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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百态(媒介篇)

(2006-07-13 17:28:28)
《众生百态》未修改版(媒介篇)
——论游戏公司中的一些职位

声明:

本文中所提及的每一个职位,都是我曾经担任过我的职位。在本文中,不论我对这些职位是夸还是骂,都不表示我对站在这些职位上工作的人有任何意见。

一、 媒介

《黑社会2:以和为贵》里,飞机说:“混了这么久,很多人不认识,也没有人认识我飞机。”——这是一个黑社会里响当当的狠角色的心声。我要说,假如飞机去一个游戏公司做媒介,他就绝对不会有影片里这种遗憾的感慨了。

因为迄今为止,在游戏公司的所有职位里,我最羡慕、最欣赏、最嫉妒、最看不起最不愿意做的职位是,媒介。很多时候在媒体眼中,媒介代表了一个公司的声音。并不是因为媒介本身具有与此相应的身份和权利,而是因为作为游戏公司唯一的对外接口,媒介的作用被夸大了,同时作为一个游戏公司里花钱最多的人,媒介是最不称职的。

大多数游戏公司在真正录用一个媒介的时候,通常只有两个要求:1、拥有媒体资源;2、性格外向,擅长人际沟通。假如市场部的头再是个单身的,可能还会要求媒介相貌甜美并且无男友。假如市场部的头色胆再大一点,自己单不单身也敢提这样的要求,媒介单不单身也无所谓。我就知道甚至不少市场部经理还会要求媒介能经常加班、可以一起与媒体吃饭、唱歌、出去玩,——但事实上录用以后的更多时间里,是让媒介陪他自己做这些事情。

这样的要求实在舍本求末并且居心叵测。站在一家公司的角度来讲,媒介的媒体资源其实是非常可有可无的。即使今天存在一个做媒介的强者,他是业界所有游戏媒体销售主管级人物的、同母异父的亲哥亲弟亲姐以及亲妹妹,就算她再豁得开跟这些亲戚一起乱伦,也绝无可能让所有媒体都给她所在的公司免费上一年广告吧?据我所知,国内某著名游戏门户网站总经理的亲妹妹所在的游戏公司,也都要花钱才能在这网站上打广告。

而即使是一个对游戏行业的媒体一无所知,甚至连游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你让他去给业内所有游戏媒体连投三个月广告,他的人脉关系网可以在一天之内就建立起来,并且比任何业界老鸟的关系网都要牢靠。我这是想告诉你,其实在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游戏公司里,做媒介是件很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假如你有一条很聪明并听话的狗,并且你训练得当的话,拿着媒体的合同盖个章并通知财务付款这样的活,它也完全能够胜任。

我自己曾经几次兼做过媒介的工作,我认为一个媒介,真正应该做的工作是正确的分析媒体的风格特点,包括:1、刊物的文章风格;2、刊物的读者群构成;3、刊物的发行量和销量;4、刊物的主要覆盖地区;5、刊物编辑的特点;6、随时掌握刊物动向……等等这些。并根据这些,随时向负责人进行汇报,用专业的分析让公司产品在正确的媒体上,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广告和软文投放。

一个合格的媒介,应该有他自己对媒体的见解和认识,并有一套自己的,有效分析媒体的手段。一个合格的媒介,不会听信媒体销售人员任何天花乱坠的吹嘘,他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去考察,去分析。

具体点说,媒介与媒体之间的见面,仅应该是建立起联系,而不是交个能一起花公家钱的朋友;去了解媒体,而不应该是上课似的听媒体夸夸其谈;应该谈的是如何在双方都能接受的限度内合理利用媒体资源,而不是如何在双方都能接受的限度内神不知鬼不觉的拿返点;在具体合作的洽谈中获得怎样的优惠条件应该是对媒介口才的考验,而不是对媒介人脉资源的考验。——人脉资源对一个真正合格的媒介而言,应该起到如虎添翼的作用,而不应该是工作的基础。

之所以几乎没有游戏公司对媒介做出这样的要求,就外在因素而言,是因为广告公司、乃至媒体为了能拉广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比如说,本该是媒介工作范围内的媒体分析和投放总结,广告公司给做了;本应是媒介工作范围内的投放计划,媒体给做了。我认识几位做媒介的强者,能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让各媒体报投放计划给他们,他们改也不改的就拿着媒体给做的投放计划就建议公司把钱花了出去,让我一度怀疑他们是媒体上演无间道在厂商安插的内应。假如这样的媒介出现在足球场上,必然是穿着己方球衣的对方后卫。而对于这样的媒介来说,假如他们公司有钱而有哪个媒体竟没能骗到,实在是那个销售职业生涯中的一大败笔。

而就内在因素而言,之所以许多新冒头的中小公司对媒介的人脉资源竟比媒体分析能力更看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脉关系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欠款时间的多少和长短,以及在不花钱、少花钱的情况下利用这人脉关系网能获得更多的免费资源。——当然,“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欠款时间的多少和长短”无疑更加重要一些。

——但问题是,假如让一条狗来做媒介的话,媒体会更加的无可奈何啊?这就要说到,目前游戏业界的公司里,媒介尚有着狗所无法替代的功能。譬如说带上一条狗去和媒体吃饭,其视觉效果就远不及带个美女那么赏心悦目;而带条狗去唱KTV,其听觉效果再好也不会比一个哪怕唱歌跑调的美女好哪里去。所以我觉得,其实对于目前业界大多数游戏公司而言,招聘媒介只要求相貌就可以了,有没有媒体资源分明是脱了裤子放屁嘛。当然成本总归也是要比狗高的,抛开美女不能拿根骨头就打发掉不说,至少好狗是不拿回扣的。

