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瓜棚、豆架、破书摊,我自认为是种逍遥的小日子。喜欢。
2、这里有几本破书,几张破碟。多数都是胡说八道。大家当不得真。小心。
3、请来去自由,不必看我脸色,我也不一定回访。怕累。
1、马尔克斯读过《红楼梦》?
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写了一只鹦鹉,会好几国语言,很有才,也很屌。后来,为了逮住它,主人甚至动用了救火队,也为此送掉了性命。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次读红楼,发现里面也有类似情节。第三十五回写了一只鹦鹉。也写得有意思。因为黛玉常常在花前月下吟诗,这鹦鹉耳濡目染,也很诗人:
……那鹦哥便长叹一声,竟大似林黛玉素日吁嗟音韵,接着念道:“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尽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紫鹃听了都笑起来……
我不知道马尔克斯有没有读过红楼梦。按道理应该没有。但马尔克斯跟曹雪芹在这点上确实有异曲同工的味道。有人说,红楼梦开了象征主义小说的先河,理由是红楼梦的那块石头就是采用象征主义手法。这说法真奇怪,一个人掉了一小撮头发就是和尚了?如此推理,你甚至可以把红楼梦说成是魔幻现实派的先驱,这样说显然是胡扯。就因为红楼梦在写作手法上蛮有创新,有人称红楼梦捧为古今中外第一小说。甚至说,只要有红楼梦,其他小说概可不读。我虽然喜欢红楼梦,却非常讨厌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小说永远排不出一二三。红楼梦
这本《枪炮、钢铁、病菌》是美国人贾瑞德。戴蒙得写得。这个戴蒙得名头很吓人,是美国艺术与科学院的院士,还是美国哲学协会的会员。有这两点,加上这书名,估计多数人脑子里想到的一个词估计就是枯燥。如果你这样想,恭喜你,你可以省下45元钱。但你也将失去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一点也不枯燥,而且视角独特,读起来让人很受用。它既有严密的科学性,又相当通俗。我一直认为,真正的大家一定是能深入浅出的能手。反正,历史不是计算机语言,不需要外行人看不懂的代码。
虽然它没有深奥的术语,但这本书确是我读到的最严谨的历史书。这本书通过大量的科学论证,说明了人类历史的巨大差异主要来源与枪炮、钢铁、病菌的传播。再往上追溯,其实就是地理决定一切,人种之间本身的差异是非常小的。
历史方面的书,我一般只向人推荐吴思的《潜规则》、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现在我想再加上这本《枪炮、钢铁、病菌》。这几本书共同的特点都是它们观察历史的角度非常独特,而且写得非常的深刻。
上次我说贾政很假。写下这个题目后我琢磨了一下,这个定义不太准确。贾政还不单单假。在他眼里,礼教、道统、面子、关系,远比亲情重要。在这点上,他是一个很冷酷的人。
宝玉在贾政眼里是什么呢?不过是一个工具罢了,作用只有两个:一是传宗接代,二是光宗耀祖。贾政开始还多少有些偏爱宝玉,其主要原因是宝玉有那么点小歪才,是块读书的料子。另外,宝玉有贾环做陪衬,更显了了。结果,宝玉在这两方面都令贾政失望。宝玉也因此在贾政眼里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第二十三回说:
……贾政一举目,见宝玉站在跟前,神彩飘逸,秀色夺人,看看贾环,人物委琐,举止荒疏,忽又想起贾珠来,再看看王夫人只有这一个亲生的儿子,素爱如珍,自己的胡须将已苍白: 因这几件上,把素日嫌恶处分宝玉之心不觉减了八九。
这里特别点明,对宝玉素爱如珍的是王夫人。贾政骨子里并不喜欢宝玉。
老毛自称《红楼梦》读了五遍。老毛读书很挑,后期基本上就读史书,除此之外,别的书基本不入眼。能让老毛读上五遍,足见《红楼梦》的魅力。老毛这个人,读什么书都是站在阶级斗争这个角度来读,《红楼梦》也未能幸免。老毛把红楼梦里的人分成了两种人:好人与坏人。很不幸,贾政被他划进了坏人之流,属于被专政的对象。
