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1 23:33)
卡扎菲死了,据说是活捉的,后来死了,死的原因不具体,但是肯定是枪被打死的。于是,微博上我们的“民主人士”一片欢呼!
独裁者死了,未经任何的审判,被打死了!
独裁者也是人,他有经过审判的权利,哪怕最后还是死刑。
但是,未经任何审判,被用枪打死了!
我不知道“民主人士”为什么欢呼?卡扎菲是独裁者固然可恨(据说还屠杀了很多利比亚人),但是他也是人,你的欢呼不过是欢呼“同态复仇”的正当性!“同态复仇”、以暴制暴能带来什么呢?——除了仇恨,和加倍的仇恨!
卡扎菲也是人,但是没有一个人去怜悯这个被活活打死的人,尽管他是恶人!
我想知道,民主背后的支撑是什么?是选举吗?是人民当家做主吗?
你说是选举,我想起了袁世凯的选举!
小悦悦像一根刺,刺进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其实,只要是有被刺的感觉的,说明这个人还是有良知的,无论他的良知是显现的还是隐藏的。
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愿意去救小悦悦,难道他们都真的那么冷漠、冷血、没有人性吗?其实答案比较明显,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怕被讹”。
这个“怕被讹”的概念从哪里来的呢,恐怕至少要上溯到2006年南京的彭宇案,在那个案件中给人们传递了一个信息,如果你帮助别人你有可能会被讹诈,尤其是法官可能根据“常理”,推断是你撞得人。
“彭宇案”的荒谬已经被无数的社会舆论和法律界人士加以论证,再次就不再重复,但是这个案子被报道后以及后来各种版本的“类彭宇案”一次又一次的告诉大家:“别帮忙,帮忙必被讹”!
现在终于出现了一个“小悦悦事件”,小悦悦刺痛中国人的心,也要让我们去反思。
英国哲学家、法律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尤烈,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
一、九十年前的故事 (http://baike.baidu.com/view/138333.htm)
1919年5月4日上午,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大学等13个学校的代表在法政专门学校举行了联合会议,讨论游行示威事项,决定发布“北京学生全体宣言”,提出“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的政治斗争口号。当日下午,高师的学生举着用白布写好的对联“卖国求荣,早知曹瞒遗种碑无宇,倾心媚外,不期章惇余孽死有头”,首先到达天安门广场。其他各校学生也怀着炽烈的爱国热忱,从四面八方涌向广场,参加集会游行的有三干多名学生。他们手持小旗,上面写着“取消二十一条”、“还我青岛”、“严惩国贼”等慷慨激昂的口号。游行队伍到达东交民巷使馆区时,受到军警的阻拦,多次交涉毫无结果。中国的土地竟不让中国人通过,学生们被激怒了,就是素来温和的同学也压抑不住受帝国主义欺辱的愤怒感情了。这时候,队伍里有人高喊“大家往外交部去,大家往曹汝霖家里去”,于是愤怒的人群潮水般地向赵家楼涌去。这出乎负责总指挥的北大学生傅斯年的意外,虽极力阻止,却毫无效力。匡互生和另外几个高师的学生走在队伍的前面,高
上午10时许,季老故居失窃案的两名被告人在案发后首次在公众面前“亮相”。49岁的王如高昂着头,阔步走上法庭,在开庭前,她拒绝穿上一般刑事被告人“必备”的橘色号服,并且因为情绪激动而被安抚,从而导致开庭时间延迟。(来自凤凰资讯http://news.ifeng.com/photo/society/detail_2011_05/11/6316270_0.shtml)
无论从一些庭审直播还是从电影、电视剧,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在法庭上被告人穿上橘黄色的“号服”,坐在或站在法庭的中间,接受审判。对于被告人的这种穿着,我们见怪不怪,但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庭审过程,是一个控辩的过程,最终的结果又三种可能(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换言之,在被告人进入法庭之事仍然是
(2011-05-10 20:54)
我们何以成为祖宗的不肖子孙?不要以为文革时如此,现在又何尝不是?我想这不仅仅是一个党、一个政府的责任,而值得整个民族反思!我们一味将责任指向党时,我们恰恰忘了他也是中华民族的产物!就像地球无法指责海水是咸的一样,海是地球的一部分。当我们还在指责的时候,只能证明我们还没有反思!
知道贺卫方教授被发配,以为会收敛一些,今天一睹贺教授的博客,明白了一个道理:你可以放逐身体,无法放逐思想。
今年4月27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一文,该文件在第六条规定:在严肃处理期(2011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件公布后,引起强烈社会批评,不少意见指出:通过上访讨薪是农民工合法权利,深圳市住建局的规定“为了维稳侵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定是否追究公民刑事责任和如何追究刑事责任是司法机关的职能,深圳市住建局声称追究农民工刑事责任“超越法律权限”“有违依法行政原则”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9日对“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一事作出回应,承认此前公布的文件“文字表述确有错误”,而且在内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关上不够严格,宣布立即撤回该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
应该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反应还是迅速的,但是其发此文的根本原因是不是“内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关上不够严格”呢,恐怕对此要打一个问号。毋庸讳言,“上访”成了现在官场的敏感词汇,如何解决上
最近,全球最大的化妆品直销公司雅芳公司报出一个大新闻,雅芳日前公布的一份备案文件显示,该公司4名高管因被指控在中国行贿被革职。此事令雅芳的声誉受损,公司可能因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而受到司法部的指控,并可能被罚款。为此,本周四雅芳举行了年度大会。
(2011-04-09 11:50)
中国资本市场的透明度与印度、俄罗斯类似,与英美相差甚远。在以关系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和复杂的组织结构下,中国民企的透明度偏低,其代价是企业融资的能力差、成本高。民企的透明化,须从转变企业家观念入手,并将经营模式从关系型转为市场化、职业化。企业尽管为此要付出成本,但可以获取长久的回报。
2010年3月30日,在香港上市仅3个月的台湾企业洪良国际,因涉嫌在招股书中对毛利率等财务数据作假,包装业绩以实现上市,从而违背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多项有关欺诈、欺骗、提供虚假和误导性信息等方面的规定。对于这项造假行为,香港证监会的回应是勒令其停牌,并冻结该公司及其旗下4家子公司在港的近10亿港元资产。
这一事件对有心永续经营的民营企业家们是一个重要警示。企业上市,原本是长期经营所需的制度改革动力,若反而为了上市成功而变本加厉地弄虚作假,即使可以侥幸过关,对于企业长期发展却会立下不良示范,并预示着企业与企业家们未来将在没有阳光的角落里生存着。但阴霾散去的那一天迟早会来,这些企业将面临声誉挑战。
对于真正有志于长期经营的企业家来说,只有让企
“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很难想像,据留言人的资料显示,如此的话语竟然来自一个大学生———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