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在楼下喝小小的一碗鸡汤,是武汉最近流行的江西煨汤,她主动提出来的,走,我们去喝汤。她和她的家人去喝汤,小口喝汤,捞了里面的粉丝出来吃。
那感觉像是告别,告别她曾经爱过的那个人。
她是爱过他的,她竟然那么迟钝,在外国的日子,她丝毫察觉不到她原来依赖过一个男人,孩子气的对那个男人,哭哭笑笑,被他宠坏。
那个男人,曾经抱着她,对他说,他多么的爱他,从一开始他对她,到后来他迁就她,再到后来他的难受他的压力,他缓慢的说,她把眼泪滴在他身上,然后抱着他说,以后每一个生日,她都会陪他过。
他们回国之后分手,她偶尔失神,并且发誓,不要和江西人做朋友,不要吃江西的东西,不要去江西,她连这个时候都是任性和骄傲的,因为她觉得她那么美好,他以后再也找不到一个这样的女子。
不过这只是她想的,你想的并不是我想的。
他生日那天,她和朋友在外面唱歌,可巧的是,那天也是另外一个朋友的生日,一大堆人,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她躲在角落里和她现在爱着的男人发短信。过了几天以后她才想起来,原来那天她是真的忘记了他的生日。前一年的生日,他们在英国吃了什么,玩了什么,都不记得。
原来真的就是我们就到这里吧,就算曾经以为多依赖多依赖,也不过只是一个时间段的恋爱罢了。
她笑,再见,她轻轻的说,然后,碾碎的是记忆。
纵贯线演唱会上,罗大佑唱你的样子,他说,提着易碎的灯笼,你是上帝的恩宠。
突然想起,那两句话,话里面说,灯笼易碎,恩宠难回。
笑,原来出处在此。
前年的七月,我搬家,从DE HAVILLAND 到COLLEGE
LANE,丢掉了很多东西,包括我的书,那一年在英国,发疯的想要阅读,买了洛丽塔,买了我的名字叫红,还有好多,忘记名字。一并丢掉。后来从COLLEGE
LANE搬到HAZEL
GROVE,家那么小,还是放了好多书,有安妮的素年锦时,有张跃然的,甚至还有大S和小S的书,我喜欢在晚上阅读他们,或者坐着,或者躺着,或者是在夜里大声朗读圣经。
一直的习惯,在机场买书,之后飞机上阅读,或者是飞机从北京飞到伦敦,或者是北京飞回武汉,都可以阅读,机场买到的书都有一个统一的记号,扉页上会写歆雪几几年几月几日购于哪里,大多是首都机场,因为曾经停留的时间最长。每一本书,看过之后还是新的,里面会有折角,还会有看书的时候做的批注,这是个人的习惯。无法改变。
回国之后就买过2本书,杜拉拉系列的,换了风格,不看那些沉郁的文字,看些新鲜的,放圣经的习惯和在英国一样,床头柜上面,靠着我的床,伸手就可以摸到,不再读圣经,因为没有人可以听见,只有自己,寂寞的声响。
这几天,像是溺水的鱼,人一旦溺水,就特别想要依靠,我是这样的。
武汉的秋天,像是英国的夏天。
去年的这个时候,已经决定要在新年的时候回国,并且开始准备。
还记得去年的此时,去朋友家吃饭,一个人,在晚上6点的时候穿过大半个小镇,走的很快,对一个地方的恐惧往往从行走中显现的更加明显。
时间过的好快,从英国回来大半年,开始习惯在武汉的生活。
穿上高跟鞋,走在这个城市,就和不曾离开一样。
新的工作,新的环境,新的人。
遇见新的风景。
身边有了新的人。
这新的人,品性温良,对我诸多包容。
我如同倔强的孩子一般,一边拒绝,一边贪恋。
是怕自己一旦深入就放不开。
上一个秋天还没有完全过去。
下一个秋天能不能不要来。
三号的时候,固执的不愿意离开宜昌。
一个人站在开发区的公路旁边拦车,瞬间,觉得寂寞,是自己固执的选择留下来,不回武汉,只是为了接着三天的聚首。
上一次,我还记得,是半年之前。
我刚刚开始国内的生活,刚刚离开那个男人,刚刚以为自己不能呼吸。
在鄂州和婷婷坐在德克士店里面,讲起那些小细节,哭。
晓雪隔天赶过来,我们躺在婷婷的单人床上,我问他,爱一个人能说走就走么,哭。
米乐星的KTV里面,我爱的女人唱我知道你很难过的时候,我坐在他们中间,泪水湿了眼眶。
