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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ook of illusions(2009-06-27 22:21)

    当初买这本书的动因是要花一大笔钱,于是在书店里见什么抓什么。《幻影书》这个题目也不见得能让人高看它一等,反而容易想到《幻城》什么的。但是我喜欢那个英文书名,就买了(但这个illusions又有什么特别吗?也没有。)隔了很久才拿出来,倒是觉得挺好看,很少有翻译小说能让我在一天之内看完呀。可能因为译者(孔亚雷)是一个作家,对作品有感觉,又肯花功夫。话说有些所谓外文专业的人,自己平日连随笔都懒得写,毫无文艺修养,翻个小说能翻译得好吗,如只论“准确”,不如搞个翻译机罢了。

    如今看外文小说,看到一个好的就像撞了大运了。要么还是自己好好学英语吧。

   

   

2009年06月26日(2009-06-26 00:38)

想买一个MP4以充实每天在公交车or地铁上干瞪眼的漫漫时间。

要兼容的视频格式多(不耐烦转换格式啊)、续航时间长还能支持txt文件的,最好还要坚固耐磨。

网上的牌子太多啦,

有冇可推荐的款式?

 

务必要转一下

从小莲那里看来的。

哪怕就是为了这个标题。

=================

原作者:水木丁

==================
所谓胜犬,不也不过是一只狗吗?
作者:水木丁
已经是第二次了,被媒体问愿不愿意以大龄未婚文艺女青年的身份展现一下自己“快乐的生活”,发表一下自己“铿锵有力”的独立宣言,只不过第一次好像是以剩女的名头做的一个什么专题,这一次变成了正在流行的“败犬女王”的话题,也是第二次,很坚决的拒绝了,开始的时候还想委婉点表达,但后来发现委婉了编辑姑娘也一样是不理解,最后索性干脆相告,不喜欢,不想上。

我不愿意事儿事儿的跑到别人面前去展现自己什么快乐的单身生活。因为任何证明自己的努力,其实都是心虚的表现而已。在我看来,日子就是日子,家庭生活有家庭生活的温暖和牺牲,单身生活也有单身生活得自由和孤单,日子是自己的,不是过给别人看的,不是展示品,一家人的日子要好好珍惜,一个人的日子也要好好过,这就完了。所谓幸福与否,成功与否,都是各人的感受,在于你内心是否平静知足,并不是单身或者有家庭这样的什么形式就注定能给人幸福。至于别人说我什么败犬不败犬,女王不女王,给我这样的人下什么定义,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去证明我不是败犬呢?为什么要去跟别人证明我快乐呢?我干嘛要别人承认我是女王呢?这毫无意义,也根本不需要。

所谓败犬的游戏规则,也是由他人来制定的吧,在我们的这个社会里,总是有些评价体系,游戏规则,总想把你纳入其中,给你套上嚼头,用鞭子抽你,有刺扎你,逼得你不得不向前冲,有的人,就在别人规定的游戏规则里度过了这样的一生,有的人,拼命反对,反抗,其实你越大声反驳,别人却越是觉得你一定是因为心虚,不过是强颜欢笑,故作姿态而已。可是,我不参加这比赛行不行?不玩行不行?很多人都习惯了用他们的价值标准去判断他人的成功与否,却不知道,有的人根本就不和他们玩。而所有的胜利,都是靠他们自己意淫出来的,我们坐在这里一步没动,他们已经把我们纳入他们的游戏规则里并且宣布我们的失败了。随便他啦,我也没必要证明我是失败的或者不是失败的,战场是他们的,我的人生是个游乐场而已。

退一万步来讲,败犬这个提法,我一直很不以为然,却不是因为从我自己的个人情况出发,虽然是的确很有杀伤力,很有羞辱性,但和败犬相对的那个词,应该就是胜犬吧,可所谓胜犬,虽然胜了,不也不过是一只狗吗?按照这样的说法,这场在败犬和胜犬之间的战争,说白了,其本质上不就是狗咬狗吗?嫁不出去的女人是败犬,嫁出去的女人是胜犬。那男人是什么?玩狗,斗狗的人吗?如果是这样,无论你自以为你是胜犬还是败犬,你已经输了,因为你连人都不是了。只要下了这个斗狗场,就不过是给人逗乐子的东西罢了。什么胜犬败犬的,我懒得搭理这种无聊的游戏,谁若愿意自己意淫自己的胜利,那就胜利去,不过是把自己意淫成了一只狗而已。谁若努力证明自己不是败犬,那也证明去,也不过是证明了自己不是一只狗而已。这是多么可笑的比赛。

