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是呼兰区居民,我们家的3套私产房屋被「黑龙江建达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建达公司)动迁5年不给任何补偿,区动迁办、区政府严重不作为,致使我们的合法房屋被建达公司违法拆毁,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精神上和经济上都受到了重大损失。
1,基本情况
尹彦华是62岁的老人,私产房屋是1978年自建,持有由政府房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建达公司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撤消尹彦华的房屋所有权证。经呼兰区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5次审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两个裁定(2003呼行初字第34号)((行政裁定书第34号和(2006哈行终字第235号),「行政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