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了 上床了
同居了 艳遇了
在乎 关心 吃白醋 怀疑 犹豫 不信 担心 歉意 误会 迷恋 不舍 撒娇
真的真的 很美好
不想未来 也不担心
把握现在的幸福
看一段视频看到想吐。
我惊异的是那样人居然能活着,而人居然能那样去毁灭同类。
开平的,很多人都看过了。
我还不小心点了一个,在女友全身刺满污秽的文字,搞的人从一张白纸变成了垃圾桶里面捡起来的纸。
吐了。
还好我永远永远不会与那样的人类生存在一个空间。
但这个世界真的可怕。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有好多同事说不要小孩了。
还是安全点,宁可永远隔绝,也不要碰见这样的人和事。
不过我本来就是一个永远隔绝的人。
有什么会比心灵的伤害更大的呢。
强硬地,给人的灵魂烙印下最丑恶的疤痕。
我讨厌这样的世界,讨厌这样的人。
我讨厌人的互斥,我讨厌人的竞争。
我讨厌人活着。我讨厌我这样活着并且死了。
比较起来,我受不了哪怕一点点的言辞的伤害。
这太可怕。远不是我接受范围。
附带一提:原来这就是60后 70后教出来的小孩.........可怕 可怕。
>.<最近虽然老是看新闻看哭
但是什么都没有做
寻找人格、寻找发展、寻找工作
回过头来已经过了这么多天
再看新闻,胸口闷闷地
所以只有尝试去做更多
还不知做不做得到,因为自身就很懒惰。
最怕是,表面伤心,过后遗忘,把一切当成一种情感和阅读需求地满足。
很闷 很闷
附带一提
明天我的签名是:
找到自己应该做的事,并且把它做完。
像我这么一个可爱聪明善良懂事礼貌的小孩,居然成了问题儿童。这个世界有没有搞错!
记一下:人格心理学
再记一下某人NB的语句:
谎言只会产生新的谎言,它们一文不值。
和我自己的宣誓:
下次工作,我试着直说一切,不逃避,不含蓄,不忍耐,不迷信形式上宣传的远景。
和我自己的半句:
工作很大程度上拯救了我。
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
本来应该每天一一记下来。
可惜本人实在没有写blog的习惯。
今天既然在挂七龙记,还是及时记录下来的好。
第一件事:工作
上周末,难得出门见人的我,还是憋着心中的惰性,去见了许久不见的一个朋友。吃了昂贵但好吃的傣族小菜,逛马路,谈天。
能谈的并不多,确切说是请教。
他说我不稳定,有我自己不安定和浮躁的因素在。因为我没有对自己的定位,也没有什么目标,跳来跳去都是平级,很不好。
他说做事先做人,事不是做出来的,事是看出来的。观察这件事情,到底说给谁听、做给谁看,目的是什么,比会做事本身更加重要。
我说我从未想过揣测人,甚至也没有换位思考过。
他说难怪。
此后MSN上某人说,在中国做事就是做人,做事是基础,做人是保障,不能忘记了根。
恩,不能如此不安定下去。我要稳定,坚持,换位为别人考虑,耐心,耐性。
第二件事:生活
与一个新朋友吃饭,聊到了小时候的苦难,还有噩梦。
他
以前小箭有一段签名,被我偷过来,在QQ放了很多年。
“游戏本是对功利是非的疏离,是个人对自由的追求形式,它必须以游戏者沉浸在忘我的状态下为境界。
游戏本是对功利是非的疏离,更应该是一种本能,而这种本能表面上看是在忘我的,实际上是面对环境的产物;环境变了,游戏规则也变。”
不知哪几本书上,也印证过相似的观点。大意是,游戏是人的生存本能,男性的游戏偏向于战斗,女性的游戏偏向于社交,源于远古时代至今人类为了存活而学会的技能,已成天生。原始时代与环境和野兽的战争、部落内的协调与生产,乃至于没有野兽了、战胜环境了,再来战胜我们自己制造的困境,再来人与人之间为了争夺有限资源而爆发的战争。
从心理学上的潜在敌意与注意力,到人与人之间有意识的相互践踏或相互帮助,都是生存本能。男性偏向于直接的战斗,女性偏向于务内、生育、协助……后者也是我一辈子无法摆脱的本能。
游戏,是数万年来的产物;还不具生存能力的幼儿,通过游戏在没有危险的环境下学会生存技巧。然而后来,游戏也成了人对本能的一种释放和回归&md
如果醉了,说不准恣意哭笑,上佳借口,发发酒风,挥洒一段。
如果清醒,说不准皱着眉头,唠唠叨叨,也就过去了。
>.<
没有什么情绪,半吞半吐难难受受。
天生对醉,有一种向往。不管别人怎么说,不管喝酒的是谁,仿佛到了酒醉如泥的那一刹那,人的心就会透明——一厢情愿而已。
喝醉了,听人谈天,由人及己,想到我喜欢的和喜欢我的。
一些人,模糊得不行,一些还是不时想起。
感情上的记忆会比较深,没有感情的我忘着望着竟恍如隔世的小故事。
某些,还有某些某些至今无法吐露名字的某人,有的想起很温馨,有的想起很淡漠,有的想起,就皱眉。
最难受的,还不是自己喜欢的不喜欢自己。
纠结中。
这种情况,从以前到现在,我装作不知、装作不知。
这没有错吧。
我自己,真是纠结。
皱眉、皱眉。
经常自言自语的一句话是,我想回家。
近年来说了应有千遍。
我想回的不是自己的家,我想回的,是初生,是子宫,是混沌无知,逃避一切世情的港湾。
它不在。
>.<想了好久记起来了id和密码。总算爬上来了。
这个地方乱涂乱画。
总是有个习惯,看到过去的blog写的东西都想删除。
无论多久,
有时一天前的
有时三五年前的
这次勉强忍耐这种冲动
看我能忍耐多久吧。
现在还是喜欢宇春的。
现在看这个文章,我很汗。
张靓颖的What’s
up带给我的震撼力是超强的。如果说许巍的在旅途仿佛天籁;那这首就是吼出了我的灵魂。
在超女总决赛已经落幕许久许久之后,忽然承认,我是用拇指选择宇春,用耳朵选择靓颖。选择宇春是非理智的发自内心的喜欢——在这场革命面前,没有人可以理智;而承认靓颖,需要一点点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