今天一个女作家搞出个败犬,我们就拼命证明自己是败犬还是不是败犬,明天某个人再提出什么败猪,败猫,败耗子的,是不是大家还要再撇清的撇清,反驳的反驳,欣喜的欣喜论证一番呢?有这功夫,干嘛不去动物园散步吃冰激凌呢?干嘛不跟老公撒撒娇,给孩子做顿好吃的?要知道那才是人生的正经事啊。

谁的人生若如战场,就让他自己狗一样的活着,去抢夺,争斗,自叹自怜去。是人,就要过人过的日子,就好好的享受自己的人生,无论是单身生活或者是家庭生活,都好好的享受这雨露春光。而关于那些无聊的游戏规则,特别是硬要把我纳入其中的,我通常只有三个不回应。
不参与,不配合,不证明。

名词解释:

败犬:是30岁以上,高收入、高学历、事业成功,但无感情归宿的女性。这种说法源自日本女作家酒井顺子的散文集《败犬的远吠》,探讨未婚女性及其生活,认定年过三十的未婚女性,无论事业上多有成就、在职场叱咤风云,只要未婚就是人生战场上的一只败犬。这本书引发日本社会热烈讨论,“败犬”一词广获关注。

罗莎蒙德(2009-06-06 16:53)
      “ 如前所述,当埃鲁利人和图林根人在他们的王国奥多阿瑟尔率领下侵入意大利时,伦巴第人占据了他们撤出的地方,并在那 里定居一些时候了。这时整个这一带地方都由阿尔博因统治,这个人胆大而残酷。在他的率领下,伦巴第人渡过多瑙河,和占据着潘诺尼亚的泽皮迪王库尼蒙德交战,把他打败杀死。阿尔博因在俘虏中发现库尼蒙德的女儿罗莎蒙德,娶她为妻,自立为潘诺尼亚王。出于他那野蛮的天性,他叫人把库尼蒙 德的头盖骨制成大杯,用以饮酒以纪念他取得的胜利。过去和哥特人打仗时,他和纳尔塞斯曾有旧谊,现在纳尔塞斯请他进攻意大利,他就把潘诺尼亚留给匈奴人, 匈奴人在阿蒂拉死后,已回到他们原来的地区。阿尔博因进入意大利时,发现全境划分为许多部分,他立即进占帕维亚、米兰、维罗纳、维琴察、整个托斯卡纳地 区、弗拉米尼阿大部,现在这个地区叫罗马尼阿。他如此迅速地占领了这么多地方,就认为征服全意大利已完全有把握;于是就在维罗纳大摆宴席,酒酣兴发,下令 把库尼蒙德的头盖骨装满酒,叫人捧着献给坐在他对面的王后罗莎蒙德;为了使她听得见他的话,还大声喊道:在这样欢乐的伟大的时刻,她应当和她父亲一起痛饮。
        这话有如一把尖刀刺入这位贵妇的胸膛。她下定决心报仇雪恨。她知道有一个名叫海尔米基斯的伦巴第贵族爱上她的一个侍女,于是就和这位年轻的女子安排好,使海尔米基斯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和她自己而不是和他的情妇同床。计谋实现后,罗莎蒙德就 向海尔米基斯作自我介绍;接着就给他指出两条道路供选择:一条是刺杀阿尔博因,从而得到王国和她本人作为报酬;否则,另一条就是以强奸王后罪处死。海尔米 基斯同意刺杀阿尔博因。但行刺之后,发现他们二人并不能占有王国,恐怕伦巴第人出于对阿尔博因的敬爱会把他们杀死。于是他们就窃取王家财宝,随身带着逃到 拉文纳投奔隆吉努斯,受到他很好的接待。
        在这些动乱期间,朱斯丁皇帝逝世,由提比留继位。提比留因忙于和帕提亚人打仗,无暇顾及意大利的事。这对隆吉努斯说来似乎是出现了一个好机会:利用罗莎蒙德和 她的财富使自己成为伦巴第和全意大利之王。他把这个计划向她透露,劝她杀死海尔米基斯,改嫁他本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先把毒酒准备妥当,有一次海尔米 基斯洗完澡出来说口渴,她就亲手把毒酒递给他。他刚喝一半就感觉这酒不同一般,对她产生怀疑,强迫她把剩下的一半喝了。于是在几个小时之后,双双中毒身 死。这样,隆吉努斯当国王的希望也就落空。”

