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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说……(2007-11-13 12:26)
 同事说:“上个月的总结报告是你写的吗?你们部门的两个同事互相说是对方写的,但是没有人提起你。不过写得却是不错。”
 同事说:“你的报告我们已经跟董事长说了,董事长夸你写得好……”
 同事说:“如果不是董事长钦点的话,我们就想把小刘安排到你的位置上了。”
 同事说:“你别再为不是那个部门而难过了,其实你主管跟董事长要人的时候没有要你.”
 同事说:“晚上大家聚会,一起吃个饭吧!”
 同事说:“毕业以后一定要学会喝酒,学会怎样跟领导喝酒。”
 同事说:“敬酒的时候要按领导的大小顺序……”
 同事说:“上班的时候不要随便跟别人说话,要乖乖的,对任何人都不发表意见。”
 同事说:“你们一起应聘的大学生关系变得已经很微妙了,你们是竞争对手。”
 同事说:“即使你们在一个员工宿舍也要小心行事,不要随便吐露心声。”
 同事说:“……”
 ……
感谢所有的同事,是你们让我懂得,原来人可以这样孤独。
杂七杂八(2007-08-17 17:44)
   已经上班了,所以生活变得规律而无奈了。我必须按照公司的狗屁规定每天像条狗一样的工作,也会因为比我权力大的狗的一句话而改变一天的工作,总之是进了狗窝了。同事之中,人才辈出。有能够站在楼厅里骂街的,有能够一天二十四小时播放MP3的,也有能够像在菜市场一样的爷们儿娘们儿叫唤的。很多同事对我的态度很复杂。原因很简单:因为半年之后我很可能就是他们的领导层,虽然现在小毛丫头一个。大多时候自己NB似的表现出很博识的嘴脸,对着比自己低学历的人,骨子里总有一种优越感,今天聊聊英语,明天谈谈心理学,后天又不知道扯到什么上去了,总之是想告诉他们我有跟他们不一样的地方。认识个感觉不错的朋友。虽然是女孩子但是做事情果断而利索,像个爷们。她是我相公呵呵。结果就因为这直爽的爷们儿性格,小姑娘把一盘菜杂在了一个垃圾的身上结束了这狗屎般的日子——勇敢的追求新生活去了。而我呢,三思而三思,思了六回,决定先忍他一年看看到底能混成什么样。
    住在公司的宿舍之后睡眠变得相当好,这简直是给我的一种福利——因为公司不给其他的福利,只能自己谋取了。宿舍一共住了三个人,一个是我跟我同时面试的大学
对男人的一点儿感悟(2007-06-01 17:35)
   有些男人是看女人的长相的。他们接近女人是因为女人的娇美和可人,一些单刀直入,直抒胸臆表达爱意;另一些人则以友情为幌子大献殷勤,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会因女人有自己的男朋友而停止战役。
   男人与女人之间是有友谊存在的。这种友谊可以是从一方对另一方有好感为起点,也可以是单纯的友谊,但是如果是原来的情侣,那么这种转换就会有其他的企图了,只是谁都不打破规则而已。
   在我身边,有些男生是原来的同学,我知道他们对我起初有好感,但后来我们确实成为了同生共死的好哥们,直到现在。另有人,是我的男朋友,双方都摊牌可以作为好朋友,但其实这些都是幌子,因为一方仍存有希望,抱有幻想。所以这种“友谊”是极其脆弱的。因为爱过,所以不能成为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能成为朋友,我们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还有些人,他们的出现和离开都是偶然的,在我生命中永远不可能停留很久。他们热烈夸张的进入我的生活,又悄然无声的离开,真的不留一点儿痕迹。这是我们双方都期待的,这种淡淡的消失。最后一些人,定是我喜欢或涉及到爱的。对于我来讲,喜欢一个人需要很久,爱一个人更加不是件
吵架(2007-05-31 15:09)
   今天的天气很好,下雨了噢噢。昨天和男朋友晚上又吵架了。也不算是吵架吧,他让我帮他做事情我没有做,然后他下班的时候就嘟囔了两句。我心里特别不舒服,整个晚上也不说话,出去散步的时候就彻底爆发了。站在风里不走。然后两个人就坐在凉凉的台阶上。他在我眼前做鬼脸,妄想用这种方式化解气氛,不想我看着更生气,一脚下去就揣了他,然后继续坐着不说话。任他怎么哄我也不想说话。满肚子尽是委屈。明明他的书包是自己喝可乐弄湿的,然后自己不想着刷干净去见客户,反而让我刷!这是哪里的道理,整个事件自始至终也不关我的事情,凭什么怪我不帮他刷。
     风越来越大,他拽我回去我就是不动,然后我也忘了为什么了自己起身就往回走。我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两米远,要是正常情况下两个人之间是没有任何空隙的,谁都感觉到了气氛的紧张。
