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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_@(2009-11-26 11:49)

我的肚子是蜗居。。。。。?

流感啊 流感(2009-11-23 14:10)

高二终于停课一礼拜了,每个班级都有二三十个学生倒下。高一高三没有到教育局规定的20%的人发烧感冒的比率,还在坚持观察着。连这玩意都要走量化的形式,汗啊!问题是仅仅一个年级停课一个礼拜能有本质的作用不 ?

本来一个班级5个人生病就要停课,可惜家长们和教育局反应,最后上升到了20%这个数字。这年头,连家长们对孩子都要学习不要命了吗?可悲可悲啊!由此都能看到追求分数的教育畸型到什么程度了。

我这个高危人群,实在不想上班了呀!!!可是没有那么人道的事情,没有人情味啊!!!

我想赖学~~~我想赖学~~~我想赖学~~~~

回应下(2009-10-16 20:50)

看老蒙同学到了伦敦,过得很滋润,颇为欣慰。

好好干吧~哥们~

就是对你的博客评论颇有微词。。。。要注册才评的上哪?

老男人的歌(2009-10-08 18:57)

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老男人的歌

过去一直以为是自己早熟

现在逐渐觉得是老男人的歌读感情比较能够打动人

我是最不喜欢小女人强调的 还有那些孱弱的感情

所以男人的情歌里的悲喜总觉得能唱到人骨子里

现在放的是齐秦的《思念是一种病》  很应景

把思念唱那么洒脱 也是别有风味啊

要好好学习下

最近2(2009-10-06 10:03)

时不时的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

最近1(2009-09-25 19:44)

蒙说等着我更新博客,我负责任地上来了。

楼下的美羊羊摇摇机一如既往地放着怀旧的儿童歌曲“两个小娃娃呀,正在打电话呀,喂喂喂……”,小孩子一如既往地悠闲地坐在上面,甚至还有哄抢着爬上去的情形。那天告诉鸟这个儿童歌曲的歌词,他恍然大悟地说:怪不得一直“喂喂喂”那!唉,10个月的差距就在这里了,我还不知道电话的时候,就会这歌了。还是那句不厚道的话——毕竟我见到第一缕阳光的时候,他还是颗神奇的受精卵。

今天穿了他的大口袋沙滩裤去上班,还非常和谐。没有裤子穿的日子真是痛苦,特别是你想把衣柜里的衣服都穿个遍的时候。

又把头发剪回去了,和高中的时候那样。进教室的时候,听学生似乎在说“太清纯”,***!我都老到没权利清纯了?我觉得我向来很清纯啊,hiahiahia~~~难道是想法开始炮铳了?:(

摇滚摇滚(2009-09-18 20:04)

月亮没有尾巴  却能挂

你乱甩头发  干吗不擦?

明知道是假  还说得很像话  一点也不挣扎

是狗就爱电线杆  是猫就爱抓

罗密欧使剑  张生骑马

我无聊透顶 吃不到哈密瓜

伟大也好 可爱也罢 还不都是傻?

毛泽东没架 蒋介石不骂妈

博客冷清 没钱可以花

自娱自乐听听摇滚 乖乖我在家

两个人(2009-08-17 13:40)

昨天寻思着吃猪肝粥,因为听说猪肝对身体好,而别的食物又实在不能引起我的兴趣,两个人搜肠刮肚想到只有六鼎记能满足我的渴望(宁波餐饮其实太衰了,一窝蜂搞偏门,正经伙食都没有,像tvb里的那些点心粥可真美妙啊!),就颠颠地去了。

到那里看着菜谱就傻,越看越反胃,犯错似的对鸟同学说:你点你爱吃的吧。。。不用管我。。。。我感觉他的眼神要杀了我,尽管他否认有这样的心态。当然,从最后点了红烧肉就知道这顿又便宜了谁。要知道前天他还望着秤上超过65kg的指数沮丧。

回来路过鼓楼步行街的麻辣烫,无比怀念和眷恋地看了几眼。。。。。。人生啊!!最大的苦难莫过于把“吃”这件让人享受的事情变成负担,巴巴望着垂涎的,吃着作呕的。

晚上鸟同学炖东西的时候,因跟着我学写毛笔字(借口,大多数时间在玩电脑)而忘记了加水,导致第二次把高压锅烧糊了。在我所谓“不负责任”的评语后,拿着本来他自己吃的,已经洗干净毛的桃子,来向我示好。这一刻觉得,这个真是一个可爱的人呢!姑娘我决定还是要怜爱他的!

    最近沸沸扬扬的那些交通事故,让社会矛头对准名车驾驶者、醉酒和超速驾驶者。如此狂妄之辈的确该重罚。但是咱这些开车的人,也对那些所谓的弱势群体(行人,特别是电瓶车驾驶者)有相当的恐惧心。

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如果撞了非法过红灯的电瓶车,造成后果也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赔钱赔笑脸。这是什么道理?别的城市不知道,反正宁波的电瓶车我看是猖狂到极点,速度能开上40码,带人,不管交通灯……你说他们是弱势群体,所以即使犯错也是次要责任,荒唐。难道一个穷人杀了富人就可以比富人杀了穷人少判刑几年?照我想,如果非机动车有错,机动车无错,至少也来个责任相当吧?至少至少。

    还有扶持大学生创业,最近某些地方规定,如果他们因为对政策的不了解而有所违规,可以免除罚款。那么人家农民工,非大学生开店就一定要对法律了解,不然就该受罚?大学生远比他们有了解法律的能力,可现在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呵护”,这是“保护”还是“溺爱”?是“鼓励”还是“不公”?

   中国的法律可不要像一个不讲原则的母亲,母亲可以偏爱小儿子,但是这未必是对小儿子的真正的好。法律不能偏向有过失的弱势群体,不然是助长刁民的气焰。

宋大嘴。。。(2009-08-06 19:47)

包小柏和曾咩咩同居。。。。宋祖德还有什么idea想不出来。。。。

蒙回来咯~!!!咩咩!!一个要去英国混了的勇敢的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