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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我希望你幸福(2009-11-09 23:06)

母亲的形象对我来说是一个慈母的形象,但是我想对于二哥来说,母亲应该是一个夺走他父爱的女人,是一个直接导致他的一生充满坎坷的女人。因此,二哥有理由对母亲充满怨恨。

这些都是我从大姑妈那里听来的。

国庆回去看望七十岁的大姑妈,说起二哥当年抱养给人家的情景,大姑妈险些掉下泪来:当年,是我把他抱到那户人家去的,去的那天他穿着背带裤,头上的头发都剃光了,单留了脑门上那一绺,胖乎乎的,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子,我走的时候哄他说过两天来接他,他还对我笑的,我一出了那户人家的门就哭了,一直哭到到家,整整两个小时的路程,我流着眼泪回来的。

 

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天真活泼的孩童形象,这个孩童刚满四岁,他的父母离婚了,母亲在和父亲离婚后的第三天就改嫁了,一年后父亲再娶,但是条件是必须抱养一个孩子给别人,因为如果两个孩子都在父亲身边,那么父亲再娶的那个女人,就没有做母亲的权利。

为了这个,二哥的父亲,也就是我爹,咬牙决定把二哥抱养给别人家当养子。

 

之所以选择大哥而不是二哥,是因为二哥听话,二哥从小不调皮,二哥从小就很勤快,二哥从小就懂得体贴人,二哥从小

大哥(2009-11-08 10:42)

大哥是父亲和前妻的大儿子,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
大哥在我一周岁那年被寄养在新疆的姑妈家,一直到我七岁,大哥才从新疆回到四川。
因此,从一岁到七岁的这段日子,大哥留给我唯一的礼物,是我眼睛下面一道永久的疤痕,据说那是大哥背着我出去玩的时候,不小心在石头上磕的。

大哥再回来的时候已经长成了一个半大青年,身高差不多有父亲那么高,眉宇间开始呈现出父亲年轻时的英气,操一口介于四川话和河南话之间的普通话,和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并不特别亲近,也不特别疏远。
大哥爱看书,并且总有本事能弄到书,他的屋子里除了床外,充斥了各种各样的书,我想在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书是70年代人所特有的精神食粮,因此大哥特别爱惜他的这些精神食粮,每次我偷偷溜进去看书,都要被他发现,然后不留情面的一顿训斥。
他总是说:你看不懂!别弄坏了我的书!!!!!
他不知道我已经把他那套破旧的《射雕英雄传》偷偷翻看了很多次,《七剑下天山》也勉强看了两遍,虽然有很多字不认识,但是不妨碍我对那些书的喜爱。还有那本《今古传奇》上背着一把宝剑的玉娇龙,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她是我心目中的女神形象。《七侠五义》我

看了一部电影(2009-11-08 10:41)

今天看了一部电影《邓稼先》,看了之后我哭了,L先生问我哭什么,我说邓稼先死了,我能不哭吗?
虽然他23年前就死了。

有时候很喜欢看六七十年代的电影或者电视,但是有时候又很害怕看那个时期的电视或者电影,因为那个年代必然存在迫害,就算是邓稼先也不能例外,一个人要隐姓埋名20多年,甚至不能让自己的家人知道自己从事着什么工作,就这样,不打一声招呼,就从自己的家人的视野中消失了,研究出来的成果,有可能终身不能公布。为了这个事业,他遭受到严重的核辐射,最终身患癌症,不治而亡。
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亏欠他太多。

影片只是简短的描述了邓稼先伟大的一生,最让我感动的场面,是当杨振宁回国,问他原子弹是不是因为有美国专家的帮助才研制成功的时候,他多么想说出实情,但是因为有纪律,他什么都不能说。那一刻他心中有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的苦楚,直到他接到总理办公室的电话,说他可以把实情说出来,他写了一封信给在上海的杨振宁,杨振宁当着众人的面拆开,看见信中写道:关于原子弹的成功研制,没有任何国家的援助,完全是我们自己的成果的时候,杨振宁激动到不能自制,跑到卫生间流下欣喜的眼泪。