       ——以上摘自《佛罗伦萨史》。我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因为私密性的细节太多,与上下行文不符合。不过叙述角度尚且冷静公允,没有随意猜测人物动机。就算细节只是来自于民间传说,至少能说明曾有一个令人不能忘怀的“罗莎蒙德”的存在,从而改变了历史。
       查到另一种说法是罗莎蒙德与伦巴第王阿尔伯因曾有婚约。罗莎蒙德的祖父在位时,两国曾有战争。阿尔伯因杀死了罗莎蒙德的叔父,但是却在和谈期间,赢得了祖父的好感,竟然将罗莎蒙德许配给他。不过等到罗莎蒙德的父亲即位,却不能容忍把女儿嫁给杀死自己兄弟的仇人,婚约自然报废。直到他自己也被阿尔伯因干掉,而罗莎蒙德则成为阿尔伯因的俘虏。
       考虑到这样一段,也许这个故事可以在言情小说里变得更为狗血,比如说阿尔伯因早就爱慕女主而不得,因而冲冠一怒为红颜,挑起战争,女主在国仇家恨中对三任男人的爱恨纠结等等,虽然事实当然不是如此……

       有图为证

端午流水(2009-06-01 23:57)
       端午节正日子那天,去龚老的师兄家里做客。师兄家在清华深处,由学生宿舍改造的老式楼房里,楼下有羡煞人的参天梧桐,家中有古老的书桌、甜美的凤梨酥以及漂亮的十岁男孩一名。小男孩跟妈妈黏糊的时候像个猴子,弹钢琴的时候又像个小王子,是那种让所有母亲都巴不得自己也养一个的优秀小孩,难得的是还没开始受电脑毒害,这可比舍侄多而衮强多了去。晚饭时大家去了附近眉州东坡,苦苦等位一小时之后,终于吃上了饭。席间有一盆肘子,姜醋放得过于豪迈,隐隐有螃蟹的滋味。还有一道甜烧白,是带皮肥肉和甜豆沙蒸到一起,我小时候在江津听说此菜,内心是把它当作蚕蛹啊毛鸡蛋啊老鼠干啊一类非当地人不能下咽的土产,似乎还有一个名字叫“夹沙肉”。今天终于吃了,其实并不油腻也没那么可怕……
       端午第二天收拾了两只大面包和一瓶水,去著名的平谷县金海湖玩耍。龚老的一个长辈在教工疗养院养病,其实也是去看看老人。金海湖很一般很一般,水面窄小,山林稀疏,不如椴家山水库多矣。沿着大坝走来走去,找不到一处能拍摄的景致。本想耍耍水,走到水边一看,水草肮脏伸不下脚,唉……但教工疗养院居然很不错,后院有池,池边有山,山林是园艺工精心培育的,又不同于外面。草木葱茏空气清新,两三只喵在草坪上打滚、找人要吃的,简直令人流连忘返了。
       第二天一早吃了饭就撤离,在门口买了一兜平谷大杏,酸得要死,捂到今天才终于甜了。等车时接到了椴公电话,问要不要出来请他吃饭。我骤然想起答应XX的稿子还没动,端午节就要过完了,慌忙推掉,不过其结果必然是,下午回家后也没能把稿子弄完……
    
      
2009年05月22日(2009-05-22 03:40)

最近一直没有更新,是因为乱七八糟事情多,但可以拿上来讲的很少。

上上周忘了是为什么,小莲找到我,一来一去的就蹭了张音乐会的票子。(其实肯出门完全是为了看美女来着)。去了以后才知道是陈建骐的音乐会——陈建骐是谁?我不做小资很多年,又是当场问人才了解。好听是好听来,照我从前的习性,回家不免要更新博客。现在听完音乐会,回家就洗澡睡觉了。

