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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斜阳的金黄,再次染起那池残荷;当流冰的皑皑,再次覆盖オホツク;当暖风的跃动,再次飘飞满城落樱;当晴空的灼热,再次点燃秘密湿原;我总又听到小傻在后座传来的声音:やきもの~~やきもの~~おいしいやきも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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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骂由人

洪八

八卦的意义不在于求真,而在八卦本身。八卦是认识论的,而非本体论的。06/10/27

花花世界

也许不要长大的最好,那些成长路上的,太过辛苦,又未必值得。

麦子老人家

好看,真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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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何处不相逢
博文
乡下(三)(2009-11-05 19:23)
    有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把田园变成高楼,然后再从高楼中逃向田野。世界本来就是一片荒野,我们尽其所能的改造,变成我们想要的样子,然后又跑去寻找那些侥幸漏过的荒野释放心灵。我不明白人们毫不犹豫的用水泥填平了门前的花田,又花费大力气在家里造了一个。后来我在一个人的话中找到了答案,他告诉我说喜欢在空调间里看炎炎烈日和在暖气房里看皑皑白雪,我忽然觉得玻璃也许是人类最伟大的创作之一。
    农村,在城市和荒野之间,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不断增长的,最初只能迎合着自然,点头哈腰的乞讨些食物,后来便可以理直气壮的同自然交易,用耕作换丰收,但还是不免架不住自然偶尔的脾气,再后来人们自以为成了主人,开始可以气指颐使。农村基本还是停留在第二个阶段,因此一个多年的村庄,依然不减太多自然之姿,这些对于孩子来说都是无尚的宝贝,也许孩子的心总是最容易向荒野敞开。
    
    小时候,乡下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在那里我可以撒开腿的跑而不用顾及会有来往的车辆,那里我可以大声的叫喊而不会引来指责的目光,那里我可以任目光看到田野的边
乡下(二)(2009-11-04 15:32)

有些记忆总要因为某些人的离去才会被牵起,有些很早就想落笔的文字却非要等到不得不回忆的时候才会出现,原本可以是温暖得如那片场上午后阳光的,偏偏要在沾惹上挥之不去的悲伤后,才能成章。

    确切的说我想不起太多第一次去乡下的事了,印象中除了姨婆婆那不曾变过的样子,还有门前的小池塘和水沟,无论从前门出去还是从后门出去都要过窄窄的石板木条搭起的过沟小桥,小得甚至都称不上是桥,每次走过的那份惊心胆颤至今还留有印子,再有就是姨婆婆家那只大黄狗。

第二次下乡去是时间最久的一次,我还没上学,妈妈休长病假。去乡下的路一直都是在东门坐车子,四元或五元,好多年都没有变过,直到最近一次下去开通了公交车,变两元了。车子经过东亭、楂桥、安镇、然后就

乡下(一)(2009-11-01 00:44)

    国庆节的时候,和傻傻一起回了趟乡下姨婆婆家。由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茅家桥,这个偏安于廊下镇某个不知名角落的小村终于也走到了它的尽头,据说过了年大家就都要搬到镇上新造的楼房里去了。和很多农村一样,年轻一代都到城里去打工了,留守在那片土地上的大都是不愿离去的老人,他们生于斯长于斯,就这么一辈子看着和田地相接的天,门前小河里叫个不停的鸭子,在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搭中度过一个又一个闲静的午后,在一季又一季的麦黄稻香中数着自己的年岁。

    下去的时候,没有事先说一声,姨婆婆看到我和傻傻的时候,很是惊讶,略有些手忙脚乱的去给我们下水铺蛋。我一直都喜欢吃乡下的水铺蛋,也许是因为自家养的鸡刚下的,有着超市里的鸡蛋及不上的香醇,而水铺蛋,也是乡下待客最普通也最诚意的方式之一。我妈常说起,我爸当年第一次去乡下的时候,姨婆婆一下子就给下了五个水铺蛋,于是我每次都要跟姨婆婆说,两个就够了。

    姨婆婆依然那么矍铄,印象中从小时候第一眼看到她开始,就没有变过,转眼我都快二十六了,而今年八十六岁的姨婆婆似乎还和当年一样。茅家桥的老人都很长寿,对门的阿太在

一些没有下文的开头(2009-09-30 19:57)

    开头1:有时候会一直一直的去想,我们这一代人,或者更局限的说和我同龄在城市长大的人,到了如今这个年纪究竟有过怎样的得失,又有哪些念念不舍和哪些求而不得。看到过很多同龄人写的类似话题,总觉得提到了些什么,又没能讲透一些东西,于是自己也试着想写点东西。


