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自共和国成立以来,国旗第一次为在灾难中死难的同胞而降。
中华民族在5000年中经历过无数苦难,坚韧的中国人民从来未被任何灾难所击垮,这也是为什么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唯一能够做到其文明绵绵不绝的民族。灾难压不垮我们,永远都不!
为逝者哀悼,为生者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