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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四川籍到深圳务工者张尚强本来替老乡说情,不料被冠以“敲诈勒索”的罪名被关押进深圳南山看守所达211天。11月5日,南山区检察院认定“其行为属调解行为,未敲诈勒索被害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一张不起诉决定书送到了他的手上。
张尚强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不料遭到南山区检察院的拒绝。目前,张尚强已经向深圳市南山区政法委进行信访。
记者/高靖
祸起:
受托调解被误当勒索
据张尚强介绍,他13年前来深圳打拼,一直在南山大冲经营小店铺谋生,进看守所完全是因为他在劝解一场老乡纠纷引起的。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写着:2009年2月26日凌晨3时许,毛某军在南山区大冲吴屋村一处小巷子与被害人吴某伟发生碰撞,二人遂争吵、拉扯,吴某伟将毛某军打倒在地,致鼻子流血。
附近的蒋某国目睹后,将二人劝开,吴某伟跑回与母亲李某莲经营的理发店,并躲入店中关上店门。
毛某军回住处后拿上一把长约50厘米的砍刀,纠集10余人围住理发店,向李某莲和吴某伟索要赔偿款5000元。张尚强找到蒋某国,称李某莲请他调解,于是张尚强与蒋某国来到该理发店门前,与李某莲进行交涉。
次日凌晨,毛某军与“光头”(另案处理)、张尚强再次到理发店索要赔偿款,李某莲跑出理发店并报警,毛某军便将店内三台电脑主机搬走。下午5时许,被害人吴某伟和张尚强一起乘车到毛某军的住处将电脑搬回。
张尚强、毛某军听说李某莲已报警,遂表示不再索要财物,让李某莲一同前往派出所销案。当晚,李某莲与毛某军一同前往派出所销案,民警要求毛提供证明人,毛某军遂致电张尚强,请张尚强帮忙作证,张尚强到派出所后被抓获。3月4日,蒋某国被抓获。
“吴某伟和我是老乡,他母亲 李某莲想让我去帮忙调解,未料到被当作敲诈勒索被抓了起来。”张尚强介绍,他是2月28日被南山公安分局以敲诈勒索嫌疑刑事拘留的,4月3日以“涉嫌犯有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的,9月25日,因病被取保候审。
调查:
经两次侦查终获无罪
南山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于5月20日以张尚强涉嫌敲诈勒索罪移送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山区检察院受理后又于6月18日退回南山公安分局补充侦查,7月17日补查重报;2009年9月1日再次退回补充侦查,9月25日补查重报。
两次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仍然未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张尚强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南山区检察院认为,张尚强在本案中属中间调解人,并未与毛某军进行非法占有的合谋,其行为属调解行为,未敲诈勒索被害人,也未对毛某军的行为提供帮助,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张尚强不起诉。
提出赔偿
张尚强被取保候审后,经医院确诊其患的肾病综合征无法治愈,需终生服药控制病情。张提出国家赔偿。
律师说法
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徐德军律师认为,在检察院已出具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其无罪的情况下,张尚强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他表示,当事人向南山检察院申请赔偿,南山检察院作出否决,当事人可向深圳市检察院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从的,可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由赔偿委员会确定是否赔偿以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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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终总结
1、参展记录
2009年1月作品《中国新小说两篇》参加北京宋庄美术馆《生活在宋庄4》展
2009年5月绘画《拷贝》参加济南左右美术馆《手感》展
2009年9月装置《皮衣》参加北京万盛园美术馆《群落!群落!》展
2009年11月作品《警察男长袖制式衬衣3》参加北京尚视艺术空间《从读现成品》展
2009年12月作品《警察男长袖制式衬衣2》参加韩国光州《亚洲恐慌》展
2、辞退费
2月4日,我到西塞山公安分局领到了最后一笔辞退费7704元。从此,我就和黄石市公安局没有任何经济关系了。
3、护照
2月12日,我领到了护照。我的人身自由不再受限制,可以合法的走出国门,去看看民主国家。
4、当主持人
从3月开始,作为《档案之音》的主持人,我和24位艺术家嘉宾们联合录制了11期网络广播谈话节目,他们是成力、杨文胜、陈羲、华继明、郝劲松、沈俊杰、于伯公、关矢、夏建国、谈学斌、刘锋植、陈卫群、刘海舟、杜婕、刘港顺、卫保刚、李娃克、李铭盛、张巍、张建俊、徐弘宾、刘正刚、白崇民、吴玮禾。感谢上述各位嘉宾,感谢艺术档案网主编张海涛和幕后工作人员魏东、阿炳、燕子的支持。
如果你想收听我们的节目,请到这里:
http://www.artda.cn/index.html
5、参与其他艺术家的创作
4月6日,我参与王朝的观念作品《和谐》。
12月24日,我协助郝劲松完成行为作品《双手抱头!蹲下!》
6、帮母亲整理回忆录
4月20日,我的父母来北京看望我们,在宋庄住了17天。我和周丽在这段时间里,帮母亲戴哲梅整理了回忆录《一个沟沟坎坎的女人》。我觉得每一个中国老人,都应该留下一份回忆录,因为中国这近一百年的变迁实在是太剧烈了,如果没有人写下这些,后代就会忘记这段历史,忘记我们的先辈曾经生活在一个多么残酷、荒谬、疯狂的社会里。如果有人想看我母亲的文章,请到这里:
http://club2.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813548
7、当志愿者
5月24日——30日,我和周丽作为志愿者参与了2009年第六界纪录片交流周。我对林鑫、阳建军两位导演进行了采访,并写了三篇观影手记。能为中国独立电影的交流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是我和周丽的荣幸。
8、策展
8月12日,我策划了《静止的权力——韩涛、张同帅版画展》。
9、旅游
10月21日——30日,我和周丽到长沙去玩了一趟。此行名为策划贾樟柯导演在《晨报大讲堂》进行《非常生活的影像选择》的演讲,实则是借机看望长沙的朋友。最爽的是和赵旭如爬岳麓山,喝岳麓山泉水泡的茶。
10、博客
全年我发了 289篇文章,有些是转载,有些是原创,但都表达了我的观点和态度。为什么我不停的说话?因为我对中国现状非常的不认同。我希望党国能变得理性一些,不要老是这么疯狂。
吴幼明
200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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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策展人给我看过他收到的短信,宣称要杀他的居然有几个人。而这些人居然也自称是艺术家。可能他们干黑社会更有前途,或者他们缺乏干黑社会的胆量。
我建议朋友保留短信报警,他说算了,都是艺术家,他们也就说说而已,也不敢真做的。
感谢上帝,我至今还没有收到过这种电话和短信。
有时候我想,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有仇恨和伤害,这些东西是靠什么生长出来的?不就是一次参加艺术展览的机会吗?艺术展览的目的是什么?是艺术家将自己创作的艺术品向人展示,并与观众进行交流。不让你参加展览就能让你对策展人产生仇恨了吗?那你做的是什么?你是艺术家吗?你做的是艺术吗?我建议你赶紧检查一下自己的精神状况,可能有问题了。
我从不在乎别人说我什么,重要的是能做我想做的事就好,所以我从不删除我博上的任何评论,包括谩骂和谣言。谣言有什么用?谁被谣言打败,那是他自己太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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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日报》报道,2008年11月24日晚,广东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寨大队9岁的小海因发烧不适,找父母要10元钱去看病抓药,然而家贫缺钱的父母相互推诿,为了谁去借钱发生激烈争吵。次日早上,这个孩子在房间里用自己的红领巾在床梁上打了一个结,然后把下巴伸了进去……虽然已经获救,但直到30日下午,这个自缢后昏迷了6天的孩子仍然没有苏醒过来……现在醒过来了……但不认识他爸了……
2009年12月10日,中国广东省东莞市石排东翔小学502班11岁男生何某某使用红领巾上吊自杀身亡。
在小何用红领巾上吊之后的第六天,云南省晋宁县凤踪小学一名12岁男生用红领巾上吊自杀身亡。
鉴于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红领巾被孩子们频繁的当成上吊工具,所以我建议在小学里取消红领巾这一物品,改由公务员们佩带。
2009/1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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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早上,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一名七旬老太拾荒时捡到7000元现金,虽然老人当时又冷又饿,但她毫不犹豫地将钱交给警方,宁愿借一元钱吃早饭,也绝不贪遗财一分。
据铁山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家住铁山区三岔路村的郭冬容老人已年逾七旬,她每天步行到家附近的尖林山,一路上拾捡废品。18日清晨,郭老太像往常一样提着篮子前往尖林山,忽然在路边水沟旁发现一个鼓囊囊的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大包钱。蹒跚了1个多小时,气喘吁吁的郭老太终于见到了值班民警。来不及休整,郭老太又和民警一起清点了这袋钱,共有7000元。在老人的引导下,值班民警驱车赶到事发现场做了勘查;随后,郭老太又返回派出所,按照规定作了笔录。当办完所有手续后,已是上午9点多了。这时,郭老太不好意思地问值班民警:“同志,我还没吃早饭,你可不可以借我一元钱,买两个馒头吃?”
在场的民警震惊了,含着热泪,纷纷掏出口袋里的钱往郭冬容老人手里塞。老人坚持只要一块钱。“两个馒头只要一块钱,你们快点去找失主,把钱还给别人!”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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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纸币开手铐,两根鞋带自缢亡。12月16日,昆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候问室死亡事件进行通报,并现场公布邢鲲自杀时的监控录像。
围绕这段视频,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很多网友质疑视频的可信度。死者家属也站出来提出多个疑点,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也认为视频很蹊跷。所有矛头直指昆明警方公布的视频的真实性
网友提出3处疑点
昆明警方公布的这段视频被网友上传到网上后,很多网友看完后提出各种质疑,更有网友找出证据,证明视频是经过剪辑的,涉嫌造假。
质疑一
到底有没有视频?
