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促进首都城乡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文化的大发展与大繁荣,北京市文化局在连续两年试行的基础上决定于2008年在全市继续开展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以适当资金支持的方式鼓励文化进农村。群众优秀文艺队伍归为 “第二类”文艺演出,结合2008年我区“社区一家亲”、“奥运文化广场活动”、以及市里对音响舞台设备每年不少于用12次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地点:18个乡138个行政村
二、活动时间:2008年4月—11月
三、活动内容:每个行政村全年进行两场“第二类”文艺演出,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本村自办团队演出不少于1场。
1、演出方式:
本次活动以文化促和谐,选我所需、演我所要为宗旨,由各乡与通过市里审查的“第二类”星火工程文艺演出队伍进行双向选择,到各地区行政村进行文艺演出。
2、演出时间:
各地区与演出队伍达成共识后,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商定演出时间,但确保在今年11月以前完成每个行政村两场的演出。
五、演出流程:
(1)演出队伍与各乡行政村达成演出意向。
(2)演出行政村与演出队伍签订演出协议。(见附件3)。
(3 )确定具体演出时间、地点,并报至文化馆汇总。
(4)演出结束,填写演出效果评价表,“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相关演出资料汇总报至文化馆。
六、工作职责
1、接待地区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相关部门,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2)负责组织观众。
(3)负责演出现场安保工作。
(4)演出结束后,由接待地方行政村根据满意情况填写评价表,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内容真实,并加盖公章。
2、演出队伍职责
(1)确保演出队伍符合区里统一要求。
(2)演出节目形式多样,内容健康,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3)负责演出现场本队伍横幅、标识的制作。
(4)注意搜集每场演出资金拨付所需的“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相关材料。
注:由演出队伍和接待地区共同协调舞台布置,其中包括:舞台布置、背板、音响和灯光。
七、资金拨付办法:
我区文化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
1、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团队资质认定书复印件。
2、演出团队与当地的演出签约协议书。
3、演出效果评价表,评价表各项目须填写完整、清晰,内容真实有效。
4、每张效果评价表后附2张演出资料照片,相片应显示相应日期,其一张能显示完整演出背板,一张能显示演出现场情况。
八、工作要求:
(1)本次活动结合了我区2008“社区一家亲”、“奥运文化广场”等几项大型重点群众文化活动,各乡要高度重视,按要求成立“文艺演出星火工程”专项活动小组,确保活动能顺利完成。
(2)本着“文化促和谐”的宗旨,借2008年北京奥运之际,团结城乡百姓,借开展文化活动展示朝阳人文奥运风采。
(3)认真做好相关宣传鼓励工作,通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协调好基层单位,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农村百姓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4)此项活动年底会纳入“社区一家亲”总体活动评比,并对优秀文艺队伍以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总结表彰,评选出“百姓最满意文艺队伍”、“文艺演出星火工程优秀组织奖”。
附件:
1、关于开展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第二类)演出的行政村名单
2、享受第二类政策补贴的艺术团队基本标准
3、关于开展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第二类)演出团队名单
4、北京市朝阳区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第二类)演出协议(范本)
5、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演出效果评价表
朝阳区文化馆
200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