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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ry Chrismas~~(2007-12-22 21:26)
 
请点击看大图~
 
天然呆狗Ron Weasley,女王波斯猫Hermione Granger,还有腹黑大尾巴狼Harry Potter~~XD 我心目中这就是最符合他们的动物形象啦XXD
感冒(2007-12-11 17:07)
 

我常常会感冒,所以其实我感冒这没什么奇怪的,但是感冒也是有分等级的啊!像这次这么严重的着实不多……

 

首先,我抵抗力差,有慢性咽炎鼻炎,这是内因。但是昨天那风雪中的一小时绝对是关键的外因!人民大会堂……是的,你很壮观很强大很好,所以连看门的都可以那么牛?竟然因为“觉得吵,不高兴了”这种理由就把一大群人关在雪花飘飘的门外。咱是平凡百姓,咱是第一次进人民大“宫殿”,不过,是说哪怕是在这样的和谐社会里,这种住在天子脚下就以为自己是皇亲国戚的白痴果然还是无处不在么,而我们作为人应享有的被尊重和被保护的权利就这样无时无刻地被剥削了?

 

待我回头好好学学宪法,看看法律都赋予了我们什么权利,哪天怒了我也打场官司去。

草图一张(2007-11-29 15:26)
 
额,不要想歪了口牙~人家是很CJ的~~~
 
to 双叉(2007-11-23 23:04)
我不一定赞成你的行为和观念,但哪怕全世界都与你为敌,我也会站在你身边。因为你是我所认定的好友。
 
所以,永远不要绝望,你不会孤单一个人的^^
神的肖像(2007-11-16 17:49)
 我一直认为像西方人那样拥有信仰是件好事,但是我其实从来不知道为什么好。最近听了一位神父讲了两堂关于基督教伦理的课,发觉信仰最大的好处,就是令人不会为究竟该不该这样做、那样做困惑,一切都变得非常简单,无需任何复杂的说服。也许简单和伟大本来也就是一线之隔。
 

比方说,这句话:人是神的肖像。这个定义可说是基督教伦理的基础。

 

这句话的意思反过来说即是:神是人的本体。照过相的我们都知道,肖像总是会不断趋向于本体,越是神似越是令人高兴;然而肖像终究只是皮囊,永远不会等同于本体。这个本体的神代表的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大善”,而作为肖像的人便代表着个人主体的小善。大善对于人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人对于这客观存在的大善则有着一种自然的趋向性——这就是基督教伦理的基本原则:召叫与回应,即:客观的善向主体发出号召,主体响应了于是就会做出善行。客体和主体缺一不可,没有了客观的标准,只有主观标准其实就是没有标准,因为主观总是在变化;而忽略主观的善的作用,客观的善就变得僵硬,主体就难以表现出积极主动性,比方说人之初性本善的论点其实就是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既然人的善完全是天生的,那么不用做任何努力也会被这种天然的善牵引着向善了。

 

客观大善的召叫方式有两种:法律和良心。法律分为神律和成文律。根据基督教理论,神律当然是不可改变的,比如不可杀人、孝敬父母之类,但是个人认为这“不可改变”很难自圆其说,所以就有了成文律的补充,成文律即是人所规定的实施神律的具体办法,当然是可以改变的。良心主要作用于控制自身的行为,但人的行为分为两种:人性行为和“人”的行为。人性行为就是人本性如此,无法控制,比如吃喝拉撒;“人”的行为则是可以控制的,但这种控制建立在如下基础上:一要有理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二是要有意志,能够决定、选择自己的行为。两者都需要人有成熟、健全、自由的意识,所以基督教认为,没有这样的意识下所作的行为是不应负有伦理责任的,比方说神经病和一定年龄以下的少年杀人以及女人被强暴,前者是因为他们的意识不健全,后者是因为她的意识不自由。所以法律应该根据这条原则来制定成文律,同时是否具有如此意识这点也应该是由法律来判断的。

 

主观小善的回应与否应由自身的回应能力来判定。责任(responsibility)这个词其实就是由回应(response)和能力(ability)组成的,所以说,你的回应能力越大,你的责任也就越大。这个能力是多方面的,比如生理、受教育程度、心理、环境等等,从这个角度说,就算面对一个落水儿童,你如果不会游泳那就是没有能力回应此时号召你行善的声音,那么你也不负有责任。

 

总而言之,基督教认为趋向善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只要你有能力,行善就是一种责任。于是,善就变得非常简单——只是因为这是你的本体对你的召唤。

 

