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新的《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办法》,除了国家秘密、领导成员廉洁信息等八项外,其他信息都可依法公开,否则市民不但可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可以打官司。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61201/13781184.html
哪些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这是《办法》重点规范的问题。《办法》采用排除法明确了它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领导成员廉洁信息、内部公文、尚在制定和讨论当中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等,一共八大项。
这就使一件本来是积极的举措变得极度荒谬。
我们想知道的是,广州政府基于什么理由规定领导干部的廉洁信息不能公开?
广州政府并没有说明理由,我们只能根据其他不准公开的项目去推测。
领导干部廉洁信息是否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显然不是。至少我不知道我国有这样的法律条文。
那么领导干部廉洁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更不是。我记得,党员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