2005年,我大学终于毕业了,第一份工作,出差深圳两个月,这是在世界乐园留影。

2006年国庆,和女人徒步徽杭古道,在西湖留影。

2007年,我回成都,和女人逛街,匆匆留影。女人,从2001年开始,在我的

还记得当时青春年少(2009-11-06 18:33)

1997年,宿舍五个女生一起去学校外面的照相馆,拍了唯一一张合影。右一是班花李莎,多年后,她是四川音乐学院表演系的老师,前排中间的是小师妹,她已结婚生子多年,大学没念完。后排右边为我的死党,绰号“糠皮”,现在雅安市下属一个县中教高中物理,左边的是小师弟(也是女孩),现在四川农业大学执教。那之后不久,我被检查出有肾炎,这成为我患病之前唯一一张照片。

1998年,我因为患病脸浮肿,剪短了长发。这是逛街途中,在雅安新桥附近一家相馆拍的,右为小师妹,左边是室友,因为情绪

白皮肤和瓜子脸(2009-11-05 11:28)

昨天问L先生我健身以来有没有什么明显变化,他说变白了。

我觉得很奇怪,变白和健身有什么必然联系么?他说变白了,但是还是没有血色。

之前是黄色的,特别是T型部位,和其他部位一比较尤为明显,但是现在T型部位看上去似乎没那么黄了,虽然有差别,但是不明显。

不管怎样,变白了就好啊!

昨天同事突然问我L先生是觉得我漂亮才喜欢我还是因为我皮肤白才喜欢我(其原因是我弯腰的时候漏了一截后背,她以为我穿了乳白的内衣,其实是没穿),我愣了一下,开始回忆和L先生的当初种种,他似乎是对我一见钟情,才见一面就展开凶猛攻势,而我采用的战略防御难挡他的猛烈攻势,那时他总在信中说我“乌溜溜的大眼睛,飘逸的长发”(呕吐十次),当时我飘飘然,没有注意到其实我头发很毛躁,而且眼睛也不够大,更不可能是“乌溜溜”,当然N久以后我向L先生提起当初他写的肉麻情书,他顾左右而言他:恶心!那会是我写的吗?不可能!!!!!!!!!1

昨天同事问了我这个问题之后我回去问L先生:你是觉得我漂亮还是觉得我皮肤白?

L先生:你这个问题还真问到点子上去了,我不敢想象假如你皮肤黑得一塌糊涂是啥样。。。

我呸了一声

剩菜剩饭成就的炒饭(2009-11-04 21:57)

下班照例去健身。

LISA的完美平衡,集太极,哈达,普拉提,瑜伽于一身,据说能起到塑性美体的作用。

我相信假如每天练的话是可以塑性美体的,LISA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

她大约有159那么高,身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浑身的线条非常流畅,行走间流露出一股子气质-----健身教练的气质,我认为她是阳光活力的代名词,她海藻一样的长发,几乎有她的脸那么大的环状耳环,以及她的瓜子脸------一切都那么趋于完美。

我以为她只有70多斤,但是她拉着我去了体重计,她穿上瑜伽服的体重,是97斤-----只比我轻四斤,但是我看上去似乎比她重20斤。

她告诉我每周四次健身是比较合理的,她又说我不是很胖,可以尝试力量型的训练----比如杠铃。

我说健身这么多天体重并没有减轻,她说那是因为结实了。

我会坚持的,一周四次,我已经坚持了一个月。

我觉得自己还会坚持下去。

---------------------------剩菜剩饭成就一碗炒饭----------------------------

 

中午同事们点了韩国料理,没有吃完。

剩下两盒饭,一点点泡菜,一点点青椒,一点点五花肉。

同事想把剩饭扔掉的时候,我说

红烧肉VS上汤娃娃菜(2009-11-03 22:15)