    开头2:和浩子去吃夜宵的时候,一阵夹着细雨的风吹过,竟发出秋意颇深的感慨,想起在这个时候家中的父亲定会夸张的念叨“秋风秋雨愁煞人”,北京的秋来得出乎意料的早,一阵秋风过,恍惚又一岁,忽然明白为什么古文总好用“秋”字来喻时,也喜用秋写年季,所谓一日三秋,又好比如隔三秋,原来并非毫无道理,生活体验在一个经验技术社会总是可以如实的反映到方方面面。


    开头3:学校的五四路上又迎来了一年一度最热闹的日子,熙熙攘攘的新生又一波波拥入校园,吵闹在各个角落,这时候我总愿意想起那个“新鲜的血液”的表达,记不起是出自中学课本哪一篇名文中的了。一晃已经七年过去了,浩子开玩笑的说七年之痒,我已然对他没有什么感觉了。然而,对这个再熟悉不过的校园却总也“痒”不起来。每次看到五四路上又拉开

来一篇(2009-08-25 13:01)

    一个暑假没有看别人的博文,一个暑假没有动笔写自己的博文,一直在过吃吃睡睡的日子,回到学校浩子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发觉你没啥变化,我嘟哝道吃吃睡睡一个假期还能有啥变化,这个回答显然遭来了一些忌恨。

    电脑坏了,摁开关啥反应都没有,我希望是开关坏了,结果是主板坏了,返厂修要一周多才能好,作最好的猜测,却是最糟糕的结果之一。于是不得不把这个千疮百孔的“论文机”搬出来,曾经的桌面和桌面上那些凌乱的文件,仿佛时间还停留在很久之前。在家的电脑就慢得跟蜗牛爬一样,于是也没有觉得“论文机”有多夸张。不写论文,那至少要写点什么,方便面可以来一桶,话梅可以来一份,文字可以来一篇。

    写流水账,还是流水账最深入人心。难得狠狠心花200元买了张硬卧的学生票回北京,上车不久就有吵架的声音,隔壁上铺的某女生嫌空调风太大,让男友用报纸把出风口给贴上,乘务员过来说不能这样,这样下面的人就会很热,怕吹风可以把被子盖上,于是两小姑娘用上海普通话争执不下,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个男生一言未发,默默的把出风口给贴得严严实实,又默默的下来回到自己的床铺,然后争吵也就

聚会(2009-07-16 12:58)

    聚多一次,散也多一次,不停的相聚,最终都会散去。即便如此,假如生命的终曲是散,人生的主题依然是聚。

    每次回家都会有大大小小的聚会,每次同学来北京也会有长长短短的相聚。那天有人酒过三巡说,有我在总能聚起来,真好。这样的评价让我受宠若惊,也沾沾自喜。我是真的喜欢聚,喜欢人生路上碰到的朋友都可以常常在一起,喜欢一家从小到老几世同堂。看书的时候,或者看电影的时候,我是喜欢悲剧的,总觉得带着残缺的结局更真实和引人深思,就像人生终有一别。然而在生活中,这一别之前我依然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大团圆的过程。

    这次回来了,过两天就是周末,高中的四个好友又要聚齐了,其实我们四个聚得很多,每一次总还有迫不及待的感觉,每次聚完都觉得下一次不会太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没有相聚的机会,这一天也许遥远得大家都懒得去想。在网上讨论了两个晚上聚会的去处,最后还是老地方。

    从某种意义上说,聚会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替代品,曾经是生活在一起的人,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分开,没有机会再来一遍,只能用聚会的方式来拼接彼此断裂的生活。聊聊旧事,

    有人这么问,说在你心中是否有一直记着,却再不会去联系的人。这个问题问得是很没有意思的,因为每个人都会记着一些人,其中一部分是再不会联系的,不联系只因为再无任何的联系方式可以抵达。

    前一阵子,家里迁祖坟,我在北京没有回来。爷爷一辈有十一个兄弟姐妹,六男五女,小时候隔几年还会有一次稍大的家庭聚会,老一辈的人还能聚起过半的人,后来接二连三的走了几个,自然得如同我的长大,如今只剩下小叔公和三姑婆尚在,大的家庭聚会已然成为了往事。

