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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时光之水流过,林子的四时美丽依旧。
    一抹微云,一树秋色,几声蝉鸣,几滴清露。尽在你的凝眸与耽听中。
     朋友常往来,生命勤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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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凡(2009-12-23 21:07)

    今天和小凡在课堂上冲突起来了。虽然昨天我还一直想着该找他好好聊聊,他对我的表情是鲠在我喉咙的一块骨头,让我感到憋闷和难受。我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批评他,以避免正面冲突。

    但我们还是冲突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上语文课需要录音机放磁带,我去接通电源时,发现了一个正在充电的黑色手机。

    我把它拔下来,放在讲台上。我暂时不想作处理。

    此后一秒钟,我就知道手机的主人是谁了。他开始在座位上骂骂咧咧,样子极难看。是小凡。

    上课铃响了。我叫“上课”,所有同学都站起来问好,除了他,小凡。

    “还有同学没有站起来啊?”

    所有同学的目光都投向他,他还是坐着不动。

    一分钟过去了,他周围的同学开始劝他,他不理睬。

    我叫同学们坐下。平静地问他,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为什么不站起来。

    他仍旧沉默。

    场面很尴尬。我必须维护作为班主任的权威和课堂应有的秩序。我大声喝道:“有什么意见可以说出来。但共同的规定和应该遵循的秩序谁也不能破坏!”我请他离开教室。

    又是一阵沉默。他仍坐着不动。

    我想,今天他是不是一定要弄得收不了场呢。我告诫自己,不能让矛盾升级,彼此都下不了台。

    我平静地走到他跟前,站了很久。其他同学都知趣地打开书自习起来。几分钟之后,我说:“有什么话跟我到外面来讲。”他终于站起身,从后门走了出去。

    这节课是我的语文课,我不能因为他一个人而耽误了上课。我依然平静地对他说:“我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但我没有说你半句,当然,你也没有说话。但是,你耽误了同学们的时间,你说,该怎么办?”

    他从前门进去,走到讲台上,说他为什么会这样做,他担心什么,害怕什么,最后,他说:“对不起,我耽误大家的时间了。”

    我走上讲台,请同学们打开书,板书课题《项羽之死》。

 

    小凡很高,是学校篮球队的。他的笑天真憨厚,让人特别喜欢。他学习不好,但我打心眼里喜欢这个男孩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天真的笑不见了,他总是故意避开我,甚至视而不见。我课间找机会跟他开玩笑,他也不搭理。

    他的转变令我纳闷。我曾想从他的好朋友那里得到信息,但没有收获。我想和他聊聊,但他好像很忙,放学就搞训练,而且也找不到切入口。

    下午第七节课,他还是来找我了。我感到很高兴,我避开办公室的老师,单独请他坐下。我没有提今天的事,只是很平常地跟他聊天,问他的情况,问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让他心烦。我总觉得,了解了一个人,很多困惑便迎刃而解了。

    他果然解除了戒备,敞开了心扉。他跟我聊起了他的家庭,他的朋友,包括他的恋爱。他对我的信任同样出乎我的意料,我真没想到他会跟我讲那么多。他将一个高二调皮男生的生活真切地呈现在我面前,他们成熟得可怕,同时也幼稚得可爱。当然,他还主动承认了自己今天的不对,完全发自内心的对自身性格弱点的解剖。他甚至还说:“龙老师,我如果是你,站在讲台上就会大发脾气的,为什么你没有发脾气呢?”他边说边露出天真的笑容。

    我也在想,我为什么没有发脾气呢。是这么多年来做老师磨练出的性格,还是我真正意识到了角色的重新定位。事实证明,我的方式是对的。站在高处的训斥,最多显示自己的威风,学生口服心不服。遇到口也不服的学生更是让彼此尴尬。坐下来,好好聊聊,任何事情总是有缘由的,任何矛盾都是可以化解的。如果问题解决的开端,学生就在内心抵触你,很多问题就很难成功的解决。放下架子,耐下性子,给自己和学生一个台阶,给彼此一个平等的对话机会,很多困惑会迎刃而解,很多事情会柳暗花明。

 

