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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我自风轻云淡(2009-10-19 17:02)

 

秒杀级的照片

 

 

你你你。。。。。。。。。

你可以分辨出楼上楼下两个人是同一个人么?

 

赵蜀黍

你很帅!你真帅!

虽然我没怎么看过你的作品

《大明宫词》当然大名鼎鼎,但其他的基本也都没怎么看过

前几天跟着《自梳》看了你的白嫩时代,那时真嫩啊。。。

其他的,除了喜宴也没怎么看了。说实话我连喜宴也记不太清。

可是。。。

可是。。。

惊见赵蜀黍大驾光临(2009-10-08 11:04)

几天没来博客,厄然发现有个大红人出现在我的博客的访客中,顿时让我感觉陋室生辉!

赵蜀黍,我还没像你表白呢。。。

这个光不溜秋的博客居然被你给阅了。

赵蜀黍,下次给你盖个高楼。

感谢观光!

曾照彩云归(2009-09-12 15:08)

这两天几乎把匪我思存的所有小说都给看了

虐得我快不行了

顺便也勾起了我那颗对小说死灰的心

于是复燃了

想当年我们语文老师相当待见我的文笔

曾跟大学里的赵姓语文老师交流,顺便给了他两篇我自己写的短篇小说

他的短信我至今还保留着

他说:

我很喜欢你的文笔,感觉,冷峻,飘逸,带一丝淡淡的惆怅。

这个短信被我保存了两年多,至今还放在我的已存信息文件夹里

他可是浙大的中文系博士啊。。。

被他肯定,那真是莫大的殊荣。

好想再开始写小说

好像从《忘川》开始,我就已经很久没写了。

最多也就在QQ空间呻吟一下。

嗯,写吧写吧,心里某颗小小的火苗在燃烧

我要写小说。。。。。

那么,就从这个题目开始吧《曾照彩云归》

出自一首诗里的某一句话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我爱小说

既然看不到我想看的,那我就自己写吧。

 

《斗爱》编外(2009-06-26 23:46)

看了三场

我的影评上了报纸

也算为某人做了宣传,甚好。

可惜文章被删改地厉害,不过也算OK,起码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请进电影院,支持这部国产电影--《斗爱》

 

 

斗爱(2009-06-21 23:35)

没有牛,斗牛士会很寂寞;没有斗牛士,牛会很寂寞。

结果是:恋爱中的人将死于心碎。

 

前半句看懂了,后半句怎么也不懂。

莫名其妙的六一(2009-06-01 22:51)

今天过得比较闷,发生很多RP事,让我觉得很累。

因为在QQ空间里已经叙述了过程,所以不想再在这里复述了。

晚上同学请吃饭

他爱情学业双丰收,交了个很优秀的女朋友,考研进了浙大。

快毕业了,我也终于可以坦然面对他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是完全不跟他说话,不跟他对视,不听他解释。

为什么

好像我在先前的博文中有提到

某个夏天的晚上,我在学校里陪他说话,他说他太累了,就抱了我。

这是超过朋友的距离,所以我别扭了,就不想再理他。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他也有了很好的女朋友,我也应该放下这个意外事件了。

我想是我太保守了吧

至今没有跟异性认真牵过手

更何况是拥抱。

我总觉得我比较难接受这样亲密的行为,如果有爱,会比较自然。

有人问我六一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其实原本我也忘了,闺蜜安抚我时,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个日子的非一般

3年前的6月1日晚上,大概12点左右。

我跟C在谈我们的关系,然后大概到凌晨的时候,我们确定要恋爱了。

现在想想,蛮好玩的。两个人协商的结果。

最后我说,那你打个电话给我

今天应该算是大喜的日子,因为专八成绩出来了,我们班竟然全过了。当然也包括我。

69分,离良好只差了一分。

专四是73分,良好。

我对我自己的英语成绩,其实是很不抱期望的。

因为我知道我自己,不够认真,不够努力,不够专心。

幸好,也许是许愿显灵了。

准备专四的时候,老张跟我一起自习,每次都是9点多的时候我实在坐不下去了,然后拖着他一起走人。

他对我算不错,不过我对他好像不好,因为明明说是帮他学英语的,到后来却一字没教。

还得经常听我唠叨,听我埋怨。

那个时候我坐在六教的教室,心里想着另一个他。

心里暗自打着誓言:只要让我过了专四,我可以不要爱情。

好吧,那个时候,那张证书对我而言明显高过了爱情这个奢侈的名词。

做题做到累时,我会想着:假如这次我通过了,我一定告诉他我喜欢他,我还是喜欢他。

当然,这个他不是指老张,老张是很好的朋友。

而这次,又是这样,我心里再次暗打着誓言说:只要让我过了专八,我可以不要爱情。

可见,我是个相当功利的臭狮子。

每每把爱情当成可以放弃的棋子。

所以也注定我得不到

那些草儿(五)(2009-05-15 22:50)

小C,你是傻子。好吧,我是呆子。

刚刚跟C同学发了几个短信,说说车祸,VISTA,WIN7的事。最后以“呵呵”结尾。

其实早已无话可说。可为什么还是想说些什么。

我还是没想到该写些什么。关于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其实我心里有个巨大的谜,那就是: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其实我一直很想知道这个答案。

有人会说,起码在一起过,肯定喜欢过的。可是,我是这样的不确定。

我们俩在一起,不过两个多月。可是前后纠结,也蛮长时间了。

男生嘛,总比女生要洒脱。

我以前总觉得自己会记着B一辈子,会把B放在一个很重要的角落。可是原来不是的。

其实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真的就是跟另一个人在一起,尝试去爱,然后忘记前一个。

不过这样明显对后一个不公平。

我跟C在一起,应该会让认识我们的人大跌眼镜。的确,太不靠谱了。可是一切原来是这么的顺其自然。

那个时候,那个点,那个人,就在那里。说:那我们偷偷恋爱吧。

好吧,回想起来,我仍然感动地无以复加。

也许这些事情他早就已经忘记,却成为我记忆的底色。

记得他说去借了本VB书说要教我,因为他学的是C

歇菜(2009-05-14 23:27)
我只是,有点歇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