    每当夏天的午后,会不由的想起姑婆来,如果姑婆前面不加修饰词,就是指四姑婆,因为从小在一个大屋子里的姑婆就只有她,大的和二的我没有留下印象,三姑婆常年在温州,小姑婆一直生活在北京。小时候夏日吃过了午饭总是最难打发时间的一段,我又偏偏不爱午睡,常常会跑到姑婆房间里去玩。

    姑公是国民党的军官,当年解放的时候要带姑婆去台湾,临到上船的时候,姑婆说首饰盒忘带了,非要回去拿,眼看着枪炮声过来了,一船士兵等着,长官不上船决不开,最终姑公跳上了船,姑婆留在了家里。没有太多浪漫的海峡两岸的

(2009-06-24 14:25)

    温度上来了,奔过了36度,空气中才开始有夏的味道,那种夹在风中的灼热和躁动,那种只有反反复复一刻不停的蝉音才能表现的情绪。

    小时候这样的夏日午后,会在写完一页毛笔字后,躺在八仙桌旁的长凳上,凳的宽度不容我翻身,就这样仰面看着老屋的屋顶,数着一根根的椽子,一块块的网砖,那时候我不曾在那些斑斑驳驳中看出来过时间的痕迹。头再仰起一点脸就可以对着门,迎着热热的浪,看着一片白花花的天,还有院子里的碎砖地,每一条裂纹都漂亮的延伸着,和其他裂缝交错在一起。这样的时光在我的记忆中是漫长的,漫长得让我以为几乎不会失去,直到有一天我回想这个场景的时候发现,这只在我的记忆中留存了一张唯一的相片。

    我喜欢走在太阳下,哪怕是夏日的炎炎,整个人被烤得烫烫的,仿佛被掏空了一半,汗不停的流,很爽快。许多人觉得炎热会让人烦躁,然而我可以沉浸在曝晒之中变得安静,不停的喝水,仿佛只是从身体中过了个场。当很多东西你觉得留不住的时候,当许多东西只是从你身上或是身边走了个过场,而你如五彩缤纷的涌流中那块不动的石头或是一张透明的网时,总会有一种逃脱了时间的幻觉。

日记06.20.(2009-06-20 22:44)

    很多缩写我都是不知道原来单词的,路过DQ,顺便看了下全称“Dairy Queen”我的第一反应是“日记皇后”,然后非常的不解。dairy和diary的区别在我看来几乎是不可辨明的,虽然dariy的意思查了好多遍,终于还是一直没有记住,再查一遍,似曾相识的意思,奶制品。

    开心网真心话有一道是“说一件你完全没有天赋的技能”,毫不犹豫的写了英语,开心网之前的一道答题是桔子的英语是什么,我居然答错了,还不是因为笔误,娱乐了大众。昨晚上吃饭,又被师弟师妹们鄙视英语差,已经习惯了,渐渐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其实本没有什么好耻好荣的。一个美国人不会讲中文,或者中文讲得很烂,我们不会有太多想法,为什么一个中国人生活在这个时代就理所应当的要会英语呢。这是好多学不好英语的人理直气壮的对外解释,然而说这句话的人,多数在自己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落寞或不甘。

    如果要说荣耻,那就在于一门课学了这么多年了,居然还没学出点样子来。中学的时候花在英语上的时间,比其他八门课还多,但没有一门比英语差的,还好最后高考英语居然超水平发挥了,让我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句话至今笃信。按照

日记06.18.(2009-06-18 17:07)

    自从用了“日记+日期”这个题目后,发现再不用为题目发愁了,难怪小强早早的就用日期作为博文的题目呢,确实方便。从喜欢写东西的时候,都是要写完了再来琢磨题目的,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是没有计划没有框架扯到哪里是哪里的。这个坏习惯一直带到了写论文中,每每写好了之后,再去分段落,写摘要,取题目,所以常常论文不符合规范。小学里教作文的时候说一定要有写作大纲,现在我给人做家教也反复强调,一定要在写之前构思好,不能写到哪算哪,无奈我自己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人,自己写东西从来都不去构思,有个想法就开始铺陈,如同水流般,前翻一浪自然有道。我确知还有一种“作文之法”,就像是制作景泰蓝一样,先以铜丝勾好胎,然后以釉彩填之。中国人向来觉得天然的要高于人工的,自然之道胜过人为之法,无法胜有法,模模糊糊的体悟要高过清清楚楚的讲述。然而前者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可操作性这个词在现代背景下愈发凸现,如果要在此质疑可操作性,那恐怕不是我这篇小小的以日记为题的博文可以完成的任务,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有着那些可以值得去质疑的规范法则和标准,这些为我们可以达到要求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路径,我们在自己的世界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