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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忽然之间(2009-07-05 22:51)

     此刻,突然心里有点堵,不知道找谁说?也不知道怎么说?

     只是有点堵!就自己上来晃荡下!其实,这个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只是自己心里不愿意接受的问题。

     其实,一切的烦恼都是自己找的,当一切归于平淡之后,发现,还是原来的自己好!

我的2008(2008-12-26 01:11)

    2008,绝对的流年,流年中的战斗机!!!对于世界如此,对于中国如此,对于我也如此,我不过如此渺小,没有那么幸运成为侥幸者,只是没有想到活得那么背!

    活了26年,最难过,最憋屈,最不舒服的就是2008年。

    这一年,我大概闲赋了8个月+以上的时光,工作的时间屈指可数,赚的钱也寥寥无几。

    这一年,世界上最心疼我的人走,大概她走的时候没什么痛苦,不过对于我明白一个道理,就是总有那么些爱恨情仇,不到死的那天,永远都解不开。

    这一年,我尝试着自己去创业,过我想过的日子,最后却明白,原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承诺从说出来到做到的过程其实并不简单,撕毁承诺也不过就是那么easy的事情,连喘气的力气都不要。

    这一年,我喝了好多好多的酒,唱了好多好多的KTV,玩了无数的夜店,总觉得自己还是年轻的,酒量还是那么好。

    这一年,出奇的认识的新朋友很少,圈子没有扩大,让我颇有遗憾,但是值得欣慰的事情是最核心的圈子还是在掌控之中,并且变得更紧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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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2008-10-07 21:42)

    下午的office历来是最沉闷的,当然今天也不会例外。依然在听着项目经理那无休止的PPT演讲,客户们也都昏昏欲睡,要在这种沉闷的气氛里面晕死过去了,偶尔的讨论也是小范围的。突然,随着一声拍案而起的声音和一阵女性快速而激烈的骂声,让空气瞬降10度,我隐隐感觉自己仿佛走进一片漫天黄沙,霎时间一阵灰头土脸,等反应过来,我才晓得这个喝叱是针对我的,但是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我被谩骂的理由和内容了。于是,后面的进程,快捷而简单了很多,虽然气氛很尴尬,但是毕竟进程加快了很多,好容易耗到下班,收拾东西走人。我想,全场最尴尬的人应该是我吧!

    做客户工作这些年,从来没有被当着客户这样数落过,更没有被人这么说过,真是让我开眼了。不过这个还不是我最在意的点,那个骂我的人,是当时面试我的人,一个我在这个公司很欣赏的人,要不是她我想当时我也不会决定来现在这个公司,偏偏是这个人当着客户以莫须有的罪名骂了我一顿,我后来想想这个才是我最不能容忍的地方。

    好在,我没有当场发作,我出奇的隐忍了。

    后来,回到家,连线的第一件事

在死亡里融化(2008-10-05 20:54)

    大假的最后一天,加班的日子,在解放碑的星巴克打发了一下午的闲散时光。

    同事在无线上网处理那些没完没了的鸡毛报告,我一个人对着一杯原味的冰拿铁,拿着一本杂志,就这么晃荡了一个午后。《都市画报》我从来没有看过的杂志,却不晓得原来中国还有这么好看的杂志,亦或我还是对本期的主题台北更有兴趣一些。不过基本上,我觉得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杂志,至少很对我的胃口。

    我跟着杂志,思绪就飘啊飘啊的,来到我梦寐已久的台北,融入那个城市独有的文化里,脑袋里密密麻麻一下子掠过好多好多的过往,又想象了很多自己构建的好日子,只可惜当时没有带电脑,等我出了星巴克,顿时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回到宿舍就开始觉得堵得慌,等坐下来想写点什么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周遭的人,一瞬间似乎都有了自己的新生活,姑且不论生活得好坏与否,我不去做判断,只单纯的认为,有改变就是好的,有梦想也是好的。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里面说我们都是漂浮在死亡之海的浮冰,平日里之能看见浮在海面上的冰块,却看不见泡在海水里逐渐融化的部

蓦然回首(2008-10-04 15:15)

百无聊赖的在网上瞎溜达,看了一篇名为《给单身男同的138个忠告》,我突然觉得我应该来好好回顾一下自己的G路历程。

    对于G的这个问题,我一向是认为,这个绝对是天生的因素所决定的。记得初中的时候,坐我前面一个长得特别粗旷的男生,课间的时候特别喜欢把我按倒在凳子上,用他稚嫩的胡渣来扎我的脸,那个时候我只能单纯的认为是青春期男孩子的懵懂行为,直到不久以前初中同学聚会,一帮子当年暗恋他的女生才爆料出来:知道吗?XX原来是个G!我当时就傻眼了,后来仔细回想了一下,觉得按照他当年的行为,最后输出这个结论一点都不奇怪,只是当时,或许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而已,虽然我也很enjoy他扎我的那个过程。

    直到高中,遇见H5,才明晰自己G的身份。这个对我而言终生的良师益友,彼此见面的默契,相熟的过程就像淡淡的流水,那么自然,我觉得很少有两个极品G能达到我们这样的境界,彼此欣赏,却不艳羡,彼此珍惜,却不越界。他今天所拥有的一切,我为他高兴,他倾诉的一切,我为他保留,而我见证了他十年来的所有,我们就是完美的黑白配。

    大学的日子,迷

飞机场的6:30(2008-10-03 20:48)

    从重庆返回昆明,前前后后的时间,待了不到六个整天。而这六天,也就是应付不完的应酬,参加无尽的饭局和聚会。我甚至都没有时间去睡一个安稳觉。回到家,却依然奔波。

    来程时行李超重,返程时航班出错。总是很早就到机场,然后急忙登机。看着往来的人流,面无表情。

这些年,一个人在外面,虽然说不上是空中飞人,可是每年也是辗转往返于各地数次。于是,渐渐已经习惯一个人在外漂泊的日子,学着去随遇而安。这样的日子,我不晓得还要持续多久,还是一直这样下去。

    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伴随着新奇感的,也能很快去融入团队,适应城市。可往往在还没有完整的看过一个城市之前,我就又匆匆离开。

    最近,貌似北京又抛出了橄榄枝,虽然我极度痛恨和怨念这个城市,但是国际大都市的魅力,无论在任何时候对我都是有杀伤力的。

    又一个清晨坐在机场的候机大厅

人在旅途(2008-07-23 21:57)

    冥冥中自有天注定!