去年小莲来京之后,说了很多很多次,要一起出来吃饭,一直都没兑现。总是因懒惰而疏离。这才算是在京第一次见面。她从那个人人仰慕的我自己也曾考过却没能面上的单位里悍然辞职,几乎所有的人都劝。。。。。。人生的事情真是很难讲,说来说去也无非是为了自己的心而已。

我的同学咸菜结婚了,虽然帖子辗转到手,还是没有去。宅是无可救药了,何况半年胖了许多,简直找不到出门衣服穿。另外当然也怕观摩人家的盛大婚礼,又心理不平衡。实在是女人之间可以攀比的项目太多了。同学年少都不贱,想想就很可怕。

为某个男同学做过一次媒,几乎是意料中的失败。

见过一次晶晶姑娘,觉得从前的很多东西,是无可避免的淡去了。

苏冰有次到北京来,也推了未见。上次跟她聊天,还是谈约稿的大纲以及牧云家族的混乱世系。稿子还没落笔,她就离开九州了。间或登陆下Q,也有八卦可听,但终究是觉得……那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法源寺的饭(2009-04-25 16:31)

午间从考场出来,去对面的法源寺烧香。赶上今天是四月初一,有法事,宛如庙会般热闹,还有斋饭发放。正好也饿了,排在长龙般的队伍后面捐了一点儿功德,领了一份饭食。红色塑料碗里有大半碗藕片咸菜豆芽之类炖在一起的素菜,上面压上一坨米饭。也没有坐处,就站在墙边吃掉,竟然非常好吃。旁边人多,也有廊下蹲食,也有三五个席地坐着聊天,比较碗里的菜色;也有老人追着小孩子,劝他多吃一口。吃完了自己去水槽边洗碗,再还给寺院里的帮工。

著名的法源寺丁香花,这时早就谢掉了。

 

大考的早晨……(2009-04-18 12:44)

    简体版的《小团圆》出的很快嘛。蒙老泥记得,第一时间送了我一本。原先看台版时很急切,没留意前言,这回仔细看了看宋以朗的序,倒也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违背张爱玲的遗愿出了这书。这么看来倒是并没有什么正式遗愿。《小团圆》一直到死都没有修改完,张爱玲在某一书信中要把它烧了,另一书信说要它面世,也是面对一个难产作品时常有的心态。所谓“遗嘱要销毁”倒像是卖书的手段了。从前迟迟的压箱不出,出版商方面,除了顾虑张爱玲生前态度,更多大概是因为一来这真的是个草稿,二来么是要等到最好时候出。

    《小团圆》改变了我的很多想法。从前觉得张爱玲多少有些自恋矫情,现在感到她的确是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当然可能年轻时不免有些自恋矫情,老来坦荡了许多。以前觉得她再怎么坎坷,当年在上海小日子总是过得还是不错,又优雅又小资,韶华无限的,现在看来根本就是个自闭症书呆子,心又软,脸又嫩,待人接物都不利落。艺术照当不得真。也对,她要真是林徽因陆小曼一流的才女,哪能连个把像样的男人都拐不回家。——这么想,简直感到一种卑琐的心理平衡呐。以前觉得张爱玲的鼎盛时期只是在上海,去了美国就才气凋零了,现在才知道真正的才气哪有那么容易凋零。凋零的最多只是小聪明。《传奇》那样的小说,在我们看来是天好地好的,在她自己,人生阅历和积累早就超越,再让她那么写,她自己怕也不愿意了。那些中短篇小说其实都摘自她自己人生的边边角角料儿,看《小团圆》的一大乐趣就是,“哦,原来这就是那谁谁,那又是那谁谁”,人过中年的她,胸襟里是要书写一整出红楼梦了,再那么几出“黛玉葬花”“晴雯补裘”就不过瘾。早期作品里,就算像《倾城之恋》,仍然有什么“三十年前的月亮,三十年前的胡琴”这种句子,读来总觉刻意雕琢,学模学样的不自然,一股子文艺女青年气。《小团圆》虽然时不时呈现草稿状之七零八落,但警句、穿插、对白、议论无不行云流水,是真正从人心里流淌出来的文字,是成熟的浆果,汁液饱满辛辣,回味甘甜。今后评定张爱玲的中文造诣,少不得要以《小团圆》为准线。(因为据说残存还没出的都是英文小说了。)