 

 

 

 
真爱不会老去(2009-12-22 10:28)

真爱不会老去

                                     ——读叶芝《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袁可嘉译)

 

    寒夜拥炉读诗,叶芝的这首《当你老了》,短短十二行,用素淡的文字触碰着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让人在沉静中温暖,在哀怨中叹息。100多年过去了,叶芝、茉特·冈们的故事早已化作清风明月,然而他们点燃的那团炉火依旧闪耀,温暖着老去的时光、遥想爱侣的心灵,和炉前一代代的阅读人。

    叶芝,这位爱尔兰伟大的诗人和剧作家,以他出色的才华和高品质的创作于192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出生在画师家庭的他拥有与生俱来的艺术气质,早期作品带有明显的浪漫主义和神秘主义色彩。当年,年轻的叶芝遇见茉特·冈,一见倾心,一往情深。叶芝这样描写过他第一次见到茉特·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美貌不足以形容茉特·冈的全部,这位富有的英军后裔同情被奴役的爱尔兰人民,毅然放弃上流社会生活,投身到爱尔兰民族独立运动中,并成为领导人之一。叶芝深深的爱慕一直遭到拒绝。茉德·冈嫁给了她的战友少校。23年后的1916年,麦克布莱德牺牲,叶芝再次向茉德·冈求婚,仍旧遭到拒绝。他像追求真理一样追求着心中神圣的真爱,直至年华老去。

    在遥远的爱尔兰。疾风吹拂着劲草,黑色的石头海岸垂直傲立着。这片“愤怒的土地”(爱尔兰的语意)有着某种遗世独立的况味。我们可以想象叶芝感情生活上的痛苦,诚如许多作品中爱的片断满载着无望的悲情。

    想象叶芝,想象时光慢慢老去,想象我们还在昏黄温暖的炉火旁。炉火在跳动,岁月的喧嚣与悸动渐渐隐去。也许只有在爱的倾诉流淌出笔端的时刻,叶芝才跨越时空与茉特·冈、与百年后读诗的我们在心灵上最接近,心目中的爱侣才触手可及。爱的情绪在波动、在升起、在涨满,在叶芝的胸膛里一波一波地回旋,那调子亲切、优雅、哀伤、舒缓。何处是终了啊,这时间中的爱与生命?从叶芝这首诗中,我们读到的不是生死相守的企盼,字里行间的音符朴素、含蓄甚至有些克制,“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这美丽的精神诉求,使每一个有机会读到它的人都会留下难忘的印象。从肉体退避到内心是对爱与生命的提升。

    在炉火旁轻轻地诉说,带着一丝伤感,逝去的爱如今已步上高山,在密密星群里埋藏它的赧颜。诗的结尾那特别的一种圣洁的悲剧美,犹如过滤了的情感在经过岁月沧桑洗礼后,向着纯净的、隐隐泛着梦幻紫光的崇高境界升华,那是人性对神性的亲近,又是把短暂的人生凝结为永恒的艺术。

诗歌是青春的献祭,是这场献祭中恒久的咏叹。这咏叹有喜乐,有悲戚,有欢愉的希冀,亦有惘然的叹息,而其间,由无望之爱所引发的惘然的叹息更为动人。

    叶芝的这首诗,诠释着爱情亘古不变的终极向往与追求,竟有着浓厚的中国意味。几千年前,我们有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叶芝用平淡舒缓的诗调,将古老的爱情誓言演绎得绝美哀戚。直到现在,仍有人将其中的意境化为歌曲深情传唱。此刻,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水木年华《一生有你》的青春旋律,一串柔情的歌词从心底流出:“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真爱不会老去。当你老了,头白了,仍有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叶芝。

 

    (此文为《湖南教育》约稿,请勿转载)

论文答辩过了(2009-11-29 20:31)

   今天论文答辩终于过了。

   很多个晚上的熬夜修改,很多焦虑与歉疚,统统都过去了。

   饭后我和文子在校园里挤电瓶车,在寒风中走过校园的林荫道,我问她:“我们还要来学校吗?”我是真的希望这样的日子更多一点。如果有足够多的钱,我真愿意多呆在校园里读书。我把这个想法跟文子说,她笑:“想读个书都这么小资。”

