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0年11月26日下午1点左右,我在常德租房内突然觉得大脑内有针刺感。大约每一两分钟一次,连续五次且一次比一次强烈。(因为以前受到过脑控谋杀,所以我知道这是次声武器攻击)说明杀手正在不断靠近。我觉得若被杀死在屋内烂成了白骨也不会有人发现,所以决定马上去两三百米外三岔路口监视录像下面去,这样杀手至少会留下痕迹。当我走到三岔路正中央监视录像下面,这时一辆沃尔沃浅白色小轿车慢速从我身后驶来。这车车窗三面用窗帘布遮挡的的严严实实,这与当时的天气极不协调。(当日天气睛有太阳,气温21度)我立刻觉得死亡来临了!当车离我一米远时突然大脑象是受到木棒猛烈一击,这种感觉是没有外部疼痛,而是发自大脑内部的疼痛和冲击震动。我当即短暂失去意识而险些栽倒,差点被“脑溢血正常死亡”!当我恢复意识时车已走远。
这是自一九九七年在龙山县,胃血管遭受次声武器攻击后的又一次死里逃生!(不包括脑控之外的各种谋杀行为)
自一九九三年因反腐败犯罪而失去工作,我一直处于正腐的严密监控之下。 故决定以日志方式向政府报警
世纪大阴谋
陈宜张[/B](章)
(中国科学院院士
第二军医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
《北京日报》(2005年1月19日)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高志海):
1996年,当事人福建武先生怀疑公安机关的机器24小时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整日坐卧不安。2001年,武先生通过报刊广告联系上北京市九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主任李昆向武先生说明,能通过诉讼帮助他解脱“福建省公安厅跟踪大脑机器伤害”,律师事务所经查证,未发现武先生有任何异常,就和武先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
议,并收到武先生汇来的代理费33万元港币。
其后,律师事务所多次派律师前往福州,与福建省公安厅联系“大脑跟踪机器伤害”一案。因福建省公安厅一直不给答复,所以决定进行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武先生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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