最难过的时候,我爱的女人们,在我身边。
这一次,我们能再相聚,也只是为了一朝一夕的欢娱。
前一夜,和晓雪在酒吧,还醉着,跟他说,你始终是我心里面最重要的人。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你看,这么多年,多难得,多难得。
慢慢的去相信身边人说的话,相信或许他们看的比我准。
相信或许他们说的是对的。
只有再付出一次才可以得到幸福。
你看,其实幸福那么短,你是不是还抓的住。
去年的这个时候,还和一大家子人切了小小的月饼来吃。
记得拿到的那一块是莲蓉味道的,甜腻的滋味,竟然觉得美味。
想是离家远了,所以迷恋上的是家乡的味道。
如今,家里的储藏间堆满了月饼,没有胃口去碰。
没有胃口,因为这样,渐渐瘦下来,想要回到出国之前的样子。
当作是对英国生活,对他的彻底告别。
我这样的告别,是决绝着的彻底。
一直和周围的女生聊一些话题,关于女人的,关于身体的,关于皮肤的。
是隐秘的话题,谈这些话题的时候觉得彼此很接近,像是小时候玩过家家。
小孩子之间拥有了共同的秘密。
于是成为共同体。
有朋友问我,最近用什么保养品在,笑,最近一直在用着小黑瓶,效果不错。
似乎还没有到遇到瓶颈的年龄,可还是很注意。
怕自己老去,怕自己不再年轻,怕自己的皱纹出卖了自己的年龄。
我那么努力,只是想要自己高兴。
成年女子,渐渐变的坚强。
明白内心渴望,所以一直隐忍。
大概,这是最终。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呵,这首歌,是林青霞演东方不败的时候唱的
她喝着酒
弹着琵琶
把这个歌唱得婉转动听
下了曾经遗忘过的游戏
找到了被我丢在角落里面的密保卡
亲们
当我再也找不到温暖
我所做的就是重回游戏
醉生梦死也好
我说,武汉,是一座空城,如今是安身之所。
他问我,你还是忘记不了你爱的人么,你那么爱北京,所以武汉只是一座空城。
我笑,我说的,武汉如今是安身之所。
我已经决定要在这里终其一生,不去别的地方,没有别的梦。
终于可以谈到他。
因为他已经宣告结束。
你看我,多么固执,只有在离开之后才会去挂念。
我承认,是我不懂得珍惜。
或许再也用力,我就抓的到幸福的。
我承认,是我不够聪明。
若有若无的暧昧,有时候深入人心,我怎么就看不见。
我承认,是我太过激进。
所有关于我们未来的梦我以为,我们在一起做梦。
可是,我忘记了,原来只有我一个人的。
一个人,就算是一个人,又有什么了不起。
就算不要你,我也不能忘记我的骄傲我的自尊。
我爱我的性格,因为我还有我的坚持。
哭过了笑过了的瞬间。
就让我们挥手不说再见。
7月7,9月9(2009-09-09 22:47)
长恨歌上说,7月7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笑,那么九月九呢。
晚上下班,回来的路上听我的NANO。
放了很多的英文歌,还有法文歌。
开始不排斥听这些歌曲,甚至在听到这些歌曲的时候觉得心安。
像是遇见老朋友在说话一般。
在楼下买了简单的食物,然后转到那一边的书摊上买书。
前天的时候和同事一起,买了瑞丽服饰美容,还问了花溪和南风。
同事当时笑我,你还是这么纯洁啊,我自大学毕业起就不再看这些东西了。
笑,因为时常可以在花溪或者南风上看到自己熟悉的作者的名字。
他们,之前很多人,以前聚集在彼岸,所以看到他们的字。
我无比欢愉。
买伊人风尚的时候店老板说,你拿这个小本的吧,比较好带。
笑起来。
觉得有一些悲哀,以前读大学的时候也定期买瑞丽,不过是买可爱先锋。
相中里面的无数款衣服,即使在武汉没有卖的,经常翻阅也觉得养眼。
读大学的时候,每一年回家,都会用个小箱子,装满整个箱子的杂志带回去。
现在,宜昌家里的书柜,还有最早的南风和花溪。
我有这样的习惯,保存一些旧的东西,当作是纪念。
如今看伊人风尚,学着做一个熟女。
想到结婚,大概结婚之后要相夫教子,终其一生,不能再过之前的生活。