   想想也是啊,好像已经做不到那么穷那么苦那么单纯的读书了。挤在八人间的集体宿舍里,上集体浴室,排队打饭。想想已经很遥远了。想读书,其实就是想让心沉静下来、让感动的触觉灵敏起来。

   告别了科大的老师和同学,我和文子一车打到金园1号,找个卡座坐下来。听歌、聊天、喝咖啡,两个小时后,她提议去蒸脚。我立即响应,带她到一个熟悉的蒸脚养生馆。下午的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图书馆的安静冷清和休闲场所的温暖舒适,于我都很相宜。继而想到物质和精神的问题,什么时候我们不是在盘旋于两者之中呢?物质大于精神,俗;精神大于物质,苦。为了两者的平衡和稳定发展,我们一直在追求。

   诚实地告诉自己:其实我要的是一种有精神寄托和精神追求的生活,一种衣食无忧而有品质的生活。

 

女朋友(2009-10-06 01:59)

    今晚跟一个女朋友在网上聊天。随意的说了一句:“女朋友是水,清清爽爽,熨帖心房;男朋友是酒,劣质的喝了上头,优质的初尝满口纯芳,醉倒后才幡然醒悟。”

    回头看看这句话,竟说出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感悟。

    女朋友经常煲电话粥,聊到凌晨一二点,聊到手机没电,插上充电器继续聊。生活困顿、情感纠结,个中滋味,真正理解的只有女朋友。她可以告诉你,心中的那个千千结是怎么弯过来绕过去的。虽然最终解开的还是另外一双手。自己哭过痛过之后的思量,在另一个朋友的境遇中,成了真谛。

    女朋友可以群居。你的朋友,我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就这样互通有无了。热闹时嘻嘻哈哈,快乐就加倍的放大。不像男朋友,没有哪个男人会把另一个男人介绍给你,弄不好会打架。女朋友在心里可以放很多个,遇到什么情况,那个合适的就会冒出来。今晚的茶跟谁喝,这个秘密跟谁讲,顺理成章就定下了。男朋友不行,心里放下一个,就不晓得另一个往哪里搁,搁哪都不是个味儿,搁哪都不方便。

    跟女朋友的交往让人轻松。有些话,说了就说了。跟男朋友说话,说前有时会欲言又止,一说完了还会拿出来回味。跟女朋友在一起呆着,人走了就走了,接下来该干什么干什么;而跟男朋友呆着,人走了,影子还在,甚至于缠绕很长很长的光景,忘了自己是谁。

    友情是芳草,天涯无处不在,在心里青青成片。爱情是昙花,只合暗夜妖娆,瞬间华美后,香消玉损,黯然神伤。

    庆幸我有很多优秀的女朋友。丰富细腻的苏苏,淡定从容的鱼儿,清纯坚贞的芬儿,灵性优雅的熙熙,还有以文倾心、以网结缘的姐妹们,大气爽朗的盛世芙蓉,温婉内秀的疏烟淡月.......她们是如镜湖面,清波微漾,照我温良和善;她们是湖堤垂柳,风来扶风,雨来数雨,摇曳生姿,如梦如烟,让我感到,美常在身边。

 

 

 

忙并快乐着(2009-09-12 00:31)

    开学后,整日地忙。

    我从未在12点前睡过觉,也从未在6点半后起过床。一沾床就入睡,那是我感到最幸福的时候。

    当班主任,永远做不完的工作。这个学生走了,那个家长来了;这个计划完了,那个表格来了;这个费交完了,那个会又要开了;这个活动完了,H1N1流感又来了......