其实曹雪芹在写人时,决不会把“好人”、“坏人”的标签贴在额头上让你一眼看穿,只有水浒的人物才如此“卡通”。贾政是个很复杂的人。他属于谨慎、保守的势力。表面上,他对长辈恭顺,对礼教护卫,甚至对家里养的清客也颇为客气。是个表面上的好人。但总体上来说,他最大的特点是“假”,假正经、假道学、假慈悲。所以他跟宝玉的“真”就势同水火,父子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贾政的出场很早,黛玉进贾府一章,只点了一笔,作为黛玉的舅舅,黛玉到了贾府,他去斋戒,只丢了一句要好好学习的话,人并没有出场。红楼梦写人物,有一种写法,且称之为图穷匕现法。人物的性格是如一个画卷,慢慢的展开,让一点点地了解他,最后,才露出他的真面目。
到了第十七回《
红楼梦几乎每一章都写得精彩。比较典型的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最有特点的一是刘姥姥的语言,满嘴的俚语与乡土味,很耐人寻味。二是那些在富贵人业已习以为常的事物,用刘姥姥这乡巴佬的眼光一看,又生出许多妙趣来。比如那枚挂钟,这再不平常不过的东西,在刘姥姥眼里却好生了得:
刘姥姥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声,大有似乎打箩柜筛面的一般,不免东瞧西望的.忽见堂屋中柱子上挂着一个匣子,底下又坠着一个秤砣般一物,却不住的乱幌.刘姥姥心中想着:“这是什么爱物儿?有甚用呢?'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的一展眼.接着又是一连八九下.
这倒真是富贵人家拔根毛也比穷人的腰还粗。
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是全书很关键的一节。这一章写了两件事,一是大观园落成贾政考察园子并考察宝玉的学业。二是元妃回来省亲。这也是贾府富贵到极致的高峰。曹公一开始是不动声色地描写大观园的大、奇、秀、峻,大观园到底有多大?作者并没有明说,而是通过贾政他们游园的路径来让读者感知。这园子里有大道,有曲径,有山路,有水路。反正是
1、《枪炮、病菌与钢铁》。翻了一下前言,这本书写得还算通俗,准备过一段时间再读。
2、马慧元《管风琴手记》。认识小马已经很多年了,在论坛里偶尔跟她有些交流,除此之外,对她了解不多。她早期的文字,我极喜欢。我在一个转贴里跟她说,我喜欢她早期的文字甚于后期的文字,我甚至想号召诸位粉丝给她写请愿书,希望她走回老路。在我看来,就乐评来说,国内要超过她的人恐怕不多。有些专家,音乐水平很高,可文字能力不行。音乐水平又高,文字又好的,估计难找第二个,我不喜欢读爱乐之类的杂志,主要原因觉得里面的不少文章太做,唯有陈丹青和小马是个例外。她的文章不但是高水平的评论,不少也是高水平的散文。单散文的价值来说,比当今散文界的多数作家都要高出一筹。刚好前几天买了辛丰年老先生的《音乐笔记》。唉,说实话,这本书适合我十年前阅读,好些文章现在读来,实在是太浅太嫩了一点,翻了几篇就读不下去。而小马的《管风琴手记》却正合胃口,而且经久耐读。可惜,她自从搞上计算机后,老写几何式的文章。真头痛。
3、这段时间把《古尔德的艺术与生活》读完了。古尔德,真是天才中的天才,怪人中的怪人。古尔德是个有趣的话题,什么时候专
又买书了。
1、美国人奥托。佛里德里克的《格伦。古尔德的生活与艺术》。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两天我被它迷住了。
2、木心《温莎墓园日记》。木心的东西有好有坏,我大概有一半喜欢,一半不喜欢。喜欢的是他的睿智博学哲理,不喜欢的还是他的睿智和博学和哲理,这话听上去有些绕口,但却是大实话。太睿智太博学太哲理的文字读多了也是个烦。读木心,最好是读读停停。否则,一定会腻。
3、拉伯雷《巨人传》。
4、辛丰年《音乐笔记》。
5、黑格尔《美学》。好家伙,黑格尔都敢上了,你想干吗?