在邢鲲死亡后,警方宣称由于候问室内的摄像头安放在房顶,位置较高,导致候问室内留有视线死角,因此无自缢死亡画面。而新闻发布会上,又突然公布了自缢身亡的视频。前后矛盾。
质疑二
为何视频中邢鲲只有背影?
从整个视频看,邢鲲正面没有出现过一次,全都是背影。且邢鲲从掏纸币捅开手铐也只是瞬间的事,整个过程邢鲲的动作很僵硬,像是演员在演戏。
质疑三
视频疑是剪辑过的?
第一段视频时间显示是11日19时29分,记录邢鲲拿出纸币。但随后衔接上的视频是邢鲲从盲区走回来,抽出鞋带,第一次自杀的时间显示已是12日凌晨4点55分了,两个动作相差9个多小时。很显然,视频是处理过的。
家属提出3处疑点
前日,记者联系上死者的舅舅尤增强,他说,昆明警方公布的视频疑点太多。
疑点一
衣服不对
尤增强说,视频中出现的银白色衣服,邢鲲根本就没有。“在尸检现场,我们只发现邢鲲有一条墨绿色外裤、一件黑色T恤、一条棉秋裤、一条红色内裤。”
“我记得当天邢鲲穿的是一件黑色外套,视频中那件偏银白色外套根本不是他的,为何监控录像里不一样呢?”
疑点二
发型、体型不对
尤增强说:“邢鲲出事前是小平头,发型跟视频中公布的根本不一样。而且邢鲲体型瘦小,视频中那人很壮实。我们家小孩体型什么样,我一眼就能看出。”
疑点三
背影不像
尤增强质疑,为何视频中只有背影。即使是背影,尤增强认为那也不是邢鲲的背影,“自家的孩子太熟悉了。”
相关部门一问3不知
对于诸多疑点,相关部门又作何解释?记者前日下午联系了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昆明市公安局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但每个部门都表示不清楚情况。
记者电话采访了负责尸检的五华区检察院,该院工作人员听说是邢鲲的案子,回答是:“不好答复,这个案子正在调查过程中。”记者追问:“听说尸检是五华区检察院负责的,您能帮我问一下是谁负责的吗?”对方说:“我无法回答你。”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电话,工作人员说:“目前我也是通过媒体了解这个事情,我所知道的和您了解的都是一样的。”
电话联系上昆明市检察院,问起邢鲲的案子,对方说:“什么?不知道,没有听说。”
镜头中“他”是这样死的
■用左手摸出纸币
12月11日19时29分:邢鲲站起来,背对探头,用左手在左后兜里摸出一张纸币。
■用纸币打开手铐
12月12日4时52分28秒:邢鲲的手铐被他用折叠的纸币成功打开,其右手已能自由活动。随后,邢鲲在监控区内消失。
■掏出夹带的鞋带
12月12日4时55分19秒:邢鲲从盲区里走回来,坐下后用右手拉开外套右侧口袋拉链,掏出夹带的鞋带。
■第一次自缢失败
12月12日5时20分46秒:邢鲲突然从左前侧跌落入监控范围。第一次上吊未成功,跌落下来。
■入盲区再次自缢
12月12日5时21分28秒:邢鲲站起来向监控区正前方的门边走去,一分半钟后,进入监控盲区,再次自缢。
本栏稿件据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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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服了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发言人姚志宏的智商,建议他去查查自己的病历,也许他小时候得过脑膜炎,他父亲没有告诉他。
吴幼明
2009/12/14
昆明疑犯派出所内死亡 官方通报遭家属质疑
2009-12-14 06:21:28 来源: 华龙网-重庆晚报(重庆) 跟贴 536 条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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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时代
某人在昆明某派出所上吊自杀了。好好的一个人,偏偏就喜欢在派出所里上吊自杀,而且还没有被好警察们刑讯逼供,没有留下影像记录,因为警察说他特意选择了摄影机拍不到的死角上吊自杀。我觉得这有点呼悠人。但反正我们被呼悠惯了,所以我也不反对警察们继续呼悠下去。总之,有警察待的地方就不适合人待,那儿太容易发生各种意外,你可能会玩“躲猫猫”死,可能会“做噩梦”死,可能会“病”死,可能会“摔”死,可能会“心力衰竭”死……还可能象老艾一样,自己往自己脸上打一拳,自己把自己的衣服撕破……反正在警察眼中,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做了串佛珠,但总念不出“啊弥佗佛”,只能默念“草泥马”,这让我的境界总是提不高。
吴幼明200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