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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死的真是值得(2009-12-01 09:36)

“石家庄中院日前做出裁定,终结已无财产可支配的三鹿破产程序。裁定中显示,三鹿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意味着,结石患儿将无法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这条消息出来之后,实在是令人愤懑难言。难言者何在?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企业宣告破产后,优先偿还的部分包括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此后是抵押债权,即如果有银行贷款,那么需要将抵押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拍卖后向银行还债。最后,才涉及到偿还普通债务,包括对患儿的赔偿部分。这是法律的规定,既然如此规定,这个判决就是合理的。

而愤懑者何为?如果一家企业是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自然应该偿还员工的工资与社保,然后是抵押债权等。但三鹿是如此么?这家企业在出事之前的欣欣向荣,是通过赚那些黑心钱、损害消费者健康而来,那不光是企业破产的问题,更是一种犯罪的行为。不知情的员工也就罢了,优先赔偿受害者总是应该的。而在这里,抵押债权倒是成为比赔偿直接受害者更重要的事,虽然法律规定如此,但这是令人费解的逻辑。

如果我们再从头梳理一下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就会发现当地政府不但早就知道此事,而且质检部门也早就知道。如果不是媒体的质疑导致舆论的蜂起,此事说不定也会像很多事情

11月13日的早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金华村的某户将要被强制拆迁的房屋平台上出现一团火焰。这并非是失火,而是一位当地的女企业家因为不同意政府拆迁,在面临强拆的时候以自焚相抗。但当地“强拆”的队伍那里管这些,按照新闻报道当中所说,“他们锯开三楼防盗门,头戴钢盔,手持棍棒,冲上三楼楼顶,唐家的人都躲在楼顶平台上,两边人交汇在一起,顿时乱成一锅粥,吼叫声、打斗声、妇女孩子的哭叫声混成一片”。结果,这位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女企业家激愤之下真的点火自焚,在那个清晨里上演了一场“血色黄昏”。

正如披露此消息的《新湘报》在报道前面所言:究竟孰是孰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在这里被漠视,法律在这里被践踏,本应预见的流血事件却在政府官员的现场指挥下发生了。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相信即使前面有一只小动物的话,脚下也不会加油冲过去把其碾死吧?何以面对一个生命之时,竟然如此的漠然?

除了这种漠然之外,也可以看出某些不妙的迹象在社会中正在形成。不知道是否还有人记得那位“最牛钉子户”,在那个事件当中,拆迁者与被拆迁者虽然在进行着某种程度上的博弈,但双方都还是在规则之内,有笑容而无真正的伤

摇曳生姿“你该死”(2009-11-26 10:57)

陕西丹凤县的一个叫做徐梗荣的19岁高中生死了,死于当地公安局为了破案而施加于其身的刑讯逼供手段之下。近日,此案宣判如下:“原丹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闫耀锋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庆保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分;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原民警贾严刚犯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1年6个月。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民警李红卫犯刑讯逼供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而死亡原因被认定为“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因素引发心路骤停死亡”。

由于我们这些旁观者既不是法医也不是法官,到底这种判决与死因认定是不是足够专业我等是不知道的,或许以下的话纯属外行说的常识,但常识最大的效果是可以揭示很多貌似专业的疮疤,所以还是要说出来为好。

首先这个死因中的“原发性心肌病”就是个摇曳生姿的说法,重点在这个“原发性”上,这就是说,死者本身就有倒霉至死的基因,其他条件不过是引发而已。鉴于人类这个物种并没有进化到完美的程度,如果将来基因检测技术更上一层楼的话,估计谁都有可能被查出得了某种先天性疾病,从而使得所有类似徐梗荣式的死亡都变成某种必然。其实

诗史、孤灯与光明(2009-11-24 10:37)
在人大参加完《聂绀弩旧体诗全编注解集评》新书发布暨出版座谈会之后,北京的天空湛蓝透明而寒风入骨,人大东门前车水马龙,没有空驶的出租车。站在这个学术地盘的外缘看着对面的当代商城——参加座谈会之前在那里闲逛消磨时间,里面的东西有奢侈品的嫌疑——似乎研讨会是惶然的一梦:这里有几个人知道聂绀弩是什么人么?
  