另外,同样也是“人是神的肖像”这句话,也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神的肖像,所以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如同尊敬上帝一般,这也令很多事情变得非常简单。比如汽车撞人的责任判定,争论了许久最终我国还是认为不管行人有没有过错汽车都要承担责任,理由是因为人是弱者,我们应该保护弱者,但是根据基督教的这个理论,根本就没必要争论,理由非常单纯:因为哪怕那是个罪人,他也是神的肖像,也要尊敬和保护。此外人人平等和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也是来源于这句定义。

 

信仰的确可以令一切变得非常简单,然而这样的简单却是一种至善。

神的肖像(2007-11-16 17:49)
 我一直认为像西方人那样拥有信仰是件好事,但是我其实从来不知道为什么好。最近听了一位神父讲了两堂关于基督教伦理的课,发觉信仰最大的好处,就是令人不会为究竟该不该这样做、那样做困惑,一切都变得非常简单,无需任何复杂的说服。也许简单和伟大本来也就是一线之隔。
 

比方说,这句话:人是神的肖像。这个定义可说是基督教伦理的基础。

 

这句话的意思反过来说即是:神是人的本体。照过相的我们都知道,肖像总是会不断趋向于本体,越是神似越是令人高兴;然而肖像终究只是皮囊,永远不会等同于本体。这个本体的神代表的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大善”,而作为肖像的人便代表着个人主体的小善。大善对于人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人对于这客观存在的大善则有着一种自然的趋向性——这就是基督教伦理的基本原则:召叫与回应,即:客观的善向主体发出号召,主体响应了于是就会做出善行。客体和主体缺一不可,没有了客观的标准,只有主观标准其实就是没有标准,因为主观总是在变化;而忽略主观的善的作用,客观的善就变得僵硬,主体就难以表现出积极主动性,比方说人之初性本善的论点其实就是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既然人的善完全是天生的,那么不用做任何努力也会被这种天然的善牵引着向善了。

 

客观大善的召叫方式有两种:法律和良心。法律分为神律和成文律。根据基督教理论,神律当然是不可改变的,比如不可杀人、孝敬父母之类,但是个人认为这“不可改变”很难自圆其说,所以就有了成文律的补充,成文律即是人所规定的实施神律的具体办法,当然是可以改变的。良心主要作用于控制自身的行为,但人的行为分为两种:人性行为和“人”的行为。人性行为就是人本性如此,无法控制,比如吃喝拉撒;“人”的行为则是可以控制的,但这种控制建立在如下基础上:一要有理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二是要有意志,能够决定、选择自己的行为。两者都需要人有成熟、健全、自由的意识,所以基督教认为,没有这样的意识下所作的行为是不应负有伦理责任的,比方说神经病和一定年龄以下的少年杀人以及女人被强暴,前者是因为他们的意识不健全,后者是因为她的意识不自由。所以法律应该根据这条原则来制定成文律,同时是否具有如此意识这点也应该是由法律来判断的。

 

主观小善的回应与否应由自身的回应能力来判定。责任(responsibility)这个词其实就是由回应(response)和能力(ability)组成的,所以说,你的回应能力越大,你的责任也就越大。这个能力是多方面的,比如生理、受教育程度、心理、环境等等,从这个角度说,就算面对一个落水儿童,你如果不会游泳那就是没有能力回应此时号召你行善的声音,那么你也不负有责任。

 

总而言之,基督教认为趋向善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只要你有能力,行善就是一种责任。于是,善就变得非常简单——只是因为这是你的本体对你的召唤。

 

另外,同样也是“人是神的肖像”这句话,也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神的肖像,所以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人,如同尊敬上帝一般,这也令很多事情变得非常简单。比如汽车撞人的责任判定,争论了许久最终我国还是认为不管行人有没有过错汽车都要承担责任,理由是因为人是弱者,我们应该保护弱者,但是根据基督教的这个理论,根本就没必要争论,理由非常单纯:因为哪怕那是个罪人,他也是神的肖像,也要尊敬和保护。此外人人平等和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也是来源于这句定义。

 

信仰的确可以令一切变得非常简单,然而这样的简单却是一种至善。

某条神谕(2007-10-23 21:16)
大家都知道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两部分,旧约其实就是犹太人的圣经。读过圣经的人就知道,旧约部分的“上帝”其实是非常之狭隘的,除了对犹太人格外的保护,对其他民族简直几近残忍,比如让摩西离开埃及那段,其实并不是很多人以外的那样是法老死活不让犹太人离开,而是上帝故意令法老心硬不许他们离开,于是每次犹太人请求得不到允许的时候上帝就会降灾给埃及,以上帝的话说,这是为了显示他的神迹。这点在我看来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我猜想其中必然有犹太民族性的体现,但目前我还不敢做出什么结论。今天只是让大家来看看这句话:
 
