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文艺复兴
最近关于“中国是否需要一场文艺复兴”的争论很是热闹。如陈丹青先生所说,其中话题带出话题,歧义衍生歧义。在此种情况下,为了理解这场争论的实质,还是要先回到话题发起人刘军宁先生的文章。在我看来刘先生的文章具有两层意涵,第一层是中国需要一场运动来宣扬文艺复兴所表达出的价值。第二层是,这场运动需要以文艺为手段。平心而论,就第一层来说,这是中国近代以来学术界普遍认识到的问题。刘先生并没有什么新鲜的见解。刘先生表述的文艺复兴价值我们可以用许多词来概括:“个人优先”“、个人本位”、“个体本位”、“个人价值”、“ 个人尊严”、“个人自由”…… 这些“现代价值”至少是每一个学社会科学的本科生都耳熟能详的道理。在这场争论中,无论是站在秋风先生一边还是站在刘先生一边的学者在这些概念或价值的提法方面并无分歧。然而问题就出在我们对这些概念的理解上。究竟什么是“个人本位”,什么是“人的自由”?对这个问题理解层次的深浅,决定了我们要具体建立哪些价值和选择什么道路建设这些价值。
一、文艺复兴与“人的自由”
我们都知道文艺复兴的核心精神是“人文主义”。这里的“人”与“神”相对,文艺复兴将人们从神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肯定了人存在的意义以及人们现世生活的合法性。然而,将人从神手中解放会出现两种可能:一种是将人变成了“人”,一种是将人变成“兽”。很不幸的是,文艺复兴造成的就是第二种可能。人变成了激情与欲望的主体。刘先生提倡文艺复兴是为了宪政民主服务(或者说其所宣扬的价值是建立宪政民主的基础),这点刘先生在其博客文章《制度决定还是观念先行》里说的很明白。然而,在文艺复兴最为兴盛的欧陆,恰恰没有发展出宪政民主制度。这点秋风先生也说得很清楚:“现代共和主义理论家们大谈佛罗伦萨的公民美德,但事实上,这些城市的公民更多地在创造艺术、唱戏、偷情、以及玩弄权谋……对个人欲望和利益如此狂热的追逐,并没有像很多人设想的那样,通往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