健身回家,一看时间还早,就短信L先生:买菜回家,煮妇今天要做饭。
L先生于是买了五花肉两斤,高山娃娃菜三颗,荷兰豆一盒。
煮妇很犯愁,不知道要做什么,倘若是排骨也好,起码还可以做个土豆烧排骨。
但是,现在,煮妇只能选择做红烧肉。

很久以前一个女孩子教的做红烧肉的方法:只用冰糖和老抽调制出来的红烧肉,香糯绵软,那是一堆八角大料堆积出来的红烧肉所无法比拟的味道。
家里只有白糖,没有冰糖,老抽是有的,煮妇担心白糖做不出想要的效果。
天气太冷,打发L先生下楼买冰糖是不现实的,好在L先生是个糙汉,量他也吃不出冰糖和白糖的区别。
于是,煮妇决定就地取材,有什么就用什么。
材料:五花肉一斤,绵白糖四咖啡勺,老抽四勺,料酒两勺。
五花肉先出一铺水,捞去浮沫,汤留着,做娃娃菜用。
五花肉捞出沥干水分,然后就是锅中放油,放入白糖翻炒,炒到差不多可以抽丝了,下五花肉,料酒,反复翻炒,直至上色。
再下老抽,快速翻炒,两分钟之后加入高汤(假如有高汤的话,煮妇是没有高汤的,因此加的是清水)。
大火烧开,小火慢炖的道理做过饭的人都知道,总之,50分钟

男人的出走(2009-11-03 16:52)

昨天和L先生发生口角之后,他一个人在客厅坐了一会,居然拿起手机,穿上鞋,然后出门去了。

我有点意外,但是不打算问他要去哪里。

虽然我经常出走,但是这么冷的天我是不会选择出走的,他愿意出去受冻就受冻去吧,我才懒得搭理。

话虽这么说,我心里还是觉得生气得很,本来很小的一件事情,他只要回家把外裤脱了,换上家居的衣服,我们就不会发生口角,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不开心。

这也就罢了,我本来也没打算生气,可是他这么一出走,把矛盾升华到一定阶段了,从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敌我矛盾,我真是越想越生气。

又想着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外面那么冷,估计是找狐朋狗友去酒吧喝酒去了,我愤愤的想着,简直太过分了!男人这东西,真是不知好歹,我觉得我做得一切都是为了他好,要求他讲卫生,这是利人利己的事情,他为什么就不照做呢?我本来不是一个喜欢吵架的人,他偏偏每每让我怒火中烧,恨不得一刀把他结果了,了事。

虽然生气,我还是在一边复制我的日记一边和秀秀聊天,秀秀说了,不能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我才不会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呢!我一个人在家过得不要太惬意,听着音乐,复制以前的心情,和朋

吵架(2009-11-02 21:18)

刚刚和L先生发生了一场口角。

事情是这样的:我健身回来,喊了几声无人应答,但是电视和电脑分明开着,我走进房间一看,L先生和衣躺在床上,还盖着被子,就那样睡着了。

我叫了他几声,把他从美梦中惊醒了。

他睡眼惺忪的看着我,我把被子拉开一看,他穿着完整的衣服裤子,甚至休闲西装外套,就那样歪在床上,我对他说:你睡觉的时候,应该把裤子脱了睡觉。

他奇怪的看着我,问:为什么?

我解释:因为你刚从外面回来,外面灰尘那么多,裤子上一定有很多灰尘,还有细菌,何况被子还是我前几天刚换过的。

他仍然茫然的看着我:我的裤子是今天早上刚换的。

我还是耐心的解释:即使是今天刚换的,只要你出了这个门,这个裤子就脏了,外面灰尘满天飞,裤子上一定有很多看不见的细菌,而床是睡觉的地方,所以我希望你睡觉的时候,能够穿着家居服睡觉。

他气势汹汹的问我:难道我在自己家里穿自己的裤子睡觉也不行吗?

我哭笑不得,不晓得要如何解释。我并不是有洁癖的人,但是我觉得外面带来的那些灰尘,还是不要带到床上去的好,何况L先生昨天走路的时候,居然踩到了鸡屎,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这样一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