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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a crown, and youth is the gem onit; youth is gem, and creation is the colour of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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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1日(2009-07-11 21:49)

第一则  热烈祝贺我们组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还有很多要完善的地方……

        结论:因果相连,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二则  季羡林先生逝世

        看到这则新闻,我没什么异常的感觉,和他不熟。不过对一个曾经的国学大师我想还是祝福他一路走好,既然他有个众多家之佛学家,如果他是真正的佛学家,我想那么他是应该不惧死亡的。

        关于他为什么还是佛学家,我在网上搜到一个所谓证据“佛学家:他写过《中亚佛教史》等重要佛学研究著作;散文家:他写过约150万字的散文,收入十几本散文集中;翻译家:他翻译过印度古代史诗《罗摩衍那》(八卷)、剧本《沙恭达罗》、民间文学《五卷书》及德文短篇小说集等。应当说,季羡林在上述每一个学术领域里,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哪怕是梦一场……(2009-07-10 19:44)

   昨天现场确认完毕,却也惊动了相关人员的大驾,这有些让我出乎意料,毕竟离几乎放弃的维权行动结束整整一个月都没有什么动静了,但是仔细一想却也在情理之中:一旦我现场确认完毕,交费完成,拿到收据,司法厅的抽象行政行为就演变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此行为确有不当之处,便有了可诉性,并且有了胜诉可能。

   也许从7月5日现场确认开始,他们一直在等待我的出现;也许正如他们所说正好省厅调研组到了厦门,而我也在厦门,仅仅是赶巧。这一切猜测在当前现场确认已经开始且正在进行的情形下,都已不再重要,既定的事实暂时已无法改变,或者说改变起来难度非常大!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有一个月的时间当局没有主动纠错呢,这个的确是个问题,但当局总有很多理由。总之,对他们今天的实际行动我小小感动,我们不是刁民,也不会得理不饶人,也懂得宽容,适度容忍别人的过失、过错并给予其一定的改正机会是一个人、一个社会成熟的表征之一,当然,这种容忍是建立在过失、过错最终尽快得到纠正的基础上,而不是一味的忍让,这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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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文章《涂远高和田凤》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2009-06-23 12:21
 
如上,上午刚写的一片小文,不到一小时就被删了,这是一个月内第三次收到新浪的通知。之前的两篇文章还给我删到回收站里,这次真是干净彻底,直接删除!
 
今天开始禁语(限于“国是”),直到正义回归、言论自由的那一天,但是,我要告诉某些别有用心的人: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
2009年6月19(2009-06-19 12:54)

  至今,从法律上结束单身整整一年了,突然想起去年的今天是否写了点东西,翻出来一看,还真写了一点东西,主要内容是回答了一下老桂关于结婚程序的咨询。一晃都一年了,他当时说为今年结婚做准备的,怎么最近没听说他结婚呢。于是,一个电话过去,准备质问他,那端的反应似乎是他刚被电话从似睡非睡中拉出来。扯了一会淡,最后他说准备9月底回老家登记、婚礼一起搞。还好,结婚之于他也算是今年之内(公历年度)即将实现的计划,没有对他老婆食言。恭喜他即将成为当年411第二位讨到老婆的人,为411光棍率的降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谨代表我自己和411的全体爷们儿对老桂的献身精神通报表扬,昭告天下。

  一年的时间,不算长,在这不长的一年当中,有些事却已模糊,那是本该忘记的;而有些事清晰的恍如昨日,那是该铭记在心的。苦辣酸甜交替上演,才是丰富生活的本质内涵,即使波澜不惊,也不能少了涟漪。对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过的自主、自在就好,尤其是踏入牛年以来,这种不高的追求正慢慢映入心田。

  今天中午,应老婆要求去吃牛

            著名法学家马克昌就邓玉娇案答新华社记者问(图)
新华网武汉6月16日电 巴东县“邓玉娇刺死官员案”16日上午经巴东县法院一审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处罚。就此,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对此案进行了法律解读。 
 问:邓玉娇的行为为什么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答:邓玉娇用水果刀将邓贵大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她主观上并无杀害邓贵大的故意,只是意图造成他一定的伤害,(实际情况是邓玉娇也没有意图造成他一定的伤害,意图仅仅是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强