  昨日在表彰大会的主席台上,听着主持人激情的话语,看着台下数不清的学生的头,我真切地感受着这份职业的辛劳与崇高。我的手机里不断飞来祝福的短信,心头涌起阵阵欣慰和感动。

  手中的花,学生的笑脸,这个日子最美的语言。

  

  

喜欢一首歌(2009-08-02 18:36)

    喜欢一首歌,我会一遍一遍地听。听到音乐化成空气,连呼吸都有它的影子;听到眼泪在心里蠢蠢欲动;听到思维都配合着它的旋律;听到阳光里有它的温度、清风里有它的触须;听到自己浮起来或沉下去,或温软或凄切地感动。

    喜欢这首《黄玫瑰》,因着它单纯明媚的忧伤,忧伤中的微笑,微笑中的苦痛,苦痛中的淡定从容。该说的,歌词都说了,那朵花是你,是我,也是她;是自我的观照,也是友人的慰安;是亲切口语的对话,也是诗意斑斓的倾诉。

    别问自己对不对,心中有爱就很美。

    别害怕,别犯傻,别轻易剪去长发。

    别说话,微笑吧,回头是灿烂的霞。

    这些日子,沉郁纯澄的马头琴伴奏总在我的耳边回旋,让我柔软,让我安静,让我在一种弥散的忧伤中凝神。而后前行。

 

黄玫瑰


黄玫瑰别落泪
所有的花儿你最美
受了伤别伤悲
别让泪珠湿花蕊
别让我看见你的伤悲
我会为她心碎
别问自己对不对
心中有爱就很美

即使告别了春天阳光
你依然要开放
别害怕别犯傻
别轻易剪去长发
我会站在你的身旁
给你依靠的肩膀
别说话微笑吧
回头是灿烂的霞
我默默的祝福你感觉到了吗
海角天涯哪里不是你的家
别怕啊别傻啊
哪里都能开花
黄玫瑰别落泪
所有的花儿你最美
受了伤别伤悲
别让泪珠湿花蕊
你应该知道你是那样美
谁都会为你心醉
别再抱怨爱太累
真爱能有几回
即使告别了春天阳光
你依然要开放
别害怕别犯傻
别轻易剪去长发
我会站在你的身旁
给你依靠的肩膀
别说话微笑吧
回头是灿烂的霞
我默默的祝福你感觉到了吗
海角天涯哪里不是你的家
别怕啊别傻啊
哪里都能开花

 

老太太(2009-07-31 10:33)

    吃早饭时坐在我身边的老太太,很小,小到我坐在她身边,我像她妈妈,她像个孩子。我是饱满的,她干瘪,露出来的皮肤没有哪个地方不是褶皱。但她很白,没有血色的白,除了白的褶皱,就是似乎要跳出来的青筋。她的衬衣干净,很合身,虽然凸起的背部已经改变衬衣的形状,但仍然很熨贴地穿在身上。一双黑布鞋,那种曾经属于老太太穿的,后来很多跳舞的女孩也穿,还有很多时尚女孩散步时也会穿的老式黑布鞋。配了双浅紫色的薄棉袜,袜子上还有浅浅的小团花。

   她在吃白米粥,拿勺子的手就停在我眼前。她的手指很长,可能是身体其他部分都缩小了,她的那只手显得格外长,但由于没有肉,让我想到某种鸟类的爪子,可能就是那种捕鱼的鸟长长的爪子。她的眼睛也像某种鸟的眼睛,很大,大到整张褶皱的小脸上只剩了一双眼睛。

    我的绿豆稀很烫,所以吃得很慢。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一个这么老的老太太。她应该九十岁了吧,九十岁了,还到街边的小摊上吃早饭,很少见。前边马路上车流穿梭,进出巷口的人络绎不绝,身后摆早餐摊点的大婶忙乎着,小姑娘端着米粉招呼着客人。没有谁注意这位老人。

    我坐在她身边,挨她很近。雨后的阳光洒在路边的樟树叶上,也洒在餐桌上。我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人活一辈子多不容易啊,要活到老太太这么老,还有那么长的路。老太太年轻时也许是个美女,她那个时代的美女含金量是很高的,不像现在满大街都是。也许很多青年男子追求过她,她后来嫁了其中一个,后来生了孩子,肯定不止一个,孩子又生了孩子,孙子又生了孩子,于是她变成了现在的老太太。可能事实不是这样,还有很多很多我想像不到的事情,时局动乱、家庭变故、丈夫早逝、儿子夭折……当然,也有可能是待字名门、家境殷实、夫唱妇随、众星捧月……还有可能什么都不是,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老人。

