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天,寒流来得早,刚刚进入十一月天气就变得十分的寒冷了。今天的天气温低到零度,有人说北部山曲已经下雪了。
当这股寒流袭的时候,我突然做出一个决定,我决定重拾我的博客,每天又写作来打发我业余的时光。好久没有写文章了,好多次打开电脑,我都呆呆的坐着,有时一篇文章刚开了头,因为对于那些文字,我自己也十分的不满意。我觉得自己是老了,思维迟钝,更加上这几年没有认认真真的去写,对于文字已经生疏了。上网聊天,玩开心农场成了仅有的乐趣。
前天上网,把QQ刚刚挂上去,就看到一个陌生人和我说话,在网上留的言,已经留有一天了,看看内容,是《小说阅读网》的编辑部,他们问我有没有意向把我曾经发在小说阅读网上的一篇小说签一付合约,由他们送往梦网审阅,以期收费下载。我向来无意于当做家,我以为一个人要用文字谋生,是一件相当艰苦的事,我没有那样的水平,也担心饿死了家人和自己,无非自娱自乐罢了。那其实是几年前,我在商都BBS玩是,发的一个帖子,当初是写中学生活的,虽然我那时常常逃学,上学的痛苦远大于逃学的乐趣,但是若干年后回忆起来,还是十分的有趣,那个贴子只有
学校开学了,从今以后,我就得带着两个女儿上学了。我耽心不能按时回来做饭,还担心饭做的不好吃,就把她们两姐妹都送到了托教,一日两餐,每天晚饭后在托教做完作业回来。
八点半的时候,老大打电话,说做业马上做完了,让我去接她。我到了托教,牛老师说,回去的太早,要十点左右再回。我打道回来,十点又骑车过去,过去的时候,学生们还没有走,牛老师还在专心致志的给一个学生辅导做业。我怕走进去打扰他们,就轻轻地带上门,站在外面等。
托教前面是一条小河,我站在河堤上,仰望苍穹。这是一个有月色的夜晚,月亮躲在云层的后面,月光从云层的缝隙间透过来,若明若暗的天空,显得瘳阔高远,放眼天空,一块块的云彩,好象连绵起伏的高原,缺少雨水的滋润,成片片成片的干裂了。月亮沿着一条长长的云缝,在缓缓的流动,如同一条小小的溪流。
我的身后,是都是里的村庄,家家户户,那高高的围墙,把灯光遮在了院内,只从院墙上面,看到直身向天空的灯光,河堤上是黑漆漆的,沿堤栽种的花草树木,在隐隐的月光下,一片朦胧,在这华灯
日志之八月二十三(2009-08-23 21:57)
今天是八月二十三日,处暑。早晨接到网站发来的彩信,说是今天处暑,我把它发给一个朋友,朋友说,同样的短信已经接到了二条,这个短信对于我的意义,就是知道夏天完全结束了,接下来,就是一个美丽的秋天了。
在这一年的四个季节当中,我并不对哪一个特别钟情,我欣赏春天的花香,也陶醉夏天明亮的阳光;我喜欢秋天的丰实,也难忘冬天的岂岂白雪。但是,当每一个季节既将结束,新的季节将要到来时,我都有一种对前一个季节厌倦,和迎接新一个季节的喜悦。这个夏天并不算炎热,本当酷暑的伏天,却因阴雨绵绵而变得凉爽,只在初夏和初秋,使人感到了难耐的热浪。
今天是个星期天,我在饭馆呆了一天,下午六点多钟的时候,没有什么事情,我一个人到路边去转悠。北京大道宽阔而且平整,从西岗上笔直的由北向南延伸,在我的记忆着,路的西边原是一平林地,地上种着一片片桃树,可能因为这片土地已经征用,桃树已经没有人管理,每年的春天,桃花开得姹紫嫣红,可是到了秋天,并不见个棵果实。前年的春天,我从这里经过,看到云霞似的桃花,我还下车折了一植,回家用啤酒瓶子装上水养了起来。可
昨天上午,我从北京大道过的时候,看到路边的木槿花。在中原大地上,木槿应该是一种很平常的植物,我小时候在乡村,偶尔在谁家的房前屋后都能看到。她是一种木本植物,每年的春天,都能看到她的枝头挂满了或紫或粉的花朵。二零零零年,我搬到这个院子住的时候,我的窗子外面有一棵塔松,树干粗壮硕大,树干映在我的窗外,给这枯燥单调的城市小居增添了不少生机。有一年的夏天,那棵松树被大风刮倒了,人们又在院子里栽上几棵香樟树,结果没有成活,于是一楼的王阿姨又在那个池子里栽了一棵木槿树,鸡蛋粗的树干,七八条枝杆,在她的精心照料下,木槿树便成活了。这足见这些平凡的树木生命之强盛。第二年的春天,木槿树便开了花,小小的树冠上,花朵开的繁星似的。
