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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蜜是文青(2009-05-19 12:44)
我有很多闺蜜都是俗称文青的那类人,她们过得比我活色生香、精彩纷呈,敢于干我永远不敢干的事情,虽然老被我以现实社会不是这个样子教育,却仍然我行我素。

有的时候我也很颓,因为大姐啊,我说的都是我们凡人的思想,你不能要求大家都能达到你的高标准。但更多的时候我愿意为她们高高兴兴地做一些琐碎的事情,背黑锅我来,送死她去

有时候香香,文青就像是一台台数量稀少却以美观取胜的苹果机,虽然为了兼容也装了双系统,但只有我们这些windows系统的人才知道,她们的底层是多么不兼容,又是多么不需要天天打补丁才能出门。


我的新坑,请大家先凑合看这个。。。。黑社会先忽视下哈。。。
进入年度减肥期,我的目标是今年能穿白衬衫黑裙子,衬衫塞到裙子里的那种。

有朋友带我去进行了针灸减肥,米有想到真是越减越饿,我完全做不到晚上不吃任何东西只吃黄瓜西红柿。

所以我在思考怎么能解决美味和营养和减肥的问题。

我考虑下,明后天的菜谱。

周二
早餐:豆浆一杯、肉火烧或者包子或者茶鸡蛋一个
午餐:清蒸鱼一条,拌凉菜一份
下午茶:牛奶一杯
晚餐:盐水河虾,黄瓜或者西红柿

周三
早餐:同周二
午餐:鱼或者虾一份,凉拌菜一份
下午茶:牛奶一杯
晚餐:干贝蒸蛋,黄瓜西红柿……

如果我还没有饿死的话,周四再说……
为什么是李宇春?(2009-04-07 21:07)
从2005年至今,很多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相信跟我一样喜欢小李的朋友也同样在各种场合被问过:为什么是李宇春?为什么你喜欢的会是李宇春?

每次我的解释都随着心情的变化而不同,但基本的意思是,我喜欢她就是她的样子。

我看过很多类似咬牙切齿做深渊里不屈的妇女代表的答案:诸如“我在生活中妥协,小李是我的梦想以及让我看到女性不妥协于社会的理想境界。”或者是文青地说,“小李代表着我曾经的梦想,未尽的心愿和少年的自己”。

对不起,后者我自己好像也说过来着。。。。

不过我现在进步了,套小李的句式问,你进步了吗?

小李的进步写在每一次她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她用四年走了很多人十四年都走不到的高度,也承受了很多人一辈子也受不到的委屈。当她到达巨星的顶峰的时候,如果左脚踩着的是唱片销量和演唱会门票,右脚踩着的必定是一声又一声的漫骂与攻击。

由来只有争议人物,才能留名百世,让人爱恨交加。

称赞她的人恨不得说她是南丁格尔加梦露加波伏娃再加上刘慧芳、批评她的人恨不得公开编造一个医疗证明说她其实是个男的。

一切的争论都建立在她的外表和着装习惯上,或者说一切被挑起的争论都是由外表开始的。这在纷纷号称“外表美不如内心美”、“其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娱乐圈很不多见。

很多人借此把这种争论渐渐演化成女性对于男权社会的挑战与示威,但我估计小李听说后会表示她就是出来打酱油的。

对小李来说,她选择的是一个她认同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我们喜欢她,无非就是喜欢她这个人,包括她选择的生活方式,只是凑巧她是一个歌手。如果她是我同事,我一样也会很喜欢这样的后辈,愿意提点和照顾她一些。

她并不是拯救我于万恶的生活中的稻草,也不是我锁在深闺看到的那一抹珍贵的月光,她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可以做好朋友的人,我喜欢看她唱歌跳舞,就像我喜欢观赏我们家玛玛飙《上海滩》一样,首先我接受她的人品,其次我认可她的才艺。