    历经近一个世纪的风雨之后,她曾经穿过旗袍的丰满的身体,变得很小,精致的小,小到我可以把她抱起来。

    看着她,我无名的心酸和感慨。

新衣衣,老调调(2009-07-28 01:39)

     

   今天终于去买了两套新衣。每天猫在家里写论文,实在受不了了。

   老想改变一下衣着风格,但还是进了熟悉的“红裳”,挑了“中式”。想改也改不了。看到那些立领、盘扣、大朵大朵的花,眼睛就长在上面了。买到满意的新衣服,是改变心情的绝佳途径。

    除了优雅的旗袍,那些大红大绿土得掉渣的衣服我也特喜欢。买过一条大红花裤,那种花只在老家的被窝上出现过,曾经大胆地配过一件同样的大花衣,绿色的,红配绿,绝对地看不足。最终还是没有穿去工作,只在去凤凰时穿过一回,跟竹板吊脚楼、清清沱江水倒是极协调。有些衣服是为了适应某种心境买的,也只在特定的环境里穿上才韵味。

    他们都说,中式服装配我的圆脸圆髻一点也不讨嫌。我倒觉着,有些情愫是骨子里生长出来的。看《京华烟云》,就为了看那些如花美眷的旗袍,看着就觉得舒服。含蓄、内敛、秀美、情味,全被精致的立领扣住了。《色戒》中汤唯的诱惑与心悸,全裹在了贴身定制的旗袍中。喜欢一种风格是没有理由的,那绝对是假话;理由肯定有,只是没必要说出。

    今天查资料看到芒克的博客。这位当年著名的朦胧诗人,如今娶了80后女诗人潘无依,两人在杭州开了家酒吧叫“今天”。哈,仍然是这两个字,当年的朦胧诗刊物《今天》已经是昨天的事了。历史、爱恨、对错、成败,通通都无区别,反正每天都是今天。我真想马上跑去杭州,去“今天”坐坐,远远地看看那位灵秀而瑰异的老芒克夫人潘无依。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去杭州淘一件心仪的旗袍。

 

生活在别处(2009-07-18 15:17)

    这些日子的忙碌,我越发感到前些日子的珍贵。那些慢慢走着的悠闲时光,可爱极了。

    下午四点左右驱车去长沙是很相宜的。太阳光在车窗外暗下来,楼房在视野里高起来。不经意间,就到了。

    长沙一行的目的,越简单越好。简单到去吃一顿晚餐,去沿江风光带散散步,如此而已。如果去会友,就只会一个朋友;如果去喝茶,就只坐一间小小的安静的茶楼。要完成的活儿多了,就变成乡里妹子进城来了。

   我是个乡里妹子,但进城的目的,只是想感受一下生活在别处的滋味。时间不要太长,只要我和朋友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不紧不慢地吃个晚饭。比方说那天的那个私家会所,湘江岸边的3508,绝对是一个美好的所在。晚饭设在楼顶上,桌子摆在草地上,柳叶瘦,芭蕉肥,水流潺潺纸鸢飞。吃饭变成了可以忽略的事情,观赏与倾听才更重要。和着舒缓的音乐,对话也有了节奏,无需太多。思绪是可以拉得很长的,快乐是可以长出翅膀的。

    这样的晚餐可以吃到八点甚至九点。可以从夕阳在天吃到灯火阑珊,从记忆中的童年吃到畅想中的明天。湘江水里的游船远远的来,又拖着长长的影子走了,我仍在凭栏。高处风甚大,我让白色裙裾飘成我的旗帜猎猎风中。俯仰天地间,我的渺小一如我的忧伤,稀薄在空气中。而我站立着,在他城摩天大楼的顶上,活在当下,活在这一刻的宁静与跃动中。      

    现代文明的优越在于,一个电话,可以很快将自己送回原地。在这个燥热的城市即将睡去的时候。

                  芭蕉叶展,饭菜已香。欢笑在耳,友人在伴。静躁自在心中。

                     夕阳在我的脸上展开笑靥,而我,就在你的对面。

                比江水还长的是谁的影子,比影子还长的,是谁的思念。

                  橘子洲,岳麓山,整个城市的爱,醉在这片夕阳中。

                              倚江望尽烟水路,今夜灯火已阑珊。

 

同学(2009-06-20 13:48)

   

 

   从健力美健身俱乐部出来,电梯里就我和她两个人。目光相碰时,我们都觉得有些异样,一秒钟后,我俩同时叫出“哦,你是——”。

   “好久不见了。”

   “是啊,十多年了吧。”

   “练瑜伽啊?”