     回去之后,他试图缓解这种一点即爆的火药气氛,不断地对我做鬼脸之类,我全然不顾,心里特别委屈呢。突然脑袋又不对劲儿了,起身直奔他晒衣服的地方把衣服仍到地上,他慌忙过去拦我,挠我痒痒,真他奶奶卑鄙!我一屁股坐到地上,还不断地踩他的衣服。他把我抱起
发生了那么多事情(2007-05-15 13:12)
  很久没有写博客了,懒洋洋的像只野猫趴在草地上露出鼓鼓的肚皮晒太阳=。=
这么长时间以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没来得及更新哈哈,以至于很多朋友对于我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前一篇的文章上,于是电话询问的话题和QQ聊天的内容也就停留在那一天上,为了不让我每次都从那天开始解释,还是写出来比较好。
   具体发生了一下事件:
  第一,在我生日过后的第二天,我和男朋友和好了。此次分手的一大部分原因是我的所有的朋友说我小题大作,他奶奶的,莫非是我的是非观发生了质的变化,要不怎就差距那么大。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错误也算错误吗?你也太可怕了!”此次的分手事件,让我
一个人,不害怕(2007-04-26 19:18)
 从上周六到现在,一个人已经过了六天了。这期间,失眠有两次,噩梦惊醒有两次,流泪有一次,怨恨和想念有无数次。
 今天又一个人出去走了走。吃了点麻辣串,从来没觉得这么辣,从皮肤辣到骨髓,而后又渗出肤面。在一个人的日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听音乐。但突然,音乐停了,原来有电话。刚换了手机号,而且嘱咐了很多人这期间别理我。怎么会有电话呢?拿出来一看,原来是家里的。一接听就是爸爸那浑厚而苍老的声音,这使我想到他厚实的手掌和满是皱纹的脸。他不怎么会说话,只是问我,是不是在上班,说他今天早下班了。我知道为什么他给我打电话,因为两天前我告诉他,我和XX分手了。原因是XX骗了我。他当时没有说些很激烈的话,只是跟我说现在的男生很坏很坏,要小心别吃亏。
  爸爸继续跟我说着些家常。然后他突然告诉我他在吃苹果,问我听着馋不馋。我本来快流出的眼泪就这么被他逗回去了,爸爸总是这样。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像对待五六岁的女儿般逗我开心。
  挂了电话,就一直低着头往回走。但是不想回去。不知道该干什么。然后就去家属楼的小花园里看看野猫。和一个老奶奶聊了聊野猫的事情,看出来有年轻
遗书(2007-04-05 11:54)
  昨天晚上本来好好的跟一个朋友打游戏,结果由于我随便说了几句不中听的话,惹怒了他。我自己知道真的是无意的,可对他来讲就会觉得我无理取闹。就像他最后说的,“谁都不欠我的。。。。。。。”是啊,谁都不欠我的,我凭什么就自以为是的认为全天下的人都会谦让我?想来真的觉得自己有病。昨天晚上躺在床上,就那么流眼泪,一直流啊流,我知道自己没有勇气跟他道歉,所以我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朋友。这对他也是好的,那么久以来,他一直在帮助我,什么事情都在打扰他,让他不得安宁。这样也好。自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一直想着这么多年不如意的事情。我这个人,记不住好的事情,满脑子都是自己那许许多多的不顺心。我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是自己的性格所至,天生一个神经病。我总是在逃避,遇到事情就像老鼠一样钻到洞里,唯一与老鼠不同的可能就是它不会哭。我想着自己这样子,越来越厌恶自己。
    。。。。。。。。。。。。
  想了很久写遗书的事情。首先要写得肯定是我的爸爸妈妈,我知道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老年丧子。然后写给弟弟,写给男朋友,写给我所有的朋友,。。。。。。。发现自己真的有很多放不下的
贱人!!(2007-04-04 14:01)
   宿舍里有个我最讨厌的贱人。她贱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宿舍的好朋友生日她给人家买菊花;宿舍人有个去检查自己是不是得了肝炎,她就跟着去,去看检查结果,还当着人家的面说别传染给她!我不在的时候偷偷的换我的键盘!他妈的活活能把人气死!
