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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土资源部包二奶的腐败官员已被查处,山东国土资源厅纪检干部王志华包二奶拖了四年也应该很快被处理。为找到王志华的主管领导,特此发布《悬赏寻官启示》紧急寻找!!有关部门哪里去了?主管领导哪里去了?谁是厅长?山东国土资源厅的纪检组长你在哪里?你们在哪儿谈反腐败?你们又在哪儿寻找王志华包二奶的违纪线索?是谁把中外2000多家媒体揭露王志华包二奶后又把王志华推到主席台上谈反腐的?又是谁让王志华和有夫之妇李翠连通奸后让王志华多次立功受奖的?山东国土资源厅评选“优秀公务员”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是谁违反组织纪律把弄虚作假的“调查报告”给王志华的二奶当证据告王静的???到底是谁在背后想利用国家公权打击报复举报人???为什么举报人多次举报没有回声??紧急寻找!!!

 

第一组证据

1、网络下载的东方卫视节目光盘、改下节目的文字解说;来源:新浪网

2、我们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去的对上海文广传媒集团的严正声明;

3、证明上海文广传媒集团已经收到严正声明特快专递信件单位收发章,来源:济南邮政局

4、历下法院收取的本案诉讼费、特快专递收据

    证明上海文广传媒集团把严重不实的报道放在网上,误导观众,侵犯了杨锡莉、王静的名誉权,在杨锡莉多次打电话编导不接,对上海文广传媒集团提出严正声明后,他们还是置之不理,杨锡莉、王静为维护自己权益,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诉讼费等收据。

 

第二组证据

1、菏泽二审法院2007年4月29日经过开庭审理后下达的裁定书,来源、菏泽法院。

2、定陶县法院重审裁定书,来源:定陶县法院。

3、李翠连丈夫牛辉礼举报王志华勾引李翠连的材料及二审出庭作证笔录、证人邵存良出庭二审作证的笔录,来源;菏泽法院。

4、 山东卫视采访07年4月13日菏泽中院开庭的新闻报道,来源:网络下载。

5、人民法院网转山东商报对李翠连撤诉的新闻报道“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续:被

【转帖】人民网网评:邓玉娇将创造历史!

原帖地址:http://leaders.people.com.cn/GB/9336058.html

公元2009510日,历史将永远铭记这一天。

据媒体报道,在这一天,中国湖北省名不见经传的巴东县里一个21岁的小女子邓玉娇,面对企图对她施暴的腐败官员,奋起抗争,在三个彪形大汉的多次按倒、殴打下,在自己的身体、生命受到严重伤害和死亡威胁的时候,拼死反抗,勇敢自卫,用随身携带的劳动工具——修脚刀,分别刺死、刺伤了两名歹徒。

邓玉娇这一惊天地、泣鬼神的贞烈壮举,通过各种媒体很快传遍了九百六

行政复议申请书(2009-05-24 23:14)

申请复议人:   杨锡莉、王静;住址:济南甸柳新村五区17-2-602

                 电  话:13808928921

被申请复议人: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地址:济南解放东路  

复议请求:    请求撤销历下公不立字【2009】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本案依法由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受理立案,并书面告知调查结果,本案涉案的具体违法行为人及其具体实施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

事实与理由

    因控告、报案人不服“历下公不立字【2009】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今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立案,并书面告知调查结果,本案涉案的具体违法行为人及其具体实施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3-01-01实施)》“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举报材料已于2009年4月23日上午通过特快专递寄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 特快专递号码为:EH027054461CN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领导:您们好,

在此,我们向您们举报山东妇联《祝你幸福》杂志社严重违反新闻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偏听偏信无耻者无畏的二奶李翠连的谎言,挑战公序良俗,在有夫之妇李翠连给有夫之妇王志华当二奶,事实清楚,证人出庭的情况下发表颠倒黑白违背事实的报道,公开为王志华的二奶李翠连加油喊冤。并且在文中点明李翠连曾登陆王静举报父亲包二奶的网站《父亲不如西门庆》去观看,既然这样,难道说和中国包二奶最牛的王志华、李翠连是定陶县老乡关系的山东妇联杂志社的女记者牛淑娟的文化水平还不如一位村妇?为什么对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光明网、山东新闻网、王静《父亲不如西门庆站》网上、法制早报、重庆卫视等等多家媒体新闻报道视而不见;对公开发布的经过法律程序证明的证人证言证明王志华包二奶是李翠连的、包括菏泽中院、定陶法院的裁定书视而不见?为什么不敢客观公正真实的报道?为什么不找我们核实有关事实?本应以保护合法家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山东妇联杂志社的媒体为

