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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在这里写点东西(2008-02-29 11:16)
 好想在这里写点东西,但是一看见模板就没有写的冲动~算了吧~~~
 好吧,我告诉你,我看了士兵突击,很好看,我喜欢袁朗,但是如果这样的男人出现在我身边,我肯定不会嫁给他,原因很简单,他整天不回家,估计也不会把钱交给我,他肯定不喜欢我的狗,而且我还得随时担心他的安全.太可怕了.
  我对牧牧说,我未来的生活里需要一些新的东西,比如很多漂亮的狗和一个好男人(我希望他能养得起我和我的狗).当然最好还有个花园,我可以在里面种上许许多多我喜欢的植物,然后任其生长,这样我就可以拥有自己的荒原.我迷恋荒原,喜欢看植物自由生长的样子,喜欢看藤蔓轻佻地炫耀卷曲的嫩芽,或者在野花兀自绽放时,成为唯一的观众,还可以跟踪蝴蝶忽上忽下的飞行轨迹,然后自己也迷失在花丛里......是的,我的生活,我向往的生活,就是这样.
  这个冬天,寒冷让我受尽折磨.我是北方的孩子,却在这南方的冬天里死去活来.曾经我以为我需要寒冷,北方来的风总是撩拨着我血脉,'来吧,来吧,到北方来,到苇海来,我带你到苇海,到荒野,去看南归的大雁,去看苍茫的白杨.......'我也误听这召唤,天真地以为寒冷能给我身体来自北方的血脉一点点归属感,可事实却不是这样
回来看看(2008-01-17 14:07)
 好久没有在这个博客里写东西了
呵呵
不知道这里长草没有
看来没有~呵呵
可以走了
 
音乐会(2007-04-28 18:44)
  某次司朗例训,队长对我说:"过一阵子有个音乐会,你去主持吧?"
如此可遇不可求的机会,我自然会好好把握,于是,我答应了,于是,噩梦和奇遇就这样开始了.
  魂断水荫路
  刚接到任务时,我对本次音乐会的主题和流程一无所知,只知道一点--司仪要穿晚礼服,晚礼服是个很令人头痛的问题,以本小姐如此海拔,加之如此标准的水桶腰,要找晚礼服,简直是非常任务.于是我和税宣司仪一同于上上个星期天前往水荫路,开始寻找晚礼服的漫漫征程.
  好不容易找到传说中的水荫路,我们马上开始了试衣大战.我们试了一件又一件的晚礼服,有的很漂亮,但穿不上,有的很难看,也穿不上.于是我们走了一间又一间店,忍着那些很有历史感的晚礼服上经年积累的体味,终于,我的同伴找到了合适的礼服,而我,不但没找到,还在试衣服的过程中,丢了一只
补记老舍的小说(2007-02-08 21:23)
  昨天的没写完,今天接着写。
其实只看了开头几篇,《我的一辈子》《牺牲》《我的阳光》《月牙》《黑白李》,但我不想看下去了,因为这几篇小说里找不到一个幸福的人,每个主人公的命运都很悲惨,所以,我也不说什么了,等我看完,整理一下思路再说吧。
老舍的小说(2007-02-07 22:54)
 今天,我的生活波澜不惊,很庆幸自己还活着.吃饭,睡觉,顺便看看书.今天看了老舍先生的小说,本想写些感想,但时间已晚,还是改天吧
今天又是一个人在家(2007-02-05 15:59)
我觉得我很应该写点什么,写什么好呢?是的,对于我而言,今天得大事如下--
早晨起床,走到客厅环顾四周,发现少了点什么--花瓶?在。沙发?在。坐垫?在。鱼缸?在……等等,鱼缸里只剩下一只龟,还有一只呢?!“爸爸!!!!!!!”一定是爸爸干的!!!果然,爸爸说:“我想让它出来散散步……”爸爸把龟龟拿出来,放在客厅地板上,想让它散散步……然后,一转身,它就不见了~~~
不知怎么搞的,最近我特邪门,我的手提电脑中毒,我的一只乌龟病了,现在另一只也在散步途中无故失踪………我印象中,这不是第一次了,记得暑假时,我睡醒觉上厕所,正坐在厕所上发呆,突然,我看间一只龟从我面前爬过,我以为自己没睡醒,于是揉揉眼睛,再睁开眼睛,果然,那只龟不见了,可是,当我低下头,突然发现那只龟在我脚边,正抬着头,用一种很嚣张的眼神看着我,我很不爽,把它抓起来,放回鱼缸……后来,我把这事忘了,现在想想,肯定又是爸爸在“放龟”……难怪今天早晨爸爸会这样得意,信心十足地说:“没事,它自己会爬回鱼缸
今天的菜谱(2007-02-05 00:27)
  买菜做饭,成了我当前的主要任务,很应该在博客里记一下今天的菜谱。
  今晚我做了排骨炖珍蘑,白灼芥菜,醋熘豆芽……珍蘑是来自东北深山的珍品,据说是舅舅亲自上山采来晒干的,经过一天的浸泡,一小把珍蘑涨成半盆,细长的杆顶着巨大的帽子,看上去很普通,虽然未经烹调,但与生俱来的淡淡香味已经很迷人。待锅里的油滚了,把排骨下锅翻炒,看着粉红的肉变成灰白,再淋上酱油,于是灰白的排骨变成诱人的棕色,在吧挤干水的珍蘑放进锅里一同翻炒,下锅的那一刹那,兹兹的响声很是诱人,我最喜欢这声音。炒到没有声音,再把排骨和珍蘑一起放进沙锅,加水炖,别忘了放上几粒八角,几片姜,开使用大火,待水滚了,加入粉条,是东北的土豆粉,煮之前硬的象铁丝,可是开水沸腾得热情足以感动一切……是的,要转成小火,看到锅里的水鼓出圆圆的小泡,然后,再加些酱油,接着,就是等……当然得边等边干活,一个炉头炖,另一个炉头煮芥菜,煮好了淋上滚油,再浇上酱汁,于是芥菜看上去绿得泛光……最后溜
这是第一篇(2007-02-04 23:30)
  我真不知道写什么好。所以听听歌。以前卖得很多唱片都没时间听,现在有时间了,所以就听听。随手拿了张《凯尔特风情》,现在正在听。                                    
  凯尔特人,如无意外,应该住在苏格兰高地上,苏格兰高地
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每次喝威士忌,都会把那烈酒含在嘴里很久很久,让来自麦子的香味在口中徘徊,然后,关于高地的想象在脑海里慢慢展开--天,总是阴着,浅灰色的云块挡住了温暖的阳光,风,总是很急,当它匆匆路过湖面时,掀起重重波浪,惨白的阳光跟着风的脚步掠过湖面时,仿佛巨兽在湖底翻滚,风里,带着来自麦子的香味……终于把酒咽下,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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