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教授一直好文不断。虽然,他的话并不像领袖的话——“句句是真理”,但却可以称之“篇篇皆好文”。而他今天所发表的《建立宪法法院的必要性》,无疑也是一篇令人深思的好文章。
其实,近年间,李悔之也数度有过建立“宪法法院”的想法。并曾试图站出来声嘶力竭呐喊一番。——我的想法与木然教授想法差不了多少:当今中国,与本山大哥“不差钱”一样,并不“差”宪法、法律、法令、法规等东东,所“差”的是“有法必依”,“奉公守法”。对此,“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中的那些半退休,时间一般用在含饴弄孙、提笼架鸟、练太极拳的老“公仆”们,既管不了,也不太好意思去管——因为他们没有去“人大”之前,也是这样做的。正因
美国人崇尚自由,但美国人对待开会却是严肃认真的,美国人是会少规矩多。说到开会的规矩,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得上美国人的规矩大了。他们有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RulesofOrder)。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部由亨利·马丁·罗伯特撰写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于1876年出版,几经修改后于2000年出了第十版。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非常详细,包罗万象,有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当然大量是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有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有关辩论的规则,还有非常重要的、不同情况下的表决规则。
有一些细节规则后面的逻辑原则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关动议、附议、反对和表决的一些规则是为了避免争执。原则上,现在在美国的国会、法院和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在规范的制约下,是不允许

贾主席的笑容多灿烂

兄弟,挺住
——有感于一百多名硕博士求“ 李老师”帮助
台湾“人大”代表李敖点着“总理”鼻子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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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太权,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于1988年。当代中国艺术家。近年屡屡在国内外举办个人艺术作品展。很多作品被世界各地收集来。
下面系列作品,是“爱神之泪”——田太权作品展(英国)中的部分作品。(时间: 2009年10月29号至2009.11月7日)。在征求得 田太权先生同意后,将其部分作品予以刊出。
(田太权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373473481)

(此文应多位网友要求而撰)
近日,一篇“奥巴马随员参加毛泽东纪念堂”的报道,引起了许多毛迷朋友的亢奋,他们纷纷发文或发帖以示庆祝。有些毛迷朋友则更可爱,他们仿佛一位手中拿着几块糖果、故意在同伴中得意炫耀的六岁孩儿,在一些博客评论栏中大示炫耀显威。下面,且摘录几条毛迷在博客中国李悔之专栏中发表的一些评论:
近日,有网友留言说,李悔之新浪更新太慢,是不是放弃新浪博客了?这里,鄙人要告诉各位尊敬的网友,李悔之并没有放弃新浪博客,而是发表的文章被“和谐”了。所在,这里深表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