知恩图报好玉娇(2009-06-17 14:12)

今天又看到一篇题为《邓玉娇称心存感恩欲回报社会,不打算上诉》的新闻,报道中说,当记者告诉邓玉娇社会上有很多人关心她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哽咽着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将来我会多做善事,回报政府和社会。”对于家人,她同样心存感激。“案发以后,家人都很关心我,我们沟通得很好,感情也更近了。”她说。正如昨日我所期望的她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让所有关心她的人颇感欣慰,但我还是强烈建议她远走高飞。报道还提到她不打算上诉,这也是我昨日所预测的,事实上的自由,令人疲惫的讼累,足以让一个娇弱的女孩不再去争什么是非黑白,对她来说当下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也许这样会为将来埋下麻烦的祸根(有罪污点),但是这不是她能考虑到的长远问题,既然她不上诉的话,也只能是个人因果个人担了,热心的网友是帮不上忙的,除了祝福她前途平坦。可以说,到现在为止,邓玉娇事实上已经彻底重获自由,她的不上诉,也正是检察院及一些利益相关者最想要的但不好直言的结果,所以检察院也不会抗诉。

 

以下两张照片分别是来自网络的两组照片之两张
 
邓玉娇一审被判免除处罚法院认定其防卫过当
  6月16日中午11点半左右,恢复自由的邓玉娇走出法庭,与母亲一起回家。(人民网记者田豆豆摄影报道)
  今天晚上7点看CCTV的新闻联播时看到有一条新闻说上午11点半左右开始北京出现白昼如夜的现象,一个小时内雷电达两千余次。下午一点半左右,天津也出现白昼如夜的现象,乃至整个华北!

  我深爱着脚下的这片热土,它却被恶搞到如此地步。--题记

  以下黑色文字皆来自网络 

  官方鉴定称邓玉娇有心智障碍具有部分刑责能力http://news.QQ.com  2009年06月15日0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湖北巴东有关方面获悉,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进展,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邓玉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据悉,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已经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起诉邓玉娇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检方认为,邓玉娇在实施防卫的过程中,用水果刀刺了邓贵大4刀,其中两刀致命,邓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伤口长11.5厘米,构成轻伤。检方同时也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死伤者有过错在先等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此外,据知情人介绍,对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鉴定结论显示: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

   昨天看到《南方周末》用一整版的文章解读了最近全国房价的疯狂上涨,其中列举了南京、上海、杭州等一些地方政府托市的黑暗内幕,其中尤其提到福建省已经将延缓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制度化,而厦门更是发挥“特区”的带头作用,把原来60天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延缓为半年甚至一年!怪不得6月8日土地出让成交总额达97亿,是2008年全年土地成交总额的2倍。这97亿绝不可能在60日内结清。打白条拿地,谁不愿干?先把地占下再说。在厦门的很多人都曾注意到成功大道去机场方向右边的一个大坑吧?地基开始打了,好几个黄色塔吊还矗在那,却没了下文。两年前我刚来厦门时,就那样了,直到今天,每天上班都会看到它们孤独地矗立着,一动不动,锈迹斑斑。遇到下雨,我想那里肯定成了蝌蚪、孑孓的乐园!人民的土地,就是这样被糟蹋的吗?一个靠个卖地挣钱、不顾民生的城市还有什么前途,我仿佛看到了当年海南烂尾别墅的闹剧正在厦门上演。出来混总要还的,是泡沫总会破的,顶多4年的时间,厦门地产泡沫必破。请记住以下疯狂的数据!

附:

6月9日晚发给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题为《今年司法考试报名费高达310元不合法更不合理》的情况反映已经于2009-06-10 16:45:07 由 福建省信访局 交办单 交省司法厅办理,福建省司法厅已经迅速回复,内容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栏目的“办理查询”中。本博主新浪信箱亦收到回复如下:

 

发件人:

'省长信箱' <szxx@fujian.gov.cn>加入通讯录 查看拒收

时 间:

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 上午06:50

收件人:

'***' <emptyzero@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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