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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我最好的朋友分享不是秘密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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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个梦想,是当发型师。第二个梦想就是见到黄日华,去给黄日华剪头发。记得在进入影视圈后,我第一次见到他,还是抱着这个想法。后来我们私下里聊天,我也承认这件事情。之所以去演戏,是因为喜欢黄日华,希望有一天能见到他!”

看到张曼玉在某次访谈中这么率真的一段话,忍不住笑起来。今天的张曼玉,早已不是二十年前那个带点婴儿肥的选美小姐,只知道玩命儿接戏却未必考虑真的想要什么。当年,那个笑吟吟露着可爱兔牙的女孩,原来想去演戏,只为了一个喜欢的明星。多年以后,她毫无顾忌地说给大家听的时候,早已贵为国际巨星,即便不拍戏很久,人们依旧追逐她的点滴动向。

 

每一个人,年少的时候都会有梦想吧?哪怕很多是不切实际的。而命运有时候多么奇妙呀,在你完全不以为可以达成心愿的某一刻,帮你美梦成真。我经常听到同事讲,小时候多喜欢某个明星,却从未想到有一天可以跟他(她)咫尺相见,甚至亲密交谈。偶尔,我自己也会想到,考大学的时候,一心想报考旅游经济系,除了从小喜欢旅行,还有一个内心的小秘密,

一个来自海边的男孩(2009-10-23 23:09)

如果可以选择一个城市旅行或居住,我一定选有大海的地方。

我自己生在大连,却终究没能留在那座城市。我一直觉得,小孩子是很被动的,大人想去哪里,你只好跟着去。他们想做什么,你从来没法阻止。

骨子里我是个懦弱的孩子,到现在都是。所以,我最终无法选择自己喜欢的城市呆着,至少在最好的时光。也许老了可以,老死在海边?

很多人喜欢杭州的秀美,质疑我为何守着那么悠然自得的城市,偏偏一次又一次往大理丽江或香格里拉西藏跑。在他们眼里,杭州就是拥有“柔软时光”的地方。其实我只是不喜欢这里“小山”“小水”“小人”“小心”的感觉,我始终是不喜欢小家子气。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T。我后来介绍我的很多朋友认识了他。关于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我们第一次约了在夜晚去海边,我说要赤脚去海里玩一下时,他立刻蹲下身子帮我解鞋带挽裤脚,那时我们认识还不足八小时,我们完全不熟悉。

之前我写过一篇博客,发在自家报纸上,没扒拉到这里来,因为我觉得写得够含蓄,里面由一件飞机邻座遭遇“极品男”的事情只展开了一点点,篇幅有限,又顾忌他人感受,及时刹车。

报纸发了那篇博客的第二天,姐姐传达姐夫的话,称终于明白小姨子部门为啥全是女光棍,因为要求太高,而且如此挑剔男人有些“刻薄”。我翻着白眼跟老妈恨恨道:若这样含蓄的点评都算刻薄,若这样极品的男人硬要我接受,我倒宁愿光棍一辈子。

我举例若干,您瞧瞧这样的您觉得能忍?我是不行,搁家里一分钟,我就会含恨死去。

一、留指甲,尤其是留大拇指和小指的长指甲。

二、毫无顾忌地挖鼻孔,吐痰,走路抽游烟。

三、不每天洗头,头发油腻腻。

四、公众场所大声讲电话,尤其是用家乡话。

五、吃饭吧唧,吃相难看。

六、公鸭嗓门,或者娘娘腔,莫名其妙明明出身乡土偏学港台腔,或明明中国人偏句句话夹几个英文单

我有习惯,记下每天的流水账。自从不再写日记以来,这个习惯持续了很多年。

近来翻开流水账看,发现自己连着好几个月,每个月都在杭州呆不到十天半月。换句话说,杭州像是我偶然逗留的城市一样。

我开始学会出发时绝不买回程票了,因为不知道下一站会往哪里去——比如说好去两天佛山就回来,结果到了那边,突然有事要转道去北京;说好了去四天青岛,接着回杭州再去上海,结果到了那边,又临时决定去北京,到天津,再回北京……而一旦到了北京,也便像回了家一样,再也不想离开。我总是这样,喜欢一个地方,从到的第一天开始,心里就充满了不安,那种来不及了的感觉,因为知道很快要离开,就算有很多的时间,终究还是有限的。