   他妈的是怎么回事呢,这个贱人居然买了跟我一样的衣服!烦死人了我都不想回去了!这个世界上其实贱人还是有报应的,我就是这样认为。她所谓的好朋友把她苦苦追求的男生给抢了,大快人心!!其实还要谢谢那个女孩子呢,给我出了口恶气。
   本身长得特别像阿富汗那边的妇女,皮肤土黄色,头发又少又自来卷,还整天挺着个胸走路,装气质。年级很多人在宿舍里学她走路的方式,还学她说话有气无力地喋样子,真是笑死人了。
   大一大二的时候把脸画的全是白色,就算你脸土黄的吧,也不能这么夸张吧!结果搞得我们宿舍的人一出去别的宿舍的人就问,“哎,你们宿舍那个谁脸上涂多厚啊?是不是一走路粉都满天飞的?”搞得我都不敢随便出去串门。
   我都疯了,整天跟这样一个贱人住在一个宿舍。为了追个男人每天回来换两次衣
我的蒙蒙(2007-03-30 17:23)
先扯两句。我曾经养了很多的活着的东西,花草虫鱼,我都养过。最长的活了一个学期,最短的活了一天半。后来看宫崎骏的《龙猫》我就特别的喜欢。还到官园市场亲自考察了一下。真的龙猫虽然长得象只老鼠,但是也挺可爱的。
嘿嘿,我本来爱得不成,但是考虑到既然这么爱了,就别害它了。我就没买。。。。。。
然后买回去作为宠物的寄居蟹和鸳鸯蟹活了一天半就牺牲了。
事过一年之后,我马上快工作了。于是我就觉得我该找点事情过完上学的最后两个月,顺便培养一下自己的责任感和爱心。于是我就买了一颗柠檬树。我坚信它能够长出柠檬来。卖树的阿姨告诉我,每天给它浇水,夏天的时候天气干浇两次水,要是长出柠檬的时候留下一个其他的都剪掉,因为树枝很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宝贝。这个宝贝占据了心中最重要的位置,一路上无论风景怎样,朝花夕落,或喜或悲,顿然回首,待一切浮华成云烟,最最爱惜的还是这个宝贝。我相信人的一生只会爱上一个人,无论他再碰上什么样的人,心里最深之处还是爱着最初的那个人。有句歌词是这样的“最后才知道,真正最爱的,是最初离开的人”。
我觉得离开是很必然的事情。爱情是不能足以让两个人终生厮守的。如果我是朵单纯的花朵,那么如果我喜欢蜜蜂,我可以跟它快乐得在一起。但我总有枯萎的时节,蜜蜂总要飞到别的花圃去采蜜,所以我们还是要离别的。我不是花朵,而是比花朵复杂得多。我每天遇到不同的人,因公因私会离开某个地方,这样我就不得不离开。总是离开,总是不确定,爱情也就变得没有魔法的。当我习惯了离开,这种习惯就会替代蠢蠢欲动的爱情,当我习惯了一个新的习惯,这个新的习惯就会替代我现在习惯。但是我心里有一个宝贝,它是藏在我心里的,这样它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我到哪里它就到哪里。一路上都陪着我,这样我就不会再寂寞。我觉得这样的爱情是很好的。唯美而永恒。而且最重要的是,它的载体是我,我不说出来,谁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