  其实我也并不真的知道聂绀弩是何等人,在对其有所认知之前,倒是知道他的几句诗,如“哀大莫于心不死”、“三十万言三十年”,另一句是“男儿脸刻黄金印,一笑心轻白虎堂”。但这后一句是最近才知道出自聂绀弩先生手笔,以前还以为是某位古人所做打油诗。后来年岁渐长,从各个地方零散读到聂诗,才萌发了一些兴趣。而这次通读了一遍号称收集最全的《聂绀弩旧体诗全编注解集评》,感觉有些东西要写出来。
  
  说到打油诗,确实是对聂绀弩先生的第一印象。作为70后的后辈,对于古体诗的印象一向以唐宋为阅读对象,近人的诗词基本是不读的。这里固然有个人的喜好在其中,也是由于近人诗词、尤其是旧体诗词市面所见甚少,而且大多做得算不上出众。流行一时的“伟人体”又非性情所近,更是除了教科书里必然的两首之外

安徽阜阳最著名的建筑物恐怕就是那个“山寨白宫”了,那是当地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的手笔,该人被民间野史称为“白宫书记”。此事闹得沸沸扬扬,然后从此处着手,最终这位“白宫书记”被调查,最近走上了被告席,接受司法的裁决——异地审判,从阜阳挪到了芜湖。

然后的故事就比较精彩了。庭审的当天,早就有媒体驻扎在法庭外。可是,无论是如何用尽千般解数,终究没有一家媒体能够进入到“公开审理”的法庭当中。媒体进不去也还罢了,受害者的家属每家也只有一张“旁听证”。这许多的“旁听证”去了何方?当地法院的解释是被阜阳当地的官员预定了。其实这也罢了,让当地官员受受教育也算是件好事。

大致来说,当地官员受到的庭审教育是这样的:“白宫书记”西装革履出庭,当庭全部翻供;整个上午大家都在讨论回避的问题,结果是受害人“回避了”,受害人的律师由于法庭要强制收走他们的私人电脑,所以也愤而“回避”;“白宫书记”的律师在前一天宣布不为其辩护,庭上所指定的第一个律师被他拒绝,接着又强制指定了另外一位。

这些官员受到的教育还不止于此。当律师因为电脑的问题退出之后,受害人之一的张俊豪当即向法官提出抗议:“律师不

前段时间,北大出台一个推荐的政策,请全国有资格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学生上北大。关于这事儿评论者不少,有人说这是一种进步,有人说这可能会造成推荐者成为公关对象。其实这事儿没那么严重,毕竟是公开的推荐,而且说什么也是实名推荐,不但事关学校荣誉,个人的名誉也押在了上面。在我们这里,不要脸的事情固然经常发生,但以个人名义而不要脸的事,在我们这里还是很少的,至少也是挂着组织机构才能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嘛。所以,这种推荐应该说是好事。

这话说了没两天,南师附中王占宝校长举荐了一个被同学称为“文科生里他理科学得最好,理科生里他文科学得最好”的学生,名字叫做匡超。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看来对于推荐的这位学生都并无意见。按照该校副校长的说法,“好学生有三种:一、平时学习成绩好;二、学科竞赛搞得很好;三、学生活动能力强。一般来说,能做到其中一点就很不容易了,不过高三(1)班的匡超是超牛的,他三样都很厉害。”这也印证了对这种推荐制看好的最初想法。

不但如此,甚至还滋生了另外一种想法。

这位匡超同学已经见过了北大的某位副校长与老师,是在保送生的见面会上。当时的对话如下:匡超向北大一位校长提出了

拿别人的钱赌博(2009-11-19 10:29)

房价还是在涨个不停,即使被成心释放出来的消息说贷款利率优惠将要消失,也并未减低其热度,而且这两天马上就有相关的官员出来辟谣,说是优惠的利率政策并未悄然收紧。实际上这确实并不需要收紧,而且也是不能收紧的,一旦收紧,恐怕就会引发大规模的雪崩效应。最多是暗中收缩一些,提高一下门槛以保证更多的真金白银从民间通过房地产这个抽血管道被抽取上来罢了。