我以前就说过,喜欢一个城市,一定和当时身边的一些人、事有关。在昆明啊、大理啊、丽江啊、凤凰啊、阳朔啊、婺源啊、西藏啊……很多地方,是因为有难忘的记忆。彼时自然美得像一个梦,身处其间也是知道那确实如现实生活的短暂美梦,所以便越发珍视,还没有结束,心头便会生出隐痛。就好像昨天午后和野百合坐在广东番禹的

前两天给一个很好的朋友发短信,问他是不是真的要加盟一个大导演的新片演男一号,他居然答非所问回了一条:小韩同志身体心情如何?当下我就不再追问,回他:秋天终于来了,所以很开心!

朋友的一句问候,让我突然停下忙碌的双手——对呀,有多久我们都忘了问候一下自己?刚刚看完英国的出版奇才汤姆·麦奇勒的回忆录,里面他讲了和美国作家库特·冯尼古特私交甚笃,还特别展现了库特在他患抑郁症期间写来的信。那封信的末尾,有段话很吸引我——“我的女儿伊迪丝爱上了一位伐木工,她画的画比以前好多了。”我不知道库特的女儿是做什么的,是画画的吗?不管怎么说,她是一个作家的女儿,居然可以爱上伐木工人!这样的事情,搁在中国家庭,我看完全行不通!不过,我真是为那个女孩高兴,可以听从自己的心,爱想爱的任何人!

 

学了不是最喜欢的专业,做着没有多大兴趣的工作,和不是最爱的人结了婚,呆在一个令人厌倦的城市,甚至,某一刻突然扪心,发现整个儿的活法都不是自己想要的!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人,在红尘中只

还记得90年代末第一次跟妈妈去香港玩,就选了随意的自由行。那时候我们最中意的地方,是在太平山顶看夜景,还有在现在叫做星光大道的滨海大道散步,吹着维多利亚港初夏的海风,或者,是去香港文化中心看展览。印象最深的是,那次正好在举办法国印象派画展,我们很欣喜地进去看,那时妈妈已年过六十,连票都不用买了。看馆的阿姨早年从内地去了香港,在内地人还没有像现在这么一窝蜂地去香港的日子里,她以为我们是台湾的游客,因为在她的想象里,内地城市的居民还很穷,谈何出门旅行……

那个画展,是我继大学“美术欣赏”选修课上的投影之后,第一次如此集中地看见马奈、雷诺阿、德加、莫奈、塞尚等人的作品,所以至今还收藏着印有爱德华·马奈名作《吹短笛的男孩》的一张纪念卡片。往后,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去香港,每次即使再忙,都会抽时间去文化中心转转,潜意识里就想和某个心仪的展览不期而遇。

 

前几天再去香港,在午后的艳阳下躲进清凉的展厅,扑面而来的是“丝绸之路艺术节”的预告海报,搁在架子上的资料都印得挺精美。虽然离开展的时间还有段日子,届时我也不太可能留在香港,但还是忍不住仔细读起来——风靡全球30年的格莱美和

这段日子,文娱圈最热闹的新闻,莫过于从刘德华结婚连带拔萝卜一样拽出数位大明星悄悄婚了的情事。原本,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可到了明星身上,怎么就好像成了“灾难”呢?瞧瞧当事人不是封口就是回避要不矢口否认或者含糊其辞的态度,这个话题无疑就是烫手的山芋,躲都来不及。

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华仔从内地返港,在机场遭到众传媒围追堵截,而铁杆粉丝想筑起人墙帮自己的“老大”挡住欲采访的记者。算了算时间,那天刚好差不多同时我也在香港机场,不过刘天王是到达,我是离开。错过了!但看见画面里,华仔还是很磊落地答应记者的采访要求,只是永远意气风发的“劳模”,那天突然变得低眉顺眼,显出一脸的愧疚神情。他讲粤语,大致是说自己之前说大话,很对不起信任他的粉丝。当时看着心里很为他难过。曾几何时,结婚这件很个人的事情,放到明星身上就被无限放大了,你不说,或者你不承认,就变成欺骗,就要形象受损了?以致演变到后来,不少人都产生错觉了,觉得自己好像有权“监督”哪个明星到底结婚了没有,夸张一点的说法,好像在追查明星到底婚否这件事上,大家俨然变成“正义的化身