6、《我在美联储监管银行的日子》。关于美联储,这本书才是真正的专业书。
一拍:裙衩下有大脚,文中玄机多。
关于读红楼,最壮观的,莫过张爱玲。张爱玲在她的《红楼梦魇》中说,“在已经是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这岂止是豪举,简直是一场吃了十年的豪宴。因此。也只有张爱玲才能研究出了金陵十二钗哪几个妹妹是大脚,哪几个是小脚。而且分析得头头是道。让人叹服。连红学大家周汝昌都对张爱玲推崇备至。可见,张爱玲才是高手中的高手。
曹雪芹说自己批阅十载,删减五次,那是曹雪芹说得太谦虚了。也可以说,跟曹雪芹比,张爱玲的十年一惯属于小掼见大掼。曹雪芹是把自己一生都掼进里面去了。因此,才能把红楼梦写到了极致。不好说红楼梦字字珠玑,但至基本上每一个字都有所斟酌,有所推敲,他确实是把每一个看得“巴斗”大的。而且文字背后,往往言外有意,另有所指。因此,裙下有大脚才使文中玄机多。这些大脚,或可称之为“天足”,当年相对于整个社会崇尚小脚式的变态审美而言,这反而是不正常的现象。曹雪芹当然轻易不肯示人,为此,专门留给那些会读书的妙人。
二拍:读红楼,过程重于结果,细节重于情节
水浒传的核心说白了就是暴力学加关系学。几千年来在儒家奴性文化的统治下,我们老百姓的视野相对狭窄,思维也很单一,长期以来,温顺惯了。但一旦压抑到极点,就要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老百姓实在被压迫得无可奈何的时候,对付官府的黑暗,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以暴治暴,这至少是一条捷径,不费脑子。水浒传之所以几百年来广受追捧,正是它让普通百姓满足了一种用暴力对付暴力的快感。
这就造成水浒传里的英雄普遍热爱暴力,甚至到了滥杀无辜的地步。其中比较典型的代表之一就是武松。血溅鸳鸯楼,好家伙,一口气杀了19个,连婴儿也不放过。
武松为什么会如此残暴?这一方面是他的暴力价值观在作祟。另一方面,跟他的性欲没有得到满足,也就是说他是一个性压抑者有某些联系。如果一定要上升到某种理论高度来分析,可以搬出弗洛伊德来说事。作为一个年轻力壮的汉子,他应该有很强的性需要,这点应该没什么争议。但碍于道义,他又是极度拒绝女色的人。从潘金莲调戏他开始,一直到血溅鸳鸯楼,施耐庵一共写了他三次接触女人。从他的行为上暴露出他内心的某种需求。虽然作者没有点明这一点,但从一些细节还是可以做
被流放的犯人被押解到目的地,接受的第一顿见面礼就是著名的杀威棒。第八回林冲别解到怆州,第二十七回武松被解到孟州都受到了这个见面礼。论武功,两人都不相上下。但面对酷吏,林冲和武松的态度截然不同。由此这可以看出两人的性格。
武松属于那种刚烈型的。喜欢硬碰硬,出言狂放,有种宁折不屈的气势。林冲则是忍让型。这跟他的性格有关,也跟在官场上打滚多年有关。他出言谨慎,生怕有个闪失。这也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之处。
写林冲是——
把林冲骂得“一佛出世,”那里敢抬头应答。众人见骂,各自散了。林冲等他发作过了,去取五两银子,陪着笑脸,告道:“差拨哥哥,些小薄礼,休言轻微。”差拨看了,道:“你教我送与管营和俺的都在里面?”
写武松是——
武松道:“你倒来发话,指望老爷送人情与你,半文也没。我精拳头有一双相送!金银有些,留了自买酒吃,看你怎地奈何我?没地里倒把我发回阳谷县去不成!”那差拨大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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