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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之前不在乎的事情
2007-05-24 10:07:40
    下面的文章是从别的BLOG上摘来的,不知道会不会属于文化小偷.
呵呵....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借用一下了,再说鲁迅的孔老先生也说过,“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即便是窃取来的,也值得与大家一起分享一番.
    现今的人们都繁忙于为生活而奔波,少于读书,思想时常会因生活的事狭隘,致使自己有时会给自己制造一个套子,怎么也跳不出来,作茧自缚所累,所以我常常想如果大家能时常看一些类似如下的文章,对身心健康都会有益,且会用另个角度的心态去面对所发生的事情.或许不会迎刃而解,但也会保持一些'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的心态.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几乎每天都处于紧张忙碌的状态,学会放松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会下面三句话将使你活得更快乐。
    第一句话:“算了。”钱包掉了,算了;饭烧糊了,算了;骨头摔断了,算了。有人称其为阿Q精神,错了。这绝对是科学精神。什么
情人节快乐!!!(2007-02-14 20:26)
 
今天是情人节!
祝自己情人节快乐!也祝天下所有人都情人快乐!
收到他的电话真的是好开心,也是在出乎意料之外的。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但愿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
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SINA BLOG(2007-01-30 13:21)
     之前对SINA网一直存有一定的偏见,那是因为一篇网络文章而起.很少登到新网上来读些什么.不知从何而起这个观点已经有所改变.这使我觉得有时人确实会慢慢的随着时间的物换星移来改变自己的一些内在东西.尤其是年龄的爬坡和阅历的俱增都会影响到这些.
     就比如说自己之前是如何都不会对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而表白,会顾虑重重,会怕受到拒绝后的伤心,会怕接受不到拒绝的尴尬,会怕生活因此而失去颜色,但现在想想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如果喜欢就说出来,让对方知道,那怕对方对你表明态度拒绝,那都没有所谓,因为你让对方知道了你的爱意,至少对方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喜欢他(她),在欣赏他(她),在崇拜他(她),而且喜欢对方并不一定要在一起,我认为.不过能在一起是最好的结局,如若不能在一起,祝福对方能够幸福那也是一种喜欢的方式.感情的东西是勉强不来的,如若对方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或是一个自私且没有修养的人,那你也不必为他(她)有什么遗憾,因为你看清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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