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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财务造假现在干脆连块遮羞布都可以不要了!】以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还是要一块遮羞布的,比如,亏损时是养的甲鱼跑掉了,需要它们时,它们又游回来了,扇贝也是,游走了,又要人家游回来。今年康美药业造假干脆连遮羞布都不要了,直接告诉你,是钱不见了。其实,还是真没水平,干吗不虚构几笔并购,将不见了的钱记到“商誉”,到时再减值不就得了。
珑骥一号:人家才是领悟到A股真谛:报表可以随便乱说,不需造假找借口。
林哲LZz:哈哈哈哈 老师是在讽刺今年商誉集体洗大澡。
忧伤的麦客:应该是被逼急了,一定要近期有个结果,要不然也不会想出会计记账错误这么风骚的原因。
艺术创想188:反正就罚酒三杯,懒得做手脚[笑cry]。
马靖昊:证券法赶紧修改吧!一眼望去全是30万、60万罚款...那有罚这么低,真是搞笑了几十年。要我说,就是故意的。
易会满:证监会要坚决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促使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不做违法违规之事;并且加大各类中介机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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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关注以下常见问题。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后,对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行业有限定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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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关注以下常见问题。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后,对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行业有限定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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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超过两年没参加继续教育将直接注销会计证,相当于作作废。不超过两年没参加继续教育,可以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超过二年就没有资格报考了,只有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能报考。
回答完这个问题后,我想说说自己对会计证和继续教育的一些看法。记得,在去年9月份,我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务院提出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关于这会计证制度,在修订《会计法》时需要经过详细的论证和评估。
通常来说,一个单位在聘请会计人员的时候,肯定会核查应聘者的职业生涯以及其在学校里所接受的专业教育。如果单单以一个会计证来决定这个应聘者能否从事会计工作,这样的做法是弊大于利。因为会计证制度的存在导致了很多没有做过会计,甚至是没有受过会计教育的人,通过几个月的培训也能拿到会计从业证书,对会计行业和会计证书的管理都会造成混乱。
甚至在很多地方,由于对会计证书的管理不严格,只要花钱就可以拿到会计证的舞弊现象非常普遍。种种乱象都导致了会计证作为一个职业证书,越来越无法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非常不利于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取消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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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职工对于所取得经济补偿金是否要计征个人所得税非常关心,但是,很多公司却经常搞不清计算方法,导致无法向被解雇者进行解释说明,显得非常尴尬,被解雇者搞不清楚,也陷入被动。对于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个税应如何计算呢?现在给你详细解读,绝对有用,不要错过!
一、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
(1)当地(县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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