至于她是不是会实现我少年时候的梦想,会不会成为我梦想中的那个人,我现在抱歉地收回以前说过的类似肉麻的话,因为我审视自己,我现在拥有的,已经是我曾经的梦想。

我跟她只不过在奔向各自的梦想路上偶遇,她的一往无前让我的眼前一亮,我愿意她在路过我的时候给她递张纸巾送瓶矿泉水塞个鸡蛋或者馒头,鼓励她注意节奏好好跑。

对我而言,我宁可她是我内心深处最娇柔的那朵玫瑰花,也不要是我举起来抗争整个世界的盾牌。她没有铁肩,我也不是道义;她不是汗青,我也没有丹心。

在这个其实我们真的都是普通人的世界上,很多事情真的不必想得那么复杂。她不是女性自由解放的石膏像,也不是民主自由的里程碑,她更不是让我们安于困顿生活的认命借口。

为什么是李宇春?

问这个问题之前,先问问自己,你喜欢你是你自己吗?你真心感激生活吗?想到明天你仍然有无限希冀吗?你仍然觉得自己年轻吗?

我相信,所有喜欢李宇春的人,回答都会是:“是”。

这就是我四年后能给出的答案。
小李(2009-03-25 11:53)
这是我第一次看whyme,我真心希望小李以后能变成政协委员,酱紫我不光能看上whyme,还能去人民大会堂扑她。

不管怎么说,我终于在321的当晚坐在了VIP区等着看近在咫尺的小李,一度担心地问泥浆,你说小李唱歌的时候会不会不小心唾沫飞喷到我脸上,我都没带餐巾纸……遭到群众集体白眼,小李就算是鲸鱼,口水都喷不了那么远。

事后证明我果然多虑了,丫玩水枪的时候小猫都哭泣地说自己米有溅到水滴很不爽。

这是一场很快乐的演唱会,虽然中间我也偷偷抹了好几次眼泪,但是你们要理解一个三四年米有看whyme的群众的心,这点眼泪跟你们比起来,真是沧海一粟。

这也是我最希望看到的一场演唱会,她就像大牌一样地从天而降,又大牌地一跳离场,她已经是大牌本身了。这样的演唱会,就算前有刘德华后有莎拉布莱曼,也仍然是配得起新起的巨星的一场演唱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渐渐把对她称呼变成小李、李小姐,而不是以前的小孩,小朋友,小坏蛋之类的了。大概因为已经在潜意识里面认识到她长大了的这个事实,她已经足够强大到去面对整个世界了,她最坚实的后盾也不是我们了。

在我看来,这场演唱会更像是她的成人仪式,虽然我们家小孩晚熟了点,但毕竟也是熟了。从今年开始,她竟然开始思考老不老的问题了,妈的,我幸灾乐祸地说,这就是老了的开始呀。

准确地说,她的少年时期从四年前的那个夏天就已经结束了,而她的青春在漫长的挣扎与对抗中变得无比艰难,经历过无数的流言和挤压,她终于走到了今天,变成一个连四年前的我们都不曾设想过的强大的人,虽然这一天早晚会来临,但是她的成长速度惊人得可怕。

当别的同龄人还在跟她较劲、与她比版面和头条的时候,她已经把眼光看到了更远的地方,一城一池的得失只能一辈子当诸侯,一天一地的损益,才是她要考虑的王国。

或者,更牛逼一点说,如果她就是这个天地了,还有什么是需要她去斤斤计较的?其余的人,不过是在她名声的荫蔽之下讨口饭吃。跟单或者原单,都比不上专卖店里的当季新款来得矜贵。

而我们的小李,是那个永远跑在前面制造当季新款的潮人,她永远不按牌理出牌,却永远能拿着最大的王牌。

那张最大的王牌,不是玉米,是她自己。




爱得够不够(2009-02-21 13:27)
经历了一番曲折离奇的折腾和被折腾,我终于定下来今年能去看WHY ME了,谢天谢地今年改期在321,我怀疑代表委员里面有玉米。

突然今天在群里说,哎呀,这个爱得够不够,一定要放到极端的时刻才能体现出来。去年11月陈升在广州开演唱会,天晓得我当年是打算远赴台湾看跨年的呀,结果在那里犹豫来犹豫去,嫌机票太贵,嫌治安不好,嫌请假不便,最终还是没去。