虽然从小就知道木槿树,木槿花,我却不知道木槿花期这么长,前几天,我下班回来,走到院子里,看到木槿花落了一地,王阿姨正在树下捡花朵,这时候,我才注意到,木槿正在开花,
我上前搭讪,她告诉我,木槿花可以入药,用来炒鸡蛋,可以治虚亏。我突然想起木槿的花期,我说这棵树特别,夏天也开花,她告诉我说,木槿是可以从春天开到夏天的。我从小就喜欢夏天,
午后没有阳光,天气阴沉,却不觉得沉闷,一个难得的夏日。这个周未难得的可以休息,但是从昨天开始,我就陪老婆到饭店去忙活,虽然手脚不闲的帮她整理下饭店的桌椅,或者去市场上购买东西,再简单不过的体力劳动,却能让我改变一种生活的方式,我不用用脑去想问题,只要按别人的分咐去工作就可以,比我慵懒地坐在办公桌前,是另有一翻境界。猛然之间,我觉得人其实是一种非常虚伪的动物,因为有思想,办此爱虚荣。小时候在农村,我那傻叔叔还活着的时候,他天天坐在门前那棵老榆树下,一个人仰脸看着天空,看到树叶在空中摆动,他都能独自发出笑生,要说,人活到这个地步,生命没有停止,思维已经不再在他身上发生效应,如同一棵树。他倘或是一棵树,日后可以成为有用的木材,他只能是日复一日的衰老,没落,然后变成一堆泥土。然而,他需要活下去,对他,是一件无所谓的事,对我们,却是一种道德,一种责任。他还有一个非常有趣地习惯,如同一个孩子,每天晚上,不去睡觉,等待母亲忙完家务,用一根小棍子在他身上轻轻的拍打几下,他才晃到自己的床上,躺下睡去。他在活到六十来岁的头上,终于老死了,对我们大家来说,对于他来说,可能是一种超脱,也许他可以重生,
不读书已经有几年了,每次提起读书,就想起中学时同学们之间传诵的一个笑话:有一个老师,对自己两个读书时爱睡觉的学生爱恨有加,有一天,这两个学生在读书时都用书挡着脸睡着了,老师走过去,在他不喜欢的学生头上敲了一戒尺,那学生就被打醒了,睁着惊恐的眼睛看着老师,老师指着自己喜欢的学生学:你看看,人家睡着觉还在读书,你一读书就睡觉。其实这样的老师也是有的,只是偏爱的程度不同,而一读书就睡觉的学生更多,我就是其中一个。
我不知道在中学的时候,我是否如笑话里所讲的学生一样,我倒是记得,在春夏之际,到了下午,上课时就常常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等到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老师的一常课也快要结束了。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爱读书,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学生,只不过我爱读的不是课本,而是课外的闲书。读书的习惯,还是在小学时已经养成的,那时候,学校课程并不忙,小学时,也就作作算术,每周几篇小字,都是在课常上都能完成的,其余时间都能自己支配了,可以看一些闲书。村里的孩子们许多都有读小说的习惯,经常在放学上学的路上讲小说中的情节,这就引发我也要读一读那些书的兴趣。可惜那时好书不多,能借到的少之又
昨天记了一篇流水账,被晨曦同学批评了,可是这几天,我实在没什么可写。今天早上,我看到有人写回忙文章,忽然想起我的老家。
老家的老屋我已经有最少十年我没有在那里住过了,但是每次回去,我都要到院子里去看看。门前那棵需要两人合抱的大榆树,枝柯蔓延,遮蔽了若大的天空,有一亩地大的地方。上次因为房子损坏,回家看的时候,已经是三年来我第一次走进院子了。院子里滕蔓丛生,蒿草已经追上了那棵梨树和樱桃树的高度了。走进屋子,看到从房顶渗透的雨水,沿墙流下来,把墙上挂的镜框打湿了,那里面是我们一家五代人的老照片,相当的珍贵,照片上的有些人,已经离我们而去了。我那长童年的照片,看上去是那样的单纯可爱。我把镜框摘下来,交给小达,让他把照片晒一晒,然后保存在他的屋子里。
说起老屋的历史,我无法追溯年代。父亲说,是老爷分家时置盖的房屋,我算下来应该是清未民初,大概有百年的历史。我记事的时候,是正屋三间茅棚,北边接的一间,是灶屋,父亲说那不是原初的房子,是又接上的。祖父弟兄两个,四爷和爷爷。爷爷为兄,四爷为弟,这从分家时房屋的分置也可以看得出。这个依山傍水的
