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篇我努力写到客观,因为关于这个地方已经有各种版本的故事和传说:关于遇见,关于江湖;关于膨胀着商业化的村落里,过客们如何如何来往着寻找一点穿越和寄托。基本上朋友知道我要去丽江以后,第一个反应都是:你要去艳遇啊?
所以把艳遇这件事情放在最前面写吧,我基本上无法阻止自己学术性的觉得这是一个比较有切入点的也有预谋的市场定位。what you want
is what you
see:你想得到什么,你就会比较多的看到什么。于是人们在成都渴望休闲,在丽江渴望艳遇---与其说几率比较大,不如说客官们本身的期待就比较多。问题是,艳遇这事儿还真是个要求在黑灯瞎火里还能眼力不错电力充足的技术活儿。大白天的,在丽江青石板小黑瓦的街道上,阳光灿烂的,你再怎么对上眼儿再怎么明着暗着的送秋波,也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一种白瞎。至于晚上,在丽江那些传说中的酒吧里,灯光一暗,小酒一喝,哀伤或者放肆的调调弹唱了起来,各种泡与被泡,也就顺理成章了。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艳遇在其他地方的其他酒吧也比比皆是。只不过在丽江,好像艳遇成了很多人到此一游的一项功课。我对目的性太强的浪漫比较无感,很抱歉亲身经历欠奉,只能用一个看客的身份说说。
2011年的最后一天,看到了深夜里最后的一弯月亮。2012年的第一天,看到了清晨中最初的一道曙光。结束跟开始之间有一条微笑着而模糊的界线,我习惯性的分不清应该回忆还是展望,习惯性的不懂得可以怀念还是期待,习惯性的只是知道:班驳又崭新的岁月里,我又一次,在路上。
2011是关于选择和取舍的一年:在哪里生活,做怎样的事情;放弃什么,坚持什么。爱和被爱,习惯和更改。。。。好象一直一直,在离开自己觉得舒适的地方;一遍一遍,在道别自己已经习惯的人。
终于在2011年的最后,觉得疲惫,觉得累了,觉得尘哀落定,而也就因此觉得所有这一路的飘着,是不是真的终于,可以有一个蹋实也值得的结果。讽刺的是,每每以为自己坚强也执着的时候,就总在大同小异的沟沟坎坎里狠很跌倒,然后一再的不停的发现自己终究还是冲动和幼稚。
一直觉得2012会是妖娆的:有始有终,残缺而完整,美丽在世界末日之前。就像充满着我最爱的秋天的整整一年:班驳的季节,也意味着收获。真正的城府,是幼稚过复杂过之后的淡漠,我大概还做不到;所有的辛苦,但愿都在这一年看到一些结果。
快要30
喜欢林宥嘉的版本,短短一分多钟,我听了一百多遍,感动流泪,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去想谁,于是格外心动格外心动格外有感触,那种无处可以着落的想要能够被放任的依赖感。
这七个月,没有心事,没有爱情,于是没有牵挂的,我胖了二十多斤。不再所谓漂亮,不再所谓妖娆。没有什么目标没有什么野心。就是这么踏实的呆着。重复再重复,无所成,我却从没有这么样的,自在着,做我自己其实的我自己,何尝不是一种收获。
你在哪里?让我如此想念而不舍的你?如果尘世这么繁琐,如果我们最后都终于要妥协。那能不能,交给彼此最后的信任和单纯,在尘世退去的那一刻,我不再光鲜亮丽,你不再春风得意。就是,想念,等待。所谓平和。你看穿因为,我不在乎所以。
所谓,那一刻转瞬即逝又一辈子小心翼翼的去呵护的烟火,有没有,这么难得?
