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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状律师网

金牙大状律师网由王思鲁律师于2001年合法注册备案成立,由王思鲁及其黄金组合律师实战实录架构,经十多年不懈努力,在行内外已产生广泛影响,被誉为“深具影响力的律师原创网站品牌”。 
   我们的律师团队特长业务范围:刑事、合同、公司、婚姻、家庭、行政重大纠纷仲裁诉讼;政府、各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及法律危机系统应对。其实,律师业务的特长和风格都以体现在所发表的论著,所办理的案件中。律师是以业绩沉淀彰显特长,开创未来。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02736027
邮箱:slwang@jy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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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博原创作品允许转载,但要求必须在显要位置注明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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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简介

王思鲁: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首届百强律师、2010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家、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专家库专家、曾任省或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点睛学堂授课讲师。

王思鲁律师业务特长
   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二十多年,专业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王律师在国内首次提出“法律风险管理”等全新视觉的概念以及创建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观点,并首创“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团队服务”模式,率先倡导中国式法律风险管理。王律师以毒品犯罪辩护成名,继而抢先进入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前沿性法律服务市场;尤其擅长刑事、合同、房地产、重大婚姻、涉港澳台等领域的政府/企业/个人法律风险管理事务。

王思鲁律师过往业绩
王律师及其统领的律师团队办理各类法律事务逾千件,其中不少大案要案经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人民日报》《文汇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等海内外众多权威媒体进行报道,在海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刑事案件:
1.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马学明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10500克案(无罪释放)
2.龚望涉嫌诈骗及虚构注册资本案(无罪释放)
3.被誉为“佛山市历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钟昌操涉嫌虚开市值高达人民币2亿多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得以免死)
4.被评为广东省年度十大案件──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仲文涉嫌受贿、贪污案(二审以受贿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变一审对贪污罪的定性及死缓判罚)
5.深圳“陈嘉庚”、深圳市政协常委王庆茂涉嫌挪用上亿元资金、合同诈骗、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轻判有期徒刑六年)
6.被誉为“惊动中央高层的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谢子军涉嫌职务侵占三千多万元案(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7.李春明涉嫌抢劫案(改变一审死刑判罚,二审改判死缓)
8.某市电信公司副总雷顺爱涉嫌贪污、受贿案(无罪释放)
9.被誉为“粤西反黑第一案”──李朝东等涉嫌绑架案(以非法拘禁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10.汪X胜等涉嫌共同贪污人民币近三百万元案(检察院撤诉释放)
11.2004年度被媒体、法学界和政界高度关注的“中国妨害公务案”──黄培金涉嫌妨害公务案(轻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12.梁文涉嫌诈骗案(检察院不予起诉)
……
二、行政案件
1.中央电视台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坐标”案件、“中国行政第一案”──陈锦洪状告佛山市经委行政侵权案(仍继续)
2.被誉为“中国最牛民告官企业家”廖水旺七告广东省质监局、肇庆市质监局的行政行为违法案(双方达成和解)
3.被誉为“中国交通系统十大案件”──陈奕洪状告某交通局行政违法批准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牵出交通局贪污腐败窝案)
……
三、民事案件
1.2010年被中央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全国媒体广泛报道,经高层领导签批的“诉讼诈骗”离婚案──赖雪连与邹志坚离婚纠纷案(判处赖雪连获得巨额家庭财产)
2.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诉李某商标权、商标侵权纠纷案
3.广州信之安置业有限公司诉吴健等商业秘密侵权案
4.广东某酒店与某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5.某贸易集团股权纠纷案
6.广州启德航空公司民航售票处与穗广民航协会就“空白票被抢劫”事件赔偿纠纷案(发律师函,和解解决 )
7.某上市公司并购纠纷案
8.谢清诉王奇的“起房改房产权纠纷案”(反败为胜)
9.广东省粤易建设集团公司与安徽钟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合同纠纷案(完满解决)
10.信力地产与祰福地产、林梓彪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1.伍艺诉澳籍华人婚内诈骗案
……
四、申诉再审案件
1.2001年度中国检察系统成功监督案件范例──广州市华港电子厂诉东正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申诉再审案(得以撤销法院一、二审判决,成功避免工厂120万元合法财产被执行)
……
五、非诉业务
王律师曾任职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七年,期间从事翻译、中外谈判代表、管理等工作,熟悉现代企业运作。在2004年至2006年间全职担任某品牌房地产中介公司CEO,取得骄人成绩。曾为100多个单位提供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1.深圳市人民政府
2.广州市人事局
3.广州市经济委员会
4.茂名市人民政府
5.中国南方电网
6.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7.广东电视台
8.广州钢铁集团
9.广州轻工集团
10.广州纺织集团
11.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
12.广州汽车工业集团
1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4.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15.中国太平人寿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6.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注:应当事人要求,以上部分案件采用化名。