  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纠纷一案,济南中院2009年2月10日经过再审开庭公开审理,近日下达裁定书,(2008)济民提字第22号,确定历下法院对此案判错了,裁定书认定:本院再审认为,本案原审对王志华是否完全履行了支付王静未成年期间抚养费义务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原审判决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作为判决依据,属于适用法律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      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06)历民初字第1080号民事判决;

二、      本案发回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重审。

 

    此案简介:2003年春天,身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干部的王志华公然挑衅党纪国法出资租房包养安徽古井镇牛某某的老婆李翠连,并为了达到和二奶李翠连结婚的目的,打骂妻女,抛弃了未成年的女儿王静和二奶在外面居住,拒不承担婚生女儿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九成省部落马高官有情妇,政府家属院变成寡妇村”,在这个包养情妇活动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就是那些无辜的孩子,这些孩子的权益谁来保护??是依靠组织、妇联、还是法院?当然现实社会中包二奶再多的人顾及到有父亲责任的大有人在,但向山东国土资源厅纪检干部王志华这样有钱包养他人老婆,没钱养孩子的也有,是真的没有钱吗?我是王静的母亲,亲身经历整个事件最有发言权,请大家看看2009年2月10日下午,我在济南中院开庭审理的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再审一案中发表的代理意见,再看看文章下的相关网址就全清楚其中的原委了...

抚养费再审代理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我受本案再审原告王静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开庭。

通过本案原告代理人的阐述和法庭的调查,我认为本案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我本着尊重事实真相、忠于国家法律的态度。将阐述以下观点,希望法庭能够依法予以采纳。

一、再审被告王志华在外公开包养二奶李翠连后,对再审原告王静实施的遗弃、不尽抚养义务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

大家众所周知高中阶段是每个孩子

又向正义前进了一步  济南中级下达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案再审裁定书

此案简介:2003年春天,身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干部的王志华公然挑衅党纪国法出资租房包养安徽古井镇牛某某的老婆李翠连,并为了达到和二奶李翠连结婚的目的,打骂妻女,抛弃了未成年的女儿王静和二奶在外面居住,拒不承担婚生女儿的生活学习费用,王静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举报到中纪委,并于2006年4月1日进行法律诉讼,诉求有高工资收入、有抚养能力的父亲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未成年期间和上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但是,此案在历下法院陈昭新法官的枉法判决下,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王静一分钱的费用也没有要来,却被判决承担诉讼费用。王静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济南中级法院提起申诉,2008年7月4日,济南中院受理此案申诉,9月2日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法庭调查期间,又发现历下法院违法的事实,当初王

喜讯:王志华诉王静名誉侵权一案,今收到济南历下法院准许原告王志华的撤诉裁定书,这充分证明王静网站所揭露原告的材料真实性,而对方弄虚作假的调查报告根本不敢拿去法庭质证。

 

 

王志华与周老虎(2008-04-24 10:25)
 

王志华与周老虎

    周老虎的事弄的满世界纷纷扬扬,小有结果,而王志华包二奶的事和其及其相似,王静举报父亲包二奶,王志华又联合二奶诉王静,从某种角度讲填补了中外西门庆偷情史上的一些空白,‘掩耳盗铃’、‘皇帝的新衣’、‘骑虎难下’这些寓言、童话、成语都找到了活灵活现的现代版,可见贡献不小。”“王志华包二奶事件”积聚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导演和演员,王志华、二奶、官员、法官、还有类似于牛淑娟这样的不良记者他们各自找位,自发参与演出,一台展示社会百态的大剧情节跌宕,人们的性格、人品、官德暴露最多……
    点评王志华:这是一个胆子大得出奇的人,说假话不脸红的大骗子,不是因为担任过部队参谋,心理素质好,而是因为他的后面有一个支撑他的利益集团,成员很复杂,怕拔除萝卜带出泥,否则他一个人早就垮了,哪能死撑到现在;
点评个别领导:如果王志华的领导最初以认真、求实的态度调查王志华包二奶,“王志华包二奶的事件”是掀不起来的。有的领导太相信王志华和二奶李翠连的书面保证,是酿成风波的动因之一。“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