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片面认为农业规模经营仅仅指农户耕种的土地面积多少。其实,所谓规模经营至少应包含以下三个要素:一是耕种面积,二是这些土地是否连在一起,三是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包括投入的资金、技术、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这又称为集约经营)。其中,耕种面积的虽然是基础,但还得看这些土地是否连在一起。比如,某农户承包耕种了10亩土地,其经营面积已经不小了,但是这10亩分散在10多个地方,于是根本无法开展规模经营。将来即使他家的经营面积扩大到30亩或更多,但只要这些土地是分散的,那么势必依然难以开展规模经营。农户耕种的土地高度分散化是中国的一大特色,是当年推行家庭承包遗留下来的问题。因此,我国开展农业规模经营,不仅要注意农户耕种的面积多少,更要注重土地的形态如何。
二是片面认为开展农业规模经营就是要搞土地集中经营,就要否定家庭承包经营。事实上,纵观发达国家,无论是人少地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