王思鲁律师工作经历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0至今)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1—2010.10)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4—2009.12)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4—2002.4)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1998—2000.3)
在珠海经济特区中外合资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先后从事翻译、中外谈判代表和管理工作(1988—1995)

王思鲁律师教育背景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1995—1998)
日本东京大学实务培训(1993)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实务培训(1992)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日本语言文学(1984—1988)

王思鲁律师相关资质
助理翻译师(1990)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992)
取得律师资格证(1995)
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1998)

王思鲁律师工作语言
粤语 普通话 日语

王思鲁律师学术著作
王律师信奉实干创未来,以经典辩例成就品牌,被誉为 “实战派大律师”;同时,他善于从办案中反思司法现实,并提升成理论精品,所以又被誉为“思想型、反思型律师”。他教学、科研成果也相当丰硕,曾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中国刑法学》编写,在《现代法学》《法学与实践》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不当口供──刑事控制概念的提出》《谈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等学术论文20多篇,近20万字;在《中国律师》《检察日报》《律师与法制》《南方日报》《东方早报》等权威实务刊物以及主流大众媒体上发表《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再论财产刑的存废》《入世与法院改革──来自律师界的呼声》《跨世纪的中国律师断想》《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刑法>第306条已到修订时》《信宜政府状告紫金矿业是民本的回归》等司法实践总结以及时评作品400多篇;著作有《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动人的篇章──庭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新劳动立法下写给老板的金玉良言(企业应用版)》《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赢之道──法律风险管理实战启示录》等,共500多万字。其中《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被誉为“律师行业入门教科书,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导航明灯”,获2008年度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

……详细简介

http://www.jylawyer.com/person.asp?UserID=70

王思鲁律师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手机:13802736027
邮箱:
slwang@jylawyer.com

博文

浙江省宁波市柳立国等二十一被告人涉嫌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地沟油”]案(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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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王思鲁律师八年前办理的一起特大“非法集资”案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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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网)主王思鲁律师办理的海南雷庭非法拘禁案已进入二审,让我们有足够的耐心追求无罪判决的到来吧!

按语:二审已全面铺开……从一审辩护词入手回顾下历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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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今天此案宣判。“律师团”介入辩护的全部判缓刑,当庭释放。当事人全部服判。可惜我们仍在宁波办案,未能与当事人一醉方休。

领导批办的民企老板、人大代表李某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辩护回顾按语:我们是组成一个并不拉风的“律师团”介入此起“重大敏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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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博)负责人王思鲁律师正在办理的

“蒋某等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一案”有关情况

 

按语:这是一起涉及多方巨额利益之争、高层多方介入的“重大案件”。我们作无罪辩护并善意向有关方面反映,不愿媒体介入以免事情复杂化。可是,在有关方面的“推动”下,还是有“监督报道”出来(见相关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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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言

文化

分类: 金玉良言

《中国优秀律师语录》-----王思鲁律师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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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贵阳黎庆洪案”管辖权之争

 

王思鲁: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邹旴旸:金牙大状律师网核心成员、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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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博负责人王思鲁律师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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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子如何走上成功律师之路?不在看多少本律师所写的律师成功学之书,因为作者未必成功、如你理想之成功,甚至作者亦未带出过好徒弟。通过传帮带走向成功是常规之道。要成功,就找那些曾成功带出徒弟的成功律师。

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 王思鲁 今日感言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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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金玉良言
『律師辦理“重大敏感案件”要避免對手打屁股』對手易攻擊的点:律師收費、偷稅和不实宣傳,意在斷您財路砍你手脚;妨害作証,意在讓你辯护无力;搜你“反动”之“罪証”,把你列入“黑名單”,意在將你所言全納入“反动言論”;你的学曆、经曆中有沒非專业或污点,意在將你列入江湖律師、問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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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金玉良言
『律師“好”心辯“死”當事人之常见情形』強作无罪辯,結果以態度惡劣為由從重处罰、提高審級或追加罪名;顯帶“惡”意之发声发文,激发權力方想方设法收拾你之念;接案辦案漏洞多或借案談其它、炒名利,授人把柄,被權力方打入“一小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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