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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博客欢迎各种讨论,博主基本不予删除。某些声音可能被和谐,其并非本人所为。敬请包涵。

如是说
 
     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人忘了自己需要成长,变得懒惰、无聊和平庸;有太多的人忘了应该去经历,变得胆怯、狭隘和固执;有太多的人忘记了自己承担的使命变得苍白、迷茫和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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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宫(2009-11-08 00:58)

    布宫即布达拉宫,模仿当地人的叫法,我也简称它为布宫。我猜测,这应该是汉族人对之的缩微叫法。大汉民族喜欢将其他民族语言简单化后化为自己的语言,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赋予其在本民族中的合法性。这也正合了汉民族快节奏的简单生活习惯。长此以往,甚至成了时髦,比如乌鲁木齐和呼和浩特,如果你不把这两个地名简称为乌市和呼市的话,多半显得对其不够了解。布达拉宫也是这样,布宫两个字,概括了它的全部内含。简化后的名字使人不再追忆布达拉的含义。布宫布宫,仿佛它就是和故宫类似的宫殿,只不过一个在拉萨,一个在北京。

    几次去布宫的印象不同,记得最深的是头一次。本来这是在拉萨城的任意角落抬头就能见的建筑,然而我到时已是晚上。第二天出门去寻布宫,却在街上转花了眼,怎么也不见它的踪影。问路,却人人惊异。在拉萨不知道布达拉宫在哪儿的人,无异于在北京不知天安门处于何处的人。不对,布宫建在山上,远比天安门高。如果一定要做个恰当的比喻,那大概就是人已经到了庐山下,却问庐山在哪儿一样,让被询问的人没法不莫名其妙。

    真是,不识布宫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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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职员(2009-10-11 21:22)

    我记得这样一个小职员。他是个助理会计师,每天把自己陷入无边的账目,面对复杂的办公室关系却充耳不闻。每天走同样的路上班,喝同一个牌子的咖啡。去同一家店铺,和同一个老板说话。每晚走同样的道路回家,正如他每日出去上班一样。

    你或觉得他是一个单调的人,平庸、乏味不堪。然而,他却有强大的内心。每天记录自己支离破碎,却日日重复的生活。为他自己丰富的内心世界写作,把他的复杂的情感记录在本子上,不图发表,甚至不愿意让人看。这是属于他,作家本人的写作,和这个世界无关,只为了记录生活。并且也正因为这种冰冷的,看似与世隔离的写作,让其文字本身更有水洗般的纯净。这并不是指其文字本身的凝练,而是指其思想的简洁。能够在历史中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外人看来平淡无奇的男人,才敢说自己的内心是一部交响。才敢如此有底气的说,对于世界上的七个大洲,我既没有去过,也没有想去的欲望。我游历自己的第八大洲。

    他叫费尔南多·佩索阿,一个普通人,一个用葡萄牙语写作的伟大诗人。

    当然,诗人这样的字眼儿,或是他自

从北京到里约(2009-10-05 11:09)

    2001年北京被选定为第29夏季届奥运会举办城市,我下楼放了一挂鞭——大地红。这是从当年春节的炮仗里特意留下来的。震耳欲聋的炮声后,红色的碎屑布满水泥地,狂欢后的凌乱。

    当时,我不知道在不远的北京,许志永等人也在狂欢,拿着啤酒相互碰杯,甚至喜极而泣。他们憧憬奥运会给中国带来的改变。在这个古老的国度,当来自内部的改革力量一点点减弱,当改革本身已经牵涉到改革派的利益的时候,任何变动都比之前更为敏感也因此更为艰难。他们认为中国需要一个强大外力的推动。奥运会的举办给了中国一个机会。

    虽然,在官方看来,这场奥运会只是中国国力强盛的某种象征。官方的报道里,用一届奥运会的举办彻底向“东亚病夫”这几个字告别。却忽视了,这字眼儿本身并不仅仅指涉身体上的羸弱,而亦指精神上的虚伪与渺小。

    2008年我也开始期待。外媒的准入,游行的小范围被许可,奥林匹克和普世价值会给中国人带来些许影响。他们会更独立,眼界更开阔。然而,这一切却似乎在抵制家乐福,声讨达赖喇嘛和加油中国的一声声喊叫中被掩盖。最后终于化作8月8日,鸟巢中不绝于耳的

百年(2009-09-19 12:12)

    2003年,选择高考志愿的时候看兰大的建校时间,1909。算了一下,如果等到百年,我已离校两年。

    后来阴差阳错,我在此滞留三年,正赶上百年校庆。

    本以为有很多感慨,会多激动,结果校庆来了却丝毫感受不到与日常的区别。或许等到庆祝大会召开,晚会上演,在人堆儿里会激动一下下,会泪流满面?

    曾经这也是我幻想过数次的,然而等到真的来了,却也释然。

    毕业之后,在兰大正满七年。

    我一直感激兰大,感谢在兰州,在西北的这七年。它教会了我一种人生态度,给自己找了一个根。我想着榆中翠英山下的校区,想着在教学楼六楼窗口,望着校区对面的山,偶尔有火车的汽笛声。

    偶尔也想,如果自己在北京或者大连,再或者其他的任何一个地方读了几年的书,又会成长为怎样的一个人?或许看起来比现在更牛,但没有底气,也没这么踏实。

    不得不承认,不同的大学有不同的气质,连带着培养出来的人也有不同的感觉。忽然觉得兰大就像许三多,木木讷讷,沉默寡言,搬

胡诌(2009-09-08 23:35)

    又到毕业。

    转眼三年。

    其实才两年,但最后这年肯定迅速的过,抓不住,拿不下。

    不时的想自己大四时候儿咋过的呢?