  张爱玲在书信里面说,《小团圆》是罗生门。妈妈啊姑姑啊自己啊一个个使劲儿往坏里面猜疑。全然不知底细的读者,看了这书会迷惑不解,怎能所有的人际关系全是阴暗荒凉恐惧不安,天涯有评论说这哪是一席爬满了虱子的华美的袍,分明是镂空纱。可以认为她的猜疑都是真的,真有那么坏,也可以认为这只是罗生门,表达了人生的幽微不定,乃至终极的虚空。有段话是同时做了开头和结尾,“大考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斯巴达克斯”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的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是等待。”以前常常忘了,上海租界里的太平淑女张爱玲,其实跟同时代作家一样,是乱世劫灰里爬出来的。说起张爱玲的香港,就是沉香屑的富贵销金,就是倾城也不过为了一场恋爱。其实她青春期的主旋律是大学时代的困窘,视之为唯一出路的考试读书,在香港沦陷后成了一场空,她写过成绩单和档案全被烧掉,而后经历饥饿、流离,体验人的冷漠,以及随时随地的死亡威胁,虽然时间不长,但足以在一个敏感而正在饥渴生长的心灵上投下浓重的阴影。这才是《小团圆》的性格,是九莉夜夜重复的梦,是所有故事的背景色,关于胡兰成,她也说了,那场梦她只做过一次,有花有草有小孩,色彩艳丽失真。

  这样一个小说选在如今面世,确是一个好时机。海派偶像的张爱玲,已经快被无数仿效者追捧者复制成陈词滥调了。需得狠狠砸破,再重新竖立,是一个深刻、沧桑的张爱玲,从此成神,在文坛上的地位永远不被动摇。早一点,世道人心不够开放,人们不见得能接收胡张恋的情色成分(其实跟现今的女作家比这算啥呀)更不能理解罗生门的阴暗,又未必已经吃透张爱玲的家世经历,这样一个千头万绪的草稿看起来费解,也许就疏忽。再晚一点,就怕一阵热过,00后的孩子们起来,没人对张爱玲感兴趣了。当然这些肯定是宋家人以及书商的考虑。宋淇在书信里面说,你是一个偶像,不能出这样的书(大意)。但我想张爱玲自己,是没有做偶像作者的想法的。但有万分之一,她就不会写,也写不出这样的东西。她虽然又自卑又自恋,但并不刻意装扮完美。有人说她一生毫不周全,落得死后“遗嘱要销毁”的书被人拿来赚钱,绯闻落人话柄。但我想这些原本是天才的常态。何况有谁能幻想自己全知全能,连死后事都掌握手中。宋家其实对得起她,为她经营身后声名,并没有因为拘泥信中一句话,让她最后的心血付诸东流,而令她的才华得到了与之相匹的审视和肯定。

  

  另外,以前觉得电影《色戒》是好,但与张爱玲小说不太一样。现在才悟出来,李安和他的编剧若不是提前看过《小团圆》乃至宋家的书信,就简直是太牛了。。。。。

 

  再另外,台版《小团圆》的装帧真不咋地。看了简体版,才知道没有最坏啊。虽然花被面的图案不算跑题,但是细节全无,做工嘛扉页都是粘一块儿的。明显是赶工抢钱的啊。。。。。。

  如果我来设想小团圆的封面,不知道为什么,想用一张香港离岛的照片,蓝天碧海绿树白帆,殖民地时代的别墅和大学。色彩饱和度要调低,做出旧旧的安宁感。不要太华丽刺眼的装帧。九莉说,成年以后从未有过安宁。要把安宁还给在另一个世界的她。

更新一些花花(2009-04-12 22:54)

樱花

 

单瓣的桃花更有味些

 

半调的白玉兰与月亮

 

想拍明月梨花的意境,但这其实只是白桃花。又打了闪光灯,本来不够缥缈的花朵更加白得瓷实。

 

柳色黄金嫩,梨花白雪香,

 

纷纷开且落

谢谢留言的各位(2009-04-04 18:08)

 

礼物A

 

礼物B

 

自购猪笼草。。。

 

旦高(纯冰淇淋!汗!)

 

清明节气氛的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