前几天终于把海运的行李都送出去了。整整11箱,我十年最好的青春时光。不是个喜欢丢旧东西的人,于是感觉像是一次小小离别,各种依依不舍,虽然只是短暂的分离。
这
一路,从太平洋一头走到另一头,从北冰洋一头走到另一头,亦步亦趋,肩头越来越沉重,心却越来越广阔。过眼云烟的是岁月,如影相随的是经历。MBA之前的
几个月,我最爱的时光,就是那么一个人,背着大大的包,从加拿大西边走回东边,埃德蒙度,卡尔加里,温哥华,多伦多,渥太华,魁北克,蒙特利尔,一路走回
曾经活过痛过长大过的圣约翰。那么在地铁里不知道下一站的游荡,那么在博物馆里对着一副喜欢的画呆坐。
加拿大,我的“十年”。吞噬了多少
过往,给予了多少成长。还是改不了在半夜惊醒,却终于学会在白天无论如何都微笑。生命这么短暂,陌生的城市总是可爱的。旅行,在转角的地方遇到更多的意
外,或者是动人的风景,或者是不期的眼神。这个世界上多少的“永恒”,是因为,“我以为我会置身事外”。
倒数回国的日子,也许因为“回
去”,也许因为“离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宿命”,就像那个肩膀上的行囊,塞进去又塞进去,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它总在那
凌晨从噩梦里惊醒过来,突然觉得被遗弃。下午捧着咖啡站在路边,有那么一刻,想要放弃和认命。但是想到电话那边一直陪我这样哭哭笑笑的人,我想,走路是一个人的事,而快乐是很多人的事。
台风的过后总是有异常晴朗的天。
跋涉的最后但愿有一个终点。越是觉得自己得天独厚的人,往往越会在关键的时候被告知:你远不如自己以为的那样幸运。
人群穿梭,万家灯火,每个人身后都有个起起落落沟沟壑壑,每个人都曾经是笑容娇弱眼神清澈的孩子。然后,我们把自己交给这个世界,一边跌跌撞撞的走着,一边听天由命的活着。
有些人假装的更加难过,有些人假装的更不在乎。但是你剖不剖开,伤口总在那里;你放不放弃,希望并不是总在那里。不如我说,每个二十四小时我都还是很傻很快乐,不管这一天,在哪里结束,不管下一天,从哪里开始。
你多少灯红酒绿,我多少坚强独立。一个和另一个,多少和多少,故作逞强的自得其乐和云淡风轻的不在意。最近各种新疾旧患。仿佛没有一件是顺利的,反而越发觉得应该素面朝天的笑脸相迎。这一篇,纯属虚构,如有巧合,纯属雷同。无聊罢了。
你不知道的是,每天各种的更新,只是为了在你那么多的关注里,不小心,能看到我,看到我“其实”过的很好,不会觉得我是个乏味又脆弱的人。
你不知道的是,周末各种的活动,只是为了不要显得是个宅女,哪怕台风天,哪怕我宁肯好好躲在家里,一杯暖茶一束烛火一本好书的静静窝着。
你不知道的是,平时各种的玩笑,只是为了不让自己悲哀的说最开始的一句,也不要做那个人,每次都在说着最后一句。
多少人,在霓虹里沉迷?多少人,在所谓“温馨”里放弃。我们宁肯选择平凡相依,只为了卑微的,或者退而求其次的那一点点“踏实”和“温暖。我们,就这么放弃了所谓的”爱情“和”寻找“。因为怕受伤怕
么?所谓等待,所谓爱情,都是会刺痛的么?所以我们,都已经老去到不知道冒险?
人事,便在不知不觉中沧桑。爱情,便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一道家常。今天,冷且有雨,站在十字路口,看着那
今天看了两部电影。 一部说的是,天才常常有他疯狂的地方。 一部说的是,人往往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坚定和坚强。 《硅谷传奇》
和 《不道德的交易》。 这篇没有主题。
乔布斯之所以会被缅怀,不仅仅是因为他和他的苹果。 而是因为,他是一个 Dreamer。 其实Dreamer
也有很多,他却把梦想变成现实。 大概比尔盖斯如果有一天去了,不至于如此。 unlike Jobs,Gates 是一个商人。
微软没有文化。
戴安娜对David 说,只是一个晚上,然后我们不要再提起,就当没发生过, 就好好的,过平淡的日子, 慢慢的,我们就会忘记。
其实,人是妙的动物。 越长大,就越不言语不表达。 越是重要的, 开口时越是会轻描淡写。 话少一点的, 就更加惜字如金。