    先是整理笔记,然后是买了本公务员的教材备考装相,国庆期间在准备保研的事儿,完了之后就开始每天睡到十点,白天跑跑卡丁车,晚上斗地主加酒。

    这样的日子怕是再也不再。

    现在每天上午看招聘信息,然后是自习,准备论文。两头忙。却还得忙里偷闲,看报纸,不管是网上还是买来的。

    如此回头看,曾经堕落的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儿。

    我敢打赌,再过三年,回头看我现在的日子依旧是俩字儿,堕落。

    人总是越来越忙的。

    最近没时间看闲书了,中午睡觉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刚翻上两页,必须去睡,要不然就错过了到图书馆的校车。

    所以,也没法写点带劲的东西。好在,歇歇,觉得自己的东西太程式化了,太规范了,大概是受启蒙以来的理性影

问题(2009-08-28 13:57)

    水一篇。

    兰州又下雨。和近年来相同。一个星期中五天下雨,两天晴。

    然后秋天就来了。

    我戏言,这是西北的雨季。

    这个点儿,不想睡觉,医生甲说,最佳午休时刻是14点半到15点半。医生乙说不对,应该是12点到14点。折腾的人睡不着。

    不想看书,看闲书,不睡觉怎么看,不都是一边躺着一边看,直到看睡着,或者看精神么。

    翻自己以前的博客看,自恋一把,发现自己随便写的东西还挺矫情。不知所错。

    而且充满了童趣和激情啊。如此说来,这三年我干了什么,竟然迅速的腐朽下去。

    但是记录了很多,也就稍微安慰一下。感兴趣的同学重点看下一,P21-25,尤其是06年世界杯期间的文章。

    另外的问题是,最近大家貌似很忙,貌似我们都要告别博客???

    水一篇,配合多水的秋。

北线(2009-08-23 22:08)

 

 

    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喜欢把某件事情赋予意义的人,但这次回兰州还是固执了一次。选择经由呼市、

斗争(2009-08-12 17:18)

    这几年故乡的夏天越来越热,并且今年遭遇伏旱。一两个星期没怎么下雨,每天大汗淋漓,吹了点风,竟然有些感冒。

    真诚感谢某人推荐过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这是最近一段时间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沉溺于茨威格的细节描写,和他在整个文章中表现出来的节奏感,以及由此而生的激情。

    当然茨威格不是一个历史学家,他从来都是用文学家的方式来记录历史。不管是《昨日的世界》,还是这本。其通过大段的描写对于历史局部的重现让人印象深刻。文学家和历史家看待历史当然不同,但其显然比后者更具感情,更细腻,也多了在强大历史逻辑面前,人的无力。

    所以,茨威格引用歌德所言,“历史是上帝的神秘作坊。”人在历史关键时刻的某些表现,要么让人顿生敬意,要么让人大跌眼镜。那些人民群众是历史缔造者的哲学逻辑,在此或许站不住脚,历史往往被由某个人在某一瞬的决定而彻底改变。

    《人类的群星闪耀时》就是来回顾那些即便今天看来还让人激动不已的瞬间。

    一点点翻过来,最喜欢的是其中一篇《夺取南极的斗争》。英国

家书(2009-08-04 19:57)

    偶尔一次,《南方周末》上提到小布什和奥巴马的书单,即便是被人认为是不怎么读书的小布什,每年竟然读书都在40本以上。奥巴马的数量没有透露,但是有人八卦了奥巴马曾经看过的书,我第一次于此听到了《基列家书》的名字。

    这是一封封父亲给儿子写的信。年迈的牧师父亲在某个雨天布道时遇见了年轻的妻子,他们有一个七岁的孩子。然而父亲这时不太强壮的心脏却无法支撑他的生命。他需要留给年轻的儿子一笔财富。他决定写一封封信,讲讲他们的家史。

    女作者玛里琳独具匠心的地方在于,这娓娓道来的家史中蕴含了基列小镇的历史,也囊括了整个美国从南北战争开始,到1956年来美国社会近百年的变迁。这一封封家书中充满了一个暮年老人的人生智慧,也包含着新旧一代代人不同的价值体验。

    如果将父亲本人作为中心人物的话,那么这其中仅父子关系就多得足以让人烟眼花缭乱。我的祖父和父亲,我的父亲和我,我的父亲和我的哥哥,我和我的儿子,我和我的养子,我的养子和我养子的父亲。这复杂却又都得以单独叙述的父子关系,充满了不同代人的冲突。诸如我哥哥对于基督教信仰的反

故乡(2009-08-02 20:47)

    说不出什么感觉,这一次回家与众不同,没有多少不舍,倒是已经急切的盼着回兰州。

    只是我才在家刚刚安稳了不到一个星期。

    回来的路上,车过天水已是夕阳时分。落日的余晖把渭河和河边的山都染得微红,像微醉的人脸。每次过天水都会给哥们儿发短信,这是他的家。他回复每次他回来和离家的时候都会有不同的感觉,问我是不是也如此,我没回。

    说不清这次的情绪,只是我已经不再怎么留恋我曾经的家?我的故乡。

    我记得第一次回家时,刚到北京,听见熟悉的东北话音就觉得亲切。然而这次,就算上了火车看见一张张熟悉的乡人的脸,似乎都觉得陌生。等到真真坐稳在屋子里,却感觉热浪一点点的涌来。前心后背都是汗,没有兰州干爽。即便是到了晚上,稍微有了点凉风,却也格外的吝啬。它弱弱的,让你都不敢呼吸,似乎一出气儿,就把本来的凉气儿掩盖掉。

    刚到兰州时,因为气候干燥我是每天早起洗脸时鼻子出血,现在反而是因为潮热,每天鼻子也要光荣一次。是我习惯了兰州?还是我不习惯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