林在狱中表现尚可,被提前两年释放回家。
虎毒尚且不食子,何况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单位领导!辛林的所作所为受到了人们的唾弃和责骂,为世人所不齿!他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代价。只是,他女儿艳艳所受到的残害谁又能安抚得了!至今,已接近30岁的艳艳还是独身,整日面容苍白,沉默不语。时光并没有将她心中的阴影消除,她心灵的伤口至今一定还在滴血!有期徒刑毕竟有期,但是,无辜的艳艳却在饱受的无期的折磨!
唉,希望世上少一些悲剧,少一些禽兽!祝愿艳艳能彻底地挣脱心灵枷锁,早日步入正常的生活轨道!
正是:
如此父亲是禽兽
面目可憎又丑陋
千刀万刮方解恨
判处徒刑决不够
图文无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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