话多一点的,于是就很多鸡毛蒜皮。 失去语言这种能力。 有时候, 大概, 我们就是想张张嘴, 讲讲话,
不然真怕就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样的声音。
鸵鸟可以把脑袋塞进沙子里。 我们也可以把自己塞进被窝里。 一觉醒来,总还会有明天。 实在不行, 几觉醒来,总还会有后天大后天。
不提不讨论, 总会被忘记。 然后,等到很久很久以后, 再被想起, 再被发现, 其实从来就没有忘记过
9月是不间断的忙碌,我很久没有看一部电影哭到眼睛疼。上一次还是《Marley and Me》。
《将爱》都已经下片了几个月,我才后知后觉的被沧桑。文慧和杨铮单纯相爱的那个年月,我还在上高中,满目都是梳着两个辫子笑容温婉的女孩子,用彩色的塑料
绳缠绕起长发,期期的等待着各自生命中那个会奔跑而声音低沉的杨铮。那个年纪,无所谓爱情。快乐就只是一辆单车两张笑脸。
我想念那些年
月,还是用信笺的年代。盘算着日子,去传达室收发洋洋散散熟悉到让人可以从比划里推测心情的字迹。没有网络,没有实际。想念了,就哪怕跋山涉水的也要去看
望。 所有的小情调小脾气,都因为还没有被利益和经历所挥霍,而那么美好。
喜欢,便是每天来来回回的一条路,吃饭时候的头碰头,偶尔穿过人群都在寻找又总能碰上的一个对望。
那个时候我们不说爱只说喜欢。而这个浅浅的喜欢却比之后所谓一次又一次的”爱情“和”将来“给了更多的踏实和真诚。
而
文慧终于长大成徐静蕾,杨铮也变成李亚鹏。我们都在一个又一个红绿灯之间等待,或者在一条又一条斑马线之间穿梭。再没有牙齿雪白的男孩子骑着单车,身后是
一个长发飘逸的女孩子环绕在他的腰间。当年的
辗转反侧,干脆起来写点儿有的没的。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就是很无奈。比如你还有一颗二货的灵魂,却必须装出在一个年龄必须有的 A
股的德行。
真 正觉得自己老了,是2010年冬天,在经历了各种琼瑶剧式的反抗之后,终于屈服去相亲。所以说女人就像奢侈品,一旦 on
sale,就说明你过季了。我曾经玩笑的说过,回到加拿大,一定把那些相亲的经历写成一个连载。无奈很多就那么相成了哥们儿,于是也就不好吐朋友们的槽。
而 在这之前,基本上就是毕业,忙着在一个 white
culture的公司里站稳脚跟,然后又在站稳脚跟以后从东海岸搬家到西海岸,最后扛着双肩背捧着书飘在UBC懒散悠闲的校园里。刘海长发,短裙配靴,晴
天有阳光,雨天够忧郁。念 marketing 或者 finance 的时候以为自己可以看得见 career
path,念卡夫卡或者张爱玲的时候以为似水流年也不过是匆匆一指间。
谁没有年轻过,只不过当你 getting old,
转眼之间,年轻就是那么遥远的概念了。现在想来,大雪后的沙滩,苍白的一片连着海;
或者一个人背包旅行,地铁陌生的一段穿梭到另一段........居然已经是那么遥远的年月了。我再也不会拔了施工工地的
曾经去国外参加文化交流,花很多钱买了一件非常漂亮的衣服。因为太喜欢,所以舍不得穿,除非参加重要会议或在需要表示诚意的场合才穿上身。因为使用率太低,我慢慢忘记了有这样一件衣服。换季时,家人帮我整理衣柜,我才想起它,躲过水洗日晒,他依旧笔挺,款式却己经过时。讪讪地把它小心包好,继续收进柜底,回味起初对它的喜欢,我忍不住感叹那些快乐都成了落花流水。
年青的时候,也曾喜欢过什么人,对方的一点一滴,一颦一笑都让我有无尽的话想要表达。但我总是怯于启齿,小心翼翼地把那些心事静静地窝在心里,折叠得整整齐齐,幻想有一天会勇敢地站在他面前“扑啦啦”全部抖开。等啊等,最终,这些情愫就像一粒种子,种在晒不到太阳又缺乏雨露的泥土里,只能腐烂在密不透风的土壤中。
我们都太喜欢等,固执地相信等待永远没有错,美好的岁月就这样一日又一日被等待消耗掉。生命中的任何事物都有保鲜期。那些美好的愿望,如果只是被郑重地供奉在期盼的桌台上,那么它只能在岁月里积满尘土,当我们在此刻感觉到心中的酸楚,就应该珍重身上衣、眼前人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