    “我踩单车,减肥!”

     我定睛看看眼前的她,圆脸,卷发,脸上有汗,也有化妆品的痕迹,是有些肥——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

     提到踩单车,我真就想起了十多年前。有段时间,她每天放学后都坐我的单车。那时她很轻,坐在我的单车后座,我几乎没什么感觉。我总会问一句:“上来了吗?”她总会说:“上来了呀!”她的声音也很秀气。她的家在建设银行的拐弯处,到了,她就从我的单车上跳下来,将搭在胸前的大辫子轻轻往后一甩,然后朝我的方向挥挥手。我常想:“一件普通的粉红色T恤,穿在她身上怎么就那么美呢?”

    炎算我们班上的漂亮女生之一。

    初中毕业后就没见她了。听说她很早就到了湘潭,找了一个建材老板,在河东大道上有一栋私房。这么多年在一个城市,我都没见过她,到底多少年了,没去算,也不重要,只是感觉真的很久了。

 

   

 

   昨晚和高中班主任(现在是同事)在歌厅唱歌。席间提到几个同学。末了,他还告诉我一件事:“陈被枪毙了。”

   我当时就懵了。怎么可能呢?

   班主任还告诉我,去抓人的是我们另一个同学,在雨湖分局工作的杰。

   我始终不敢相信曾经和我同桌的小男孩陈会是一个强奸杀人案的凶手。

   他比班上的同学都小,是那种特别聪明而心智很不成熟的孩子。他上课一般不怎么听,从不做作业。很多数学难题他都会做,文科方面的常识问题却常弄错。我现在仍记得他的样子:个子矮矮的,皮肤白白的,眼镜框架在鼻尖,一双大眼睛滴溜滴溜地转。老喜欢跟在老师后面,用充满稚气的声音喊:“老师,老师。。。。。。”由此还受过班主任的批评:“教了你几年,你都不知道我姓什么呀?”

    有一次历史课,他举手问历史老师(现在我们也是同事):“老师,你研究过明史吗?”高高瘦瘦的女老师回答:“没有研究过,有什么问题吗?”“那就算了吧,你又没有研究过。我是想问明朝的最后一个皇帝为什么要自杀?”

   这是我关于陈的所有记忆。

   大概两三年前,我曾到他妈妈那儿看过病。他妈妈是儿科医生,我们也是聊着聊着才知道她的儿子就是我的同学陈的。他妈妈说他在家里复习考研,已经考上了一个大学的研究生,他不去,一定要考清华的研究生。

   这是毕业后我听到的关于他的唯一的消息。

   他因为强奸杀人而被逮捕枪毙了。这是我听到的关于他的最后的消息。

 

  

 

    带着儿子散步。火车站一带的空气很好,不时碰到熟人是这个小城最温馨的特征。

    他迎面就走过来了。身边还有他发福的老婆和白白净净的女儿。

   “嗨,散步啊?”我招呼着。

   “几时回来的?”他回问道,好像并不需要答案。

   “你女儿好漂亮啊!”我看着他牵着的小女孩。

    “你们家的还大些啊!”他看着我的儿子。

     几句寒暄之后,我们走开了。

     可能就是在这个位置,我们第一次牵手。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他曾说过,无论我今后在哪里,他都会在我的身边。

     我为他写的那本厚厚的日记,现在,仍躺在我书橱的底层。

     刚才,对,就是刚才,我在QQ上看到了他,却懒得说话,哪怕打一声招呼。

   

    那些以为不会改变却改变了的,叫做生活;那些以为不会忘却但忘却了的,叫做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