所以,如今,结婚之前,我用大把的时间享受一个人的时光。
如此安逸。
四张机上面说,双对沐红衣。
这个城市的傍晚(2009-09-08 22:24)
我曾经那么刻骨的爱过北京的早晨
从双安到人大的那段路
我到英国之后还时常想起
如果是可以的,那么真的就可能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如今,那个与日月同辉的男子,还在那个角落,璀璨闪亮
我离北京越来越远,远到隔了万水千山,咫尺就是天涯
下班,出来的时候正好是这个城市车流高峰期
沿着建设大道往前走,走着回家
很多地方都是可以走着去的
例如纽约,例如巴黎,例如谁谁谁的心里面
这个城市,虽然成了日日的伴侣,却还是觉得它太拥挤
相比着丽江,相比着昆明,相比着成都,相比着世界的另一边
我一直往前走,看着秋天一点一点的走进
恍然,我才发现,原来时间一直在推着我往前走
那一座城市满地的落叶怕是在这个城市很难遇见
这个城市,是一座空城
如今,安身之所。
给那个我喜欢过的姑娘(2009-09-03 23:30)
我亲爱的姑娘:
曾经我真的刻骨的思念过你。如今,我知道你还在,安稳的在离我很近又或者是离我很远的地方生活,想到这些我就安心,梦里梦到你也是笑着的。
亲爱的姑娘,我只是想念你了,知道你也在想念着我,否则那个我曾经用在小说里面的你的名字不会频繁的出现在我只写了些日常生活的空间上。你在窥视我,是在深夜还是黎明,你来过,我就装不晓得。
亲爱的姑娘,那个春天,你穿黑色的紧身皮衣,绿色的裤子,怀抱着紫色的勿忘我,顶着一头卷发站在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我就把你刻在心里了,嘿,你一定不晓得,我现在想到一个词语正好形容内个时候见到的你,非主流,对就是非主流。
你听摇滚,爱上摇滚乐手,你唱摇滚给我听,还说你要弹着吉他唱。亲爱的姑娘,你与我真的不一样,我不听摇滚,是因为自己已经很忧伤,我不唱摇滚,是因为我没有一个可以教会我乐器的乐手。你有,知道么,你送我的摇滚唱片还搁在我的书柜里,一年又一年,玻璃门关上,没有沾尘。
亲爱的姑娘,那个时候的我,还会快乐放肆的大笑,得到宠爱变的散漫,失去宠爱的时候就变的偏执,这些时候,都是你陪着我,我们在草莓田里摘草莓,我们在路边抽烟,大多时候你不抽烟,姑娘,你其实不适合抽烟,真的,我看到你的眼睛被烟雾熏过之后很迅速的模糊起来,我就知道你在陪着我。
亲爱的姑娘,我们在大桥上对着长江喊,我爱你。亲爱的姑娘,我们在大桥上拥抱接吻,最湿的吻,湿到我的心里面,知道么,那一刻,我差点哭出来。亲爱的姑娘,后来,我看着你消失,看着你回来,闷头吃火锅抽烟听你说你在西藏,跪了一夜然后晕倒,你在西藏的阁楼里,和一个男子疯狂的缠绵,那个时候,我知道,我们即将分离。那个晚上,你在我宿舍的阳台上吻我,我们嬉闹着去开房,开了房之后又只是坐着聊天,那一瞬间,我知道,我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爱你,即使你陪着我走过了我成年之后最痛苦的一段时期,可是那些时候的抵死缠绵不能换一辈子的喜欢,是我太善变,还是你,我没分出来。
后来那一夜,我们四个女人,脱光衣服打了一夜的牌,你一直在讲,一直在讲,你的故事,你的经历,舞后来对我说,你说那些的时候她的感觉很不好,她知道,她和你不是一类人,她也明白,最终我选择了和她在一起,而不是你。
亲爱的姑娘,我们就这样,在那个早上平静的吃完早餐之后分开,后来你在你的BLOG里面写,亲爱的,这是一场没有说再见的告别,我说,我们背对着,不说再见。
到现在,我们不再有交谈,你还在窥视我,我安心的被你窥视着,偶尔想念你,如同现在这样,我想起你黑色的眼睛,想起你卷曲的长发,于是我觉得,我是在想念你。
我就写出来,在你看不见你的地方,亲爱的姑娘,我承认,我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