《玛窦福音25:40》
拉丁文:Amen dico vobis: Quamdiu fecistis uni ex his fratribus meis minimis, mihi fecistis.
英文:Verily I say unto you, inasmuch as ye have done it unto one of the least of the least of these my brethren, ye have done it unto me.
中文: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做的,就是对我做的。
 
这句话是耶稣说的,当然是新约部分的,但是耶稣也是犹太人,所以这句话还是非常能体现他们的某种特点。这是一种极端的团结。类似这样团结的民族我印象中还有就是伊斯兰教徒了。似乎这样的民族都是非常容易招人厌恶的。这也许正是人类劣根性的一个体现。人们总是希望自己能被他人喜爱,所以如果有那么一团人,他们表现出对自己团体的极端偏爱的同时,也就是在对其他人表现出排斥和不喜爱,那么那些不被喜爱的人们就会聚在一起鄙视这群人——尤其当这群人是个“群体”的时候,格外遭人厌恶。这似乎算是酸葡萄心理的一种扩大吧。

一段时间之前哈利波特系列就结束了。我是那种不知道结局就绝对不会去看故事的人——和大多数人相反,所以在看了剧透之后终于决定开始看了,从第5部开始我就没看了。于是一口气看完了(嗯,第七部当然看的是网络翻译版)。

 

我得扭转一下对欧美作家的偏见了,我一直认为欧美的思想总是很单纯,思维总是很直线,更何况是儿童文学,但是我发现随着情节进展,《哈利波特》却是越来越复杂了——不止是情节,关键是里面的人物心理和性格描写。我原本一直对于其中“好人很好,坏人很坏”的观念甚为不满,总是格兰芬多善良又勇敢、斯莱特林奸诈邪恶又懦弱,然而从第五部开始这个魔法世界开始变得真实了。哈利盲目崇拜的小天狼星和父亲詹姆原来也并不是那样光芒四射,他们那傲慢自大的一面非常令人厌恶,而斯内普虽然依然性格阴沉可恶,却也有着值得同情的过去,冷静聪明的头脑也为他增色不少。而哈利本人那暴躁、神经质和骄傲的少年轻狂越来越明显了,赫敏的唠叨越演越烈,罗恩的迟钝也实在可气,之前女神般美丽可爱的张秋原来也是个骄纵任性的大小姐……到了最后一部,铁三角那尽管短暂但让人感到压抑的决裂,斯莱特林那可怕的守护灵血人巴罗的爱情悲剧,邓布利多不堪回首的过去以及可说是老奸巨滑、甚至有些残忍的计划,当然还有斯内普那出人意料又催人泪下的回忆,单纯的好与坏的界限可说是彻底被打破了。当然,伏地魔依然没有显示出任何人性的善良,基本上我觉得罗琳就是把他当希特勒写的,逮捕麻瓜出身者的政策什么的,不就完全是法西斯行为么。

 

但是这本书仍然是完全的儿童文学——我的意思不是儿童文学有什么不好,事实上我认为《哈利波特》中想要传达的价值观是人类社会非常必要的,而且它的传达方式也非常出色——这点比中国的白痴儿童片好多了……整部《哈利波特》,主旨就是两个词:爱与成长。

 

先说成长,这点显而易见,从完全的天真活泼的儿童,到拥有成熟性格、思维的青年,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尤其是精神上,我们的主人公哈利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成长的阵痛。第七部中那段艰难的逃亡生活,和挚友的丑陋的争吵,真挚的爱情描写(说实话,赫敏在激战间隙热烈亲吻罗恩以及哈利在面对死亡时最后想到的竟是金妮的吻,这样的描写还是让我有些意外……),至亲好友的惨叫和死亡,为了所有人而坦然赴死的心境,无论是谁,在经历过这些之后都不可能不成长。如果不是目睹过死亡,也许我不会对此有深刻的体会,成长虽然是个过程,但意识到这点之后的改变却几乎是一瞬间的事;如果不是我也成长了,我大概并不觉得这是一部多么出色的作品,所以,即使有孩子不能有所领悟,我相信在某一天他们被迫面对成长的阵痛时,在他们迷茫的时候,想起哈利波特也许能够令他们更有勇气。

 