当然,要做到以上这些要求是很难的。就我自己而言,莫说以上这些要求,就连目前游戏公司普遍对媒介的要求都做不到。首先我不是女人,也就谈不上面容是否端庄、娇好和甜美。其次我个人而言,很讨厌和媒体的人有事没事聚在一起以交流思想、探讨合作内容为名义瞎扯淡。除此以外,我在许多方面也都不具备做媒介的条件。

比如说,现在游戏业界的绝大多数媒介,以替公司欠钱为己任,在欠款过程中谎话不断且态度之过分理由之搞笑让人匪夷所思。我估计许多媒介在公司需要投放广告而又没有广告费用的情况下,每天都会被噩梦惊醒,醒后第一件事是检讨自己,怎么还没把钱欠出去。而我个人曾不止一次的拿自己工资去垫广告费和稿费。有一次我曾经在的公司欠了媒体的款,媒体总三更半夜的打电话来,企图通过干扰我睡眠的方式报复我个人。结果他发现我不但没关机而且没睡觉,我告诉他原因是我这人欠别人钱就睡不着觉。

在广告登完没钱还款的时候,许多媒介竟然无数次以“这两天”、“下星期”、“下个月”为时间单位拖欠,更有甚者还能以“想让我们还款就再给打一期广告”为理由拒付。——据我所知,不少媒体都有过因为长期被多家游戏公司这么巨额的欠款而险些倒闭的经历,当然,也确实有个别媒体因此就真倒闭了。而我的实际经验告诉我,如实的告诉媒体一个确切的,真正可以结款的日期,媒体是可以表示理解的。谁没有个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

就我个人的经历而言,有次写稿子时就被某游戏公司这么连续拖欠了4000多元稿费长达三个月之久。期间我找过问我约稿的媒介无数次,答案都是“下星期”、“月底”或者“下月”。后来一怒之下找了他们的副总经理,对方肯定的告诉我“下个月中一定有确切的消息告诉你”。结果第二个月月中那家游戏公司就倒闭了,据说欠媒体的广告费是我稿费的不知多少倍。我不知道被这家游戏公司欠了款的媒体作何感受,反正我的感想是:领导同志说话就是管用。

再比如说,现在游戏业界的绝大多数媒介,以花同样甚至更低的钱为基础,向媒体索要更多的免费资源为荣,以此体现自己的能力,用于邀功,还对媒体摆出高姿态来百般刁难。我发自内心的认为,公司对公司的合作应该建立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力争达到双赢的局面,而非一味的损人利己、引鸠止渴。我认为高姿态应该是通过长期合作和设身处地的为对方着想,换来对方自己都觉得不替你做点什么不合适,而不是穷凶极恶的像在使唤丫头。

我始终坚定的认为这种对媒体的压榨也实在不算什么功劳,钱是公司花的、广告位是媒体卖的,软文版面是文案、作者辛苦写的,媒介充其量不过是从中协调各方的资源,——这种刨坟似的挖地三尺,能让媒体心甘情愿的为你服务么?如果不能,这算好的协调么?所以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退一万步说,我觉得压榨媒体的最底限,也得是让媒体“痛,并快乐着”吧?如果这般折磨媒体之后,要是再不给媒体付款,我都想替媒体问:“痛是有了,快乐呢?”

那个总经理把自己亲妹妹介绍给游戏公司做媒介的著名游戏门户网站,在04年率先提出所有游戏公司的广告必须预付。我为这个游戏门户网站喝彩,同时也为游戏行业感到悲哀,因为这意味着游戏公司和媒体之间已经彻底的失去了信任。

还比如说,投给媒体的广告费是公司的钱不是媒介个人的钱,现在游戏业界的绝大多数媒介却狐假虎威的,投完广告费利马摇身一变,拿了人家的返点还作威作福,俨然一个大爷。游戏行业早期有新入行的媒介,拿着两、三千元的工资,傻到拿完回扣就敢买一身数千元的行头再买笔记本电脑买车,结果立刻落了个被开除的下场。我宁愿游戏业界这样的媒介能多一点,傻,但傻得可爱,至少他不虚伪。

还有一个真实的事,说北京有个游戏公司的媒介出门在外赶上天降大雨,这媒介二话不说讨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立刻有媒体的销售跑去给他送伞还打车送他回公司。我觉得正如俗话说横人都是怂人惯出来的,像这样的媒体、这样的销售,能少一点最好。——总得来说,我觉得广告投放这种事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和买白菜没什么太大区别。即使说掏钱的就是爷爷卖广告的就是孙子,这爷爷也绝不该是媒介来当,即使说媒介够资格当这爷爷,其当爷爷的范围也仅应局限于业务范围之内,并且,媒介和销售都是出来打工的,对人起码的尊重还是应该有的吧?

我觉得按我所说的要求,——假设那些要求是合理的,正确的,那么目前游戏业界的绝大多数公司的媒介,不是站在数轴的原点上,甚至是站在了数轴的负轴上。这样的媒介的工作,无疑是扭曲的,是变态的,是畸形的。

这样的媒介,至少我是做不来的。在能做出此类事情的媒介里,我并不排除其中有些人都是在其领导的授意下的无奈之举,但不论这些行为的幕后操纵者是谁,作为一个媒介而言,也用不着把领导的意图如此发扬光大吧?所以即使排除一切的外因,媒介自己对以上行为绝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媒介,肯定无法改变什么。但,凭良心做事总是可以做到的吧?不去改正错误,也不去扩大错误总能做到的吧?

在这里,我想送给所有媒介,以及媒介背后的那些黑手们一句普普通通话。这句话你们翻开每一份广告合同,都能在第一页里醒目的位置找到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属本合同”,——而那是广告合同,不是卖身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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