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青藤,遍布三洲,落户万家;春风夏雨,你茁壮成长,秋霜冬雪,你绿意不减;进豪门深宅,你淡然处之,居陋街浅巷,你自得其乐;精心呵护,你生机勃勃,无人照料,你依旧纵横四方!
你,常青藤,叶,
(法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于2008年12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修改后的专利法,适度调整了专利授权条件,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诺销售权,强化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明确规定诉前证据保全措施、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抗辩事由等,对激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专利制度发展历程中又一里程碑。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专利法修改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贯
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10-23 16:12)
为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对2009年10月1日以后(含该日)提交专利申请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涉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三、申请人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四、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不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的不予受理;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的撰写,参照2009年10月版《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相关内容解读(2009-10-23 16:0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于2008年12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我省公众及时了解有关内容,保证修改后的专利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现采取问答方式对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1. 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与前两次修改相比有何特点?
中国的专利法和专利制度都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专利制度的很多重要的发展进步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从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利法以后,1992年和2000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改。第一次修改主要是为了落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第二次修改是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顺应加入WTO的要求。
本次修改有以下特点:首先,与前两次修改主要注重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不同,本次修改呼应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经省高院努力争取,日前,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指定我省嘉兴中院、湖州中院为审理辖区内专利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指定萧山、余杭、瓯海、鹿城、海宁法院为审理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至此,我省共有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法院9个,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18个,数量均位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第一(目前全国分别为74个、84个)。
2007年前,我省仅有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5个中院有权审理专利纠纷案件。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司法层面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强县扩权试点工作,促进我省创新型经济的发展,近年来,省高院积极向最高法院请求增加指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完善管辖法院布局。最高法院先后同意指定绍兴中院、义乌法院为管辖专利纠纷案件的法院;指定西湖、滨江、慈溪、余姚、北仑、鄞州、瑞安、乐清、义乌、婺城、玉环、南湖、绍兴县等13个基层法院为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法
财政“注资“中小企海外申请专利(2009-10-14 17:24)
中小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将获得总额达1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日前,财政部正式公布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称,“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创新成果,中央财政正式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
10月12日,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专项资金初定年度金额为5000万,而中小企业或将成为最主要的受益者。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资助对象暂不包括大型国有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告诉记者,算上去年年底的5000万资助资金,再加上今年的5000万,今年可动用的专项资金总额为1亿。
在接下来一个星期的时间内,这一个亿的资助资金将基本确认被分配到哪些项目上。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官员用“时间紧、任务重”来形容。
个人名义申报不获资助
知识产权优惠政策法律提示(2009-09-30 17:06)
临海市龙岭化工厂(2009-09-30 09:49)
临海市龙岭化工厂位于市郊秀丽的山脚下,生产国家级'龙化牌'优质新型PF系列聚氯乙烯含氟涂料(PF-01)、环氧类、氯化橡胶类、聚氨脂类、沥青类、耐高温类等涂料及环保型乳胶内外墙涂料等30多个产品,是国家工程建设标准选用定点产品制造厂,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本企业的产品采用了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拥有一支专业的生产、科研、施工队伍。涂料生产能力4500T/年,国内专有技术产品《萤丹(F·P·Fe)》生产能力250T/年。
本企业的驰名产品PF系列《聚氯乙烯含氟涂料PF-01》产品,获得了国家级新产品证书,列入了国家火炬计划,这是国内涂料行业中唯一获得此殊荣的生产厂家,并获得多项国际金奖和国内技术金奖。
本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严格贯彻ISO9001-2000体系管理规定,执行产品合格率100%,用户满意程度100%的质量方针。
本企业的产品已纳入了国家标准规范,产品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的大、中型企业的防腐蚀工程,实践证明,钢结构防腐一次寿命可达15年之久,获得了用户的普遍赞扬。本企业愿与用户共同开拓、创新,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地&n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朝阳兴诺公司按照建设部颁发的行业标准《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设计、施工而实施标准中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问题的函
([2008]民三他字第4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季强、刘辉与朝阳市兴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的请示》([2007]辽民四知终字第12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1993年9月14日
法民(1993)第35号)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关于请人民法院就两个合同提出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音乐著作权协会与音乐著作权人(会员)根据法律规定可就音乐作品的某些权利的管理通过合同
方式建立平等主体之间的带有信托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合同约定,音乐著作权协会
可以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规定在协会章程之中。
二、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双方订立的合同,音乐著作权人将其音乐作品的部分
著作权委托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后,音乐著作权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对音乐著作权人委托的权利进行管理
。发生纠纷时,根据合同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音乐著作权人在其著作权受到
侵害而音乐著作权协会未提起诉讼或者权利人认为有必要等情况下,依法仍有权提起诉讼。
三、音乐著作权协会与音乐著作权人之间因违反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