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的暑假,海风习习、椰影婆娑,云浪叠叠,一派悠闲写意的海岛旅游风光。孕育在蔚蓝惬意的氛围里,旅游度假的心情本来可以无限地放飞。可惜,又是可惜!
该地的海滨大道,限速是每小时60公里;“唰”的一声,车子掠过了路旁的一块限速标志牌,似乎是两个数字“20”啵,可公路的限速不会是“直插式的高台跳水”吧?抱着侥幸的想法,车主继续在海岛潇洒地自驾车悠游。
人,刚踏入了家门,一条信用卡帐款变动的手机短信已尾随而至。原来,当时在海岛租赁自驾车时,同时办理了“交通违章驾驶押金的信用卡划扣”手续。舒畅凉快的旅游感觉,骤然不爽,鱼刺哽喉。
这类自驾游的二次消费,镶嵌在我朋友的海岛驾期,真的是如影随形。
“驾期,不爽”的原因,更令人不爽:
汽油油价的高低,本来是随行就市的。可俺们自始至终挣脱不了汽油网的束缚。买一辆油电混合的节能节油轿车吧,车价比高油耗的汽车贵了一倍多,社会消费政策的引导明显是打击节能节油轿车、鼓励准车主选购高油耗的车子。拥有了一辆喝油象喝水的高油耗车子,车主马上就可以体验油价如何与国际接轨的世界经济大关联,只是众车主要开始聆听油价的经典粤曲版,《步步高》!
一路的风景,一路的油价“步步高”。
停车费标准的高低,虽说由物价部门主持并召开了听证会议。但每一次的停车费听证会议,听证的结果是大多数车主听了也觉得心惊胆颤的“停车费上升”
的公示会议。地区分类型、时间切长短,停车费的数字游戏随旅游目的地不同而变化,“升”是主旋律,“降”是偶尔迸发的小插曲。大都市、中心城市、自驾车汇聚的地区,昂然勃起的停车费就让自驾车的车主们,提前玩一玩“地主斗财主”的停车费互动游戏。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第五节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驾期的爽与不爽之分歧,在于涉案的车主与一些旅游目的地“交通违章罚款得益的部门”对以上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执行。患了“弱视症”的车主,只好唠唠叨叨地去缴交罚款。
驾期的爽与不爽之核心,就是上述法律条文里的那一句“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于是,一些地方大干快上争相竖起了限速的标志、标线。至于这些限速的数字,是否合理?是否以异地访客的车主为本?是否以发展地区旅游业为重、以倡导自驾车旅游为己任?
那就事不关己了,大不了让旅游推广部门干瞪了眼而已。
南方某地市,从一个贫瘠的山乡跃升为自驾车旅游的乐园,五六年来一直执行不为外人所知的政策,那就是“谁以限速为名,罚了任何一辆来我市旅游的自驾车,谁就下岗!”结果,自驾车旅游、团队旅游大幅拉动了该地市的财税收入,一下子就超越了交通违章罚款的得益。这样的驾期,您爽我爽大家爽!
国庆的七日黄金周将至,想把假期打包为“驾期”的自驾主们,还得三思而后驾:
一思,思量一下烧了多少油,算一算油费。自从汽油价乘坐“奔七”号火箭后,众车主成了油价的精算师;
二思,四处打探一下,该花多少钱的停车费。人生地不熟,风景漂亮也不代表停车场的收费“惠民联动”,众车主成了停车费的预算师;
三思,估摸一下,将缴交多少元的交通违章罚款。装在爱车里的测速电子狗,未必斗赢一些地区的流动测速仪。千万别荫发行政复议的念头,一来二往三交涉,耗费了的时间和精力的代价,远远大于区区几百元的交通违章罚款。
当上上下下再三思索、并坦然承受相关费用的预算之后,再谋划自驾车子,享受驾期的自游,“爽”风必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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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于:
新浪"大波波博客-波波评论"http://blog.sina.com.cn/dabobo
《广州日报》2008年8月12日(星期二)C2版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8-08/12/content_28626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