今年轮到小李在广州了,我似乎是只纠结了几天到底能不能避开每年的常规报道阶段,然后就高兴地订票订酒店安排行程算计衣服了。之前考虑过的路途遥远治安不好,好像不是我说的似的。

人只有的强烈的相同条件的对比之下,才能看清楚自己内心到底更喜欢什么。我现在很安心,在这一轮比较中,小李完胜。

从现在开始,为了即将到来的321,我要开始魔鬼式游泳集训,争取能穿小背心小热裤去小李的演唱会上耍流氓

(谨以此篇献给GR边边)
只是这个时代(2008-12-30 17:40)
今天去看《梅兰芳》,坐在影院里面听到陈凯歌借着邱如白的口说,你的时代到了。心头不禁一乐,陈导大概是觉得自己的时代过去了吧。

这并不是一部好看的电影,若干桥段看得很容易犯困,开篇的恢弘气派,被后面拖沓的情节拖累,活活变成了一部爱国主义教育片。幸亏影片结束在1945年,不然解放后更没法拍。

最近连续看了两部国产大片,《非诚勿扰》和《梅兰芳》,几乎是两个中国最具票房号召力的中年导演的年度巨献。然而,无论是哪部片子,都揭示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属于他们的时代正在落下帷幕。

我很欣赏冯小刚敢在一部叫做贺岁片的电影里面让一个配角坐在低调奢华的斯巴鲁里面一边唱着属于青春的励志歌,一遍痛苦流涕的那一段。也正是这一段,让我看到了一个比陈凯歌更通透一些的冯小刚。用《梅兰芳》的台词说,冯小刚的电影,并没有怕。

而《梅兰芳》显然是在创作过程中怕了很多东西,以至于整个影片最终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梅兰芳最终成为大家,他到底是怎么改变京剧的。这可以叫《梅兰芳与孟小冬》或者《梨园旧事》、《京剧演员抗日纪录片》,却不可以叫《梅兰芳》。

当然顺便鄙视下部分史实的扭曲,我很奇怪梅葆玖为什么会同意放大段内容给梅孟恋,难道是因为他需要影片把福芝芳塑造成一个明媒正娶的梅兰芳发妻吗?

说来说去,每个时代所选择的代言人都是不同的,也都是最具代表性的。而我们这个时代,我很无耻并且肉麻地说,这个时代是李宇春的。
小猫蜜周(2008-10-18 13:14)
上星期的这个时候我跟常委们端庄地坐在小猫婚礼现场,假装矜持地准备充当小猫的最佳闺蜜暨前女友小分队这两个迥异矛盾的身份。

为了扮演好如此迥异的角色,我们常委之前假借这个借口纷纷买了新衣服,据说某人还网购了花蝴蝶状的连衣裙临出门了才良心发现换了低调的紫裙子,某人还假装自己很man地把头发全部往后梳重在参与地化了个妆,某人企图揣着瓜子和龙须酥去小猫新家砸场子并且拆掉顶固上淘宝卖掉,某人抛下了家里地老公义正言辞地说其他前女友都去婚礼现场了我也要去出席,某人比如我很有心机地被交通管制在路上企图进场的时候引起骚动。

我们都是群什么人哪,大锅在婚礼现场感慨地说。我认为她是在默默后悔认识我们这么多年,而难得的结晶小猫也眼看就被泼出去了。

香香说得好,为什么小红结婚我们就很忧伤,而小猫结婚我们都很high呢,我觉得还是小猫的人品问题,她太招摇太得色了以至于我们一定要看看理论上女人最得色的婚礼现场她该得色成什么样子。