说到这个问题,不妨让我们回顾一下从去年到今年房地产领域发疯的过程。

去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房地产算是哀鸿遍野。从根本上说,房地产与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是一个狼与狈的关系。房地产虽然在近些年看上去是市场化操作,又是挂牌、又是拍卖土地的,一片好不热闹的大卖场景象,但实际上土地的供给方只有一个:地方政府。只要控制住土地的供应额,大家就在那里玩儿吧,怎么都是在给政府打工。但由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很快,房地产业充当了这个抽取民间财富管道的作用,本着雁过拔毛的精神留足了自己的利润,大家协同合作、利益均沾,整个市场一片兴旺,你好我好大家好。

而危机一来,房地产商就成了危机与民怨的替罪羊,舆论也引导着大家把板子都打在了房地产商身上,仿佛房价高都是

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大足县原卫生局副局长宋文奇,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具体罪名是该人在担任大足县某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对医院药品进行查审之机,先后11次收受医药公司销售人员胡某、燕某3.7万余元,并为其谋利,而该人认为只受贿了1.4万元,其他不是生日的礼物、就是孩子考上大学后朋友的表示,算不得受贿。

老实说,就这么个小案子,受贿数目小到可怜的程度,量刑也称不上如何惊世骇俗,实在是并无评论的价值——如果不是这位老兄给添了这段花絮的话:庭审中,宋文奇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他愿意回到医疗岗位为人民服务。“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不知道当时法庭上是否有了笑声,但估计很多人都会一边笑着一边心里在说:“算球了吧。”

除了受贿行为与“为人民服务”这种要求之间的落差之外,更重要的是很多人都是被这种服务给惊吓过了。腐败这件事在我们这里恐怕不能说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而是连片的感染。当某人说还想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不免大家都是心头一紧,往事浮上眼帘、现实就在窗外,何敢还劳您大驾为我等服务呢?

即使我们有着不计前嫌的雅量,像此等人士也是不敢再请他为我们服务的。因为

东莞的法院最近做了一个调查,主要是调查最近几年“民告官”的官司最终结果都是怎样的一种状态。调查的结果算是俗语所说的“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近三年来东莞行政机关被诉案件共709宗,败诉案件只有22宗,得出的结果是“败诉率不超过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当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为以下的最终结论做了一个铺垫:,“反映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意识不断加强,执法过程更趋完善”。这个道理从表面上看当然算是顺理成章,这么多起“民告官”的官司当中,官家的败诉率只有区区3%,如果不是“对违法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执法程序的注重,执法文件的合格制作、处罚额度适宜等方面”有了相当完备的制度与执行程序,这是如何可能?

不过,我们这些旁观者由于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生活与长大,对此倒也未必能够全信,甚至还可能提出另外一种达成这个政府3%败诉率的途径,而且这个可能比之笼统而言的完备制度、合理程序似乎简洁的多,那就是司法机构其实与行政机构往往是一伙的,这就完美的保证了“民告官”这种官司中官家一方的低败诉率。

似乎这有侮辱两造的嫌疑,但这也不能说没有令人这么想的理由。我们知道,按说法院就是个判断是否违法的地方,

出生在一片恶土之中(2009-11-16 14:23)

不知道诸君是否记得那个南京的周久耕前局长,他因为一包天价香烟最终获刑11年。此事从各种角度评价基本已经被讨论完毕,就等着将来写网络史的时候可以作为标志性案例来写入硬盘当中。但最近某南京删帖公司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一下这个案子,他们说:“如果当初周久耕能找到我们,那么,他肯定还是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当然,如果他真找我们,我们肯定会狠狠地“敲”他一笔。”幸好这还不是现实,否则下次贪官贪的数额里真要把这个成本包含进去的话,最终收到的钱款数目看来还是要膨胀一些。

这是在某条新闻之后的资料。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最近出现了某些以网络删帖为号召的公司,据这些公司说,他们能删除网络上任何的帖子,只要你能够付钱,或者说付得起钱。各个网站与网络论坛都被他们明码标价了,而在记者采访时发现,这未必是论坛本身被买通,而更可能是个别管理人员私下交易的一部分——过两天我这篇小文就会放在自己的博客上,要是他们真的有本事,请他们删除一下试试。

出于对网络的熟悉,我要先说明一下这种公司实际上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神通广大。一个做得很好的论坛或者网站,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就是用户的忠诚度,如果这么容易就被删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