章子怡第一次做制片人的电影《非常完美》上映,她和一班主创,主要以何润东和姚晨为主,十天里跑了全国九大城市,可见得对影片重视和紧张程度。偏偏,一圈下来到了倒数第二站的杭州,居然出了问题!于是有了翌日南京见面会“章子怡掩面而泣”的消息,于是从来在娱乐圈低调斯文的“杭州记者”,突然被冠了泼辣、彪悍的恶名,一下子被关注起来。

 

章子怡来杭第二天,远在银川的重庆记者长途电我,说南京记者托过来,要打听杭州记者怎么章子怡了,害人家在南京哭得泪眼婆娑,把杭州记者说得跟无良媒体似的。一头雾水的我那天还真没把全城报纸的娱乐版看个遍,(因为我家就订了两张报纸,况且两张都嫌多,每天翻开来都是一样的新闻。我以前就开玩笑,同行跑的场子几乎一样,不如分派一下任务,为节约版面,详见XX报算了)更不可能千里眼看见几小时前发生在南京的一幕。只糊里糊涂应道:没怎么呀,挺好啊!那会儿我刚看完《非常完美》,因为采访那天临时变动了时间没来得及看,第二天补课。对方链接过来一篇报道,看得我差点厥过去,即便身为娱乐记者,也暗自在心里骂一句“真够无良的

很久没有收到一本书的礼物了。去北京出差,新认识一个八零后的男孩,我们都喜欢听古典吉他,那天在酒吧就这样聊上,他刚从德国回来,学农的,好像跟花卉什么的有关,与我的职业相差十万八千里。临走前一天,他邀我去逛一家就要关门的书店,刚好我有采访,没去成。晚上见面,看他拿了一叠书,最上面捆的居然是一本《蒂凡尼的早餐》,我说你也买了这本书,我看过。结果告别前,他小声嘀咕一句:那本书本来想送给你的。很开心,居然有人那么有心要送书给我,就算我看过了。连忙说,好啊,还是送给我吧!我喜欢有人送书给我。

 

昨天回家,很高兴看见卓越的书都送来了,包装完好。一边拆封,一边跟老妈感慨:网上买书多合算呀,可以便宜那么多!我们老说现在书贵,一本小说起步价多半25到28元,其实想想看,还不及一小杯哈根达斯冰激凌。冰激凌吃完就被拉出来了,书可是精神食粮,长在脑子里了。老妈对此论调嗤之以鼻道:这怎么能相提并论,难道不吃了?我倒觉得要是这样算账,既减了肥,又长了见识,确实可操作。

回过来说网上买书,便

出差前夜,台风来袭,还是忍不住去书店逛了一圈,结果一无所获。勉强之下,带了姐姐推荐过来的小说《家政女王》出门。该书号称“最IN、最爆笑的都会女性小说”,是英国女作家索菲-金塞拉,就是那个纽约时报畅销书“购物狂”系列作者写的。其实我一直不太喜欢这类白领时尚小说,所以开始看得三心二意。但那天从佛山转道广州赶早班机去北京,居然三个小时的空中旅程全被这部小说霸占了,毫无睡意,还越看越精神。

萨曼莎,29岁,毕业于剑桥,供职于伦敦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最大的目标就是成为股东合伙人之一。她全天候开着手机,每小时挣500英镑,每3分钟查一次电子邮件,但除了工作和智商超强,她的生活自理能力一塌糊涂,不会洗衣做饭用烤箱甚至缝一颗扣子,自然,她对那些玩意儿根本不屑一顾!某一天,就在她实现梦想之时,也犯了一个最低级的错误——令客户蒙受5000万英镑的经济损失,这也断送了大好前程。失魂落魄、惊恐万状中,萨曼莎鬼使神差坐上火车到了一个小镇,又误打误撞进了一幢豪宅,并被主人夫妇当成前来应聘的管家。而将错就错的她居然一路瞒天过海有惊无险地应付下来,不但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