[红颜]第三章 醉夜暇思(2009-06-18 02:57)
那天晚上唱了很多的酒,有些醉意。我回到家时,妻子和孩子已经睡熟了。酒精在我体内蒸腾着,我无法入睡,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寂寞并且孤独。没有开电脑,没有了与外界勾通的欲望,只想一个人来享受这份寂寞,有时寂寞也是一种幸福,在它痛苦的外衣内裹着的是一棵美丽的心。我从抽屉里翻出白天找到的照片,放在桌子上,仔细的看。余红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不要说在这十几个女孩子中,她卓尔不凡,在所有这个年龄的少女中,她也算是鹤立鸡群。她那白皙的皮肤,永远滋润着少女的光泽;她的面庞红润,如同春天的花朵;在她那清纯的眸子里,永远漾溢着温柔的秋水;她那苗条的腰身,走路时总是喜欢轻轻地跳跃着,如同山涧里美丽的小鹿;优裕幸福的生活,养成了她活泼开朗的性格。然而,照片已经模糊了,她的形象在我的脑子里总是一闪就消失了。只从她嘴角和眼睛上那模糊的线条可以看出,她在笑,天使一般的微笑,仿制在对我说:我现在很好,你不要挂念我。
深夜清爽的空气从窗外挤进来,屋子里的暑气骤然降下去很多,可是我的心里还有些烦,头有些晕,想把她的面貌回忆的清析些,可是我越是想,便越模糊。索性收起照片,找出了那本日记,我翻开那本日记的粉红色封面,在雪
[红颜]第二章 白河之夜(2009-06-18 02:55)
宛城的六月酷暑灼人,西斜的太阳把余辉投在街道上,街道边的建筑物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白天饱吸了热量的水泥路面开始把白天积蓄的热量散发出来,街道上仍然闷热。白天躲藏在空调下面的人群开始活动了,中午行人稀少的街道变得有些拥挤。不时的有摩托车蹿上人行道,从行人中间飞速地穿过去,吓得行人出了一身汗,骑车的少年也会从自行车道挤上机动车道,急得汽车司机禁不着按起了喇叭。妻子打电话说晚上不回来吃饭,我夹着公文包行走在街道上,正盘算着去哪里吃饭,手机响了。
又有人组织同学聚餐了,高中时期一班四十多位同学,现在留在这个城市的还不到十个人。算算毕业将近二十年了,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友谊却是与日俱增了。也许人是一种思想的动物,怀旧便成了本能,中学时光的艰辛与痛苦,如今都化做了快乐的种子,在闲暇的时光,在办公室的报纸与茶怀间,在你沉思默想的时候,它便成了最好的消闲品。我常常如同一只饱食终日的老牛,把岁月的草料从思想里倒出来,慢慢地咀嚼着,从里面找出幸福的营养来。这些昔日同窗共读的朋友们,当我有了快乐,我需要与他们一起分享;当我有了苦恼与烦闷,我需要他们与我一起来分担。这种偶尔的聚会是必不可少的。我回
第一章 引言
我一直想把她的故事写下来,可是我这支拙劣的笔,怎么能描绘出她水仙花般的灵秀与美丽呢?我的平凡与庸俗又怎么能理解得了她那颗饱受磨难的心?此刻,我站在窗前,院子的玉兰花又绽放了,朵朵硕大的花朵镶钳在重重叠叠的绿叶间,乳白色的花瓣向着阳光展示着她们的美丽,我却什么也感受不到,只感受到夏天的炎热。妻子在屋内叫我,大概又是要搬动家俱与陈设了,像我这样平庸的人,还是多做点俗务吧。
生活太单调乏味了,妻子就想办法布置屋内的摆设,把那张双人床从北边搬到西边,再从西边搬到南边;装衣服的组合柜年年绕着四壁旅行;我那高大的书架却常常立在屋角,谁也懒得动它,它太重了。在我们简陋的居室里,这张床真可谓是富丽堂皇,乌黑的圆形钢架,锃亮的铜饰,床头上还有两个圆扇似的苏绣,使得它显得更加古朴高雅大方。可惜它太重了,我把这漂亮的双人大床拆了个五零八散,才把它从南墙搬到西墙,我说:南北睡顺着地磁线,睡觉才香;这下倒好,夜里东西睡,切割地磁线,怕要神经紊乱了。妻子说,就一个夏天
,秋天再挪过来。唉,这种劳役怕是永远不能摆脱了。把床放好,妻子歪着头四处打量着这间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