事实上是确实很得色,尤其是拖着浣熊满处跑的时候,要是礼服能是超短裙,估计全场群众除了浣熊都希望小猫能飞起来酱紫能走得快点。

为了给对方以意外惊喜和给小猫撑场子,大家纷纷穿出了传说中的端庄款儿,看着像一群端庄的行长助理坐在人民大会堂里面吃国宴。

前女友小分队在婚礼之前相互保密自己穿什么出场,结果现场估计除了新娘伴娘,也就我们这桌最得色了。必须承认我们为了扮演好最佳闺蜜和前女友两重身份,在得色和低调之间痛苦地抉择。最终大家选择的还都是传说中的低调的性感路线,非常地不符合我们平时不打扮会死的腐败路线。

然后我们告别了哭着要跟去腐败的小猫扑向了日坛公园晒太阳,大太阳底下大家互相看来看去,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都很漂亮,是那种我们陌生的漂亮。因为我们平时都认为得色的流氓范儿更适合自己,难得端庄一次,怪不习惯的。

记得年轻的时候我穿着麻布大褂去参加婚礼,因为我觉得我并不适合那种喜庆的庸俗的场面,长大了后我绫罗绸缎地去撑场子,因为面子是互相给的。

标榜出来的独特力行往往是不自信的表现,发胖之后的刻意打扮到可能是善解人意。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势利,我觉得我还算是愉快地遵循这个世界的规则。

我们继续愉快地八卦,说,小猫看到一群行长助理,是不是在台上就想笑场呢?


在很久很久以前(2008-09-07 18:06)
今天上午在天涯看一个八卦贴,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自述自己如何用了七年追到了现在的男朋友。看着看着就看出了眼泪,虽然作者叙事非常轻松活泼,但是经历过的人都知道,那些属于成长期的伤痛,大概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天涯那个帖子下面一堆人在后面深有同感地说,可惜没有楼主这么坚持下来。我也很想注册个马甲说,真想回到高中时候,再坚持一下下试试。

不过大概让我穿越10次,我也只会一次比一次冷静地让自己尽早从暗恋的那个泥沼里面爬出来,而不是让自己越陷越深。

前不久在同学的博客上看到曾经喜欢过的那个人的近照,笑咪咪的家境很好,夫唱妇随的中年人的样子,一望而知是那种生活优渥、烦心事少的人都市中坚分子。我很为他高兴,也很为自己高兴,并没有将年少的心事托付给一个后来不堪的人,大概也是一种幸运。

然后今天又突然翻到几张当年的照片,对照起来看,一下子觉得前尘往事的,嗖地就回到了16岁那个夏天,夜幕下栀子花香的校园里面,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忐忑地走在楼道里面,盘算会不会在下课的时候偶遇到他。

那个在清晨的雾水里面钻出窑洞伸懒腰的少女,那个曾经青涩至今平常的少年,那些只能属于十多岁的忧伤和喜悦,永远封存在那个夏天的校园里面。

我也一度想过如果将来再遇到的话,我用什么样的打扮怎么样的表情去见他,是让他看到成熟睿智的我,还是依然任性的骄横小姐?

可是这种假设性命题想来想去都令人抓狂,真正命运安排的重逢,永远在我们最猝不及防的时候。

如同当年猝不及防地爱上他,如果,这也算爱的话。
又一新坑登场(2008-08-12 01:57)

坑品不会太好,刚写完一个元气大伤,又不舍得不占这个茅坑。

 

黑社会内墓

简易版炸酱(2008-07-16 20:38)

对于炸酱我由于六年前挑战失败至今失去了信心,幸亏得我们同事相传,我又略加改进,现在终于能成功地炸出一碗好吃滴酱了。

 

原料:肥瘦肉馅半斤,葱末,六必居黄酱两袋,甜面酱一袋,鸡蛋两个

做法:锅中倒大量油,煸香葱末,然后放肉末料酒炒出香味后倒入黄酱和甜面酱,然后就小火一直搅啊搅,搅到油和酱分离得很明显了,一般得20分钟左右,(我今天可是挥汗如雨啊)闻到酱的香味出来后,打入两个鸡蛋,火速继续搅碎鸡蛋。关火盛出。

 

吃时加细黄瓜丝,面条过凉水。一定要手擀面啊,不然不好吃。

 

恩,今天的晚饭很有饱足感,我在自暴自弃的路上继续飞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