    我在一个最不恰当的时间离开了昆明,惹来的不仅仅是非议,也不是H5寒心的牢骚,或许是我不得不面对的轮回。14个月前,命运的齿轮安排我离开昆明到上海,7个月前,我离开上海回到昆明,现在我离开昆明到重庆,我不知道要在这个城市待多久,但是我想7个月轮回的宿命,我不想再重蹈覆辙。

    没想到,第一天到重庆就喝了那么多,也没想到还是喝得我最不擅长的曲酒,我不知道自己表现的是好是坏,能喝是好,反过来也是坏。违反了我一来的初衷。好在,没有醉,这个是我最想看到的结果。

    我想,我是注定漂泊的人生。我一度以为自己可以在昆明过好日子,享父母的福,受朋友的宠爱,可惜冥冥中我还是要离开这个城市,高温我不怕,喝酒我不怕,我最怕是夜阑人静一个人清醒的日子,但是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是我必须过的日子。

    人在旅途的日子,并非我一个人在过,但我不晓得几人欢喜几人愁。

    只是,在重庆的第一夜,我忽然很怀念温莎,很想念上海。

    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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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2008-07-04 00:26)

    最近,老是有各种各样的消息传来。我虽然足不出户,在家安心做宅男,可是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还是有小小的触动!这个日子,原来不仅仅我一个人爱折腾。虽然,大部分的时候大家都是被逼的!

    三元,1号的时候,正式启程回成都了,虽然途中颇不顺利,但是最后还是走了,这也正式宣布我们原来小上海帮的彻底瓦解。大王为此,特开3篇BLOG,来唏嘘了一大把,赚去我无数的眼泪和美好回忆。临行前,小3同志估计纠结了很久,还不忘记要送我的蜥蜴,天天念叨想我,这些可爱的姑娘们啊,再见面不知何时何地,但我相信,我们总会相见,那个地方最好是上海!啊哈哈!(我的小龙虾怨念已经很深了)

    大王,貌似最近春风得意,男朋友又帅又能干,自己是又美又干练,只是时不时特别想死的念头老是有,真是很不好,不好,不好!我现在挺指望你赶紧当上老板娘,哥哥我这辈子就指望享享你的福了,千万不要让我断了这个念头啊!

    叮当姐,接手了一档子时尚服装设计节目,每天到零点的时候,就会上来找我问点子,让我觉得我还是走在时尚前沿的人,虽然当花子已经快一年!看她干劲十足的

给自己(2008-06-26 23:09)

    这篇文章是写给我自己的,所以绝对是大放厥词,臭屁狗屎的,所以观者自重!

    李安在家闲赋了六年,我在家闲赋了6月,之后李安出山拍了《推手》随后的日子成了华语影坛的大师级导演,我现在想不闲了,不过我不能管自己叫出山,也干不了啥子大事情,顶多能演个自导自演版的断臂山。当然,我和大导演是不能比的,这里,只是想表达一个心境的问题,没有想清楚的时候,你会觉得路——永远都在,却永远都在原地踏步。想清楚的时候,都是路,但还是要脚踏实地的走,才能前进。

    我花了小半年的时间,来挥霍自己的小日子,日子一天一天过,生活正在过着我。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花在夜店,买醉的生活当中,但是眼睛还是雪亮的,看清楚很多问题,思考了很多关于自己将来的路数。当然没有变的依然是圈子,圈子还在不断扩大,这个是最好的现象,虽然也有大浪淘沙被淘下来的,但总体来说,我依然是人群中的焦点和中心,更多的人是愿意和我交朋友的,我想这是最大的一个收获吧!

    半年没有买过奢侈品和化妆品,不用香水,不做面膜

女侠(2008-06-26 23:05)

     我生命中,总是不缺女人!只是大部分的时候,这些姑娘们都当我是老姐妹,而我则把她们看作姐妹淘。姑娘们总是围绕在我身边,和我讨论着各种男人们的事情,化妆品名牌事宜,而我也总不厌其烦得教导她们如何挑男人,如何减肥,怎样去获得更多的快感和驾驭男人。

     今天要写的是一个人,是个女侠。她不是王老师,不是大王,不是碗碗,不是叮当姐,不是娟老板,她是个女超人!此姝是我所有姐妹淘之中,认识时间最长的,从初中到现在,掐指算来超过14年的时间。之前,我是男生班长,她是女生班长,初中期间她垄断了校运动会所有的女子短跑项目冠军,至今保持的记录不晓得有没有被后人超越。为什么说她是个女超人,她身上有不输男人的气魄和胆识。

     此姝是夜店女王,只要我俩出没的地方,总是变成我们的主场。我们有一个喝酒的万恶六人帮,我是万恶之首,她是其中之一,我们这群人出去总是很团结,很霸道,声气很大,酒胆好酒量更好,只有喝跑别人的份。各种骰子、慢摇拳无不精通,我们在她的带领下,杀遍昆明夜店,所向披靡。是个从来不靠别人,靠自己的,说话大声的,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