至于“爱”这一点,这是欧美人一直以来非常热衷传达的价值观,以至于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烂俗——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有必要传达。但罗琳大妈的手段确实高明,传达的方式如此巧妙又合情合理,而且确实感染人心。通过额头的伤疤,哈利总是能感觉到伏地魔的负面情感,这令他常常觉得头痛欲裂,然而在小天狼星死的时候,在埋葬多比的时候,尽管悲痛欲绝,哈利的头痛却减轻了,邓布利多说这是因为他是因为爱而感到悲伤,这种爱击退了愤怒与仇恨;而伏地魔的灭亡,则可以说完全就是败在爱之下了,但这份爱却不是像一些大俗剧里那样被直白到可笑地说出来——伏地魔的灭亡从一开始来说就是在于他低估了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以为斯内普只是想要“得到”她而已,于是毫无顾忌地杀了她,之后还深信她的死对斯内普来说无足轻重从而对斯内普充满信任,导致斯内普和老邓一起合演了一场完美的局。尽管有人说斯内普这种至死不渝的专一的爱像是琼瑶剧的俗套,但就像那天我回答李文凯的一样:对女生来说这是多么浪漫的啊,对于孩子来说这又是多么良好的爱的楷模啊。

 

而造成这场感情悲剧的其实正是众人(包括斯内普、莉莉、詹姆、小天狼星、卢平等等)个性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描写又令人觉得尽管斯内普值得同情,但这一切的发生又那么理所当然,显得那么真实。所以说,罗琳的手段非常高明,说教也说得让人心甘情愿。

 

另外,尽管从行为来看,哈利确实变成了一个圣人——说着“不会牺牲一个学生”而拼死救了那么讨人厌的马尔福和高尔;为了彻底摧毁伏地魔而坦然地接受阿瓦达索命咒,但对于哈利的心理描写也非常真实,让我想到了《婆娑罗》里更纱说的“所谓拼命,和觉得‘死了也无所谓’是完全不一样的”,对生的珍惜和对死的勇气,那么矛盾那么细腻又那么真实,完全不会让人觉得“伪善”。

 

唯一不满的大概在于对于斯莱特林的定位,还是让我有些无奈……既然有了斯内普、血人巴罗、雷普勒斯(小天狼星的弟弟,似乎是这个名字)这样拥有美好人性的斯莱特林们,为什么在面临决战的时候,斯莱特林学院一个愿意留下的人都没有呢??马尔福三人组不能算,他们并不是为了和食死徒作战而留下来的。另外耐人寻味的是,以智慧著称的拉文克劳学院留下来的人竟然是倒数第二少的,难道真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么,那么相对的,格兰芬多那一大堆留下来的,勇则勇矣,是不是有点考虑不周呢?

 

基本上,看完最后一部,我的心情是惆怅的。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了亲朋死去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感受,所以看了那么多可爱角色的死亡令我觉得压抑,另一方面就和很多人一样了,因为十年的等待结束了,念想了结了,那些熟悉的人物似乎要就此远去了,真是有些寂寞呢。

 

p.s,附上一些我喜欢的情节原文~~:

 

1,哈利在父母的墓前:

但是他们已经失去了生命,哈利想。他们已经走了。这些空洞的话语并不能掩饰他父母的尸骨正在大雪和石块下渐渐腐烂的事实,这是无关紧要,无需觉察的。还没来得及控制,他滚烫的泪水就已经夺眶而出,立即冻在脸上。擦去或者掩饰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任泪水流下,嘴唇紧抿,看着厚厚的积雪掩盖埋有莉莉和詹姆最后遗骸的地方,那或许只剩骨头,也可能已是尘埃。他们没有理会、也不关心自己活着的儿子就在如此近距离得站着。因为他们的牺牲,哈利的心依然在跳动,他依然活着,但此时此刻,他却希望自己正与他们一起长眠于大雪中。

 

2,血人巴罗对格雷女士(拉文克劳守护灵)的爱情:

“后来我母亲病倒了……病得很重。尽管我背叛了她,她仍然苦苦想着见我最后一面。她派了一个爱了我很久但是多次被我拒绝的人来找我。她知道如果那个人不把我带回去是不会罢休的。”

 

哈利等待着。她深深吸了口气,把头扭了过去。

 

“他追踪我到了我当时藏身的森林里。当我拒绝跟他一起回去时,他变得很激动。巴罗一直都是个有着火暴性子的人。他对于我的拒绝十分愤怒,嫉妒我的自由,他刺杀了我。”

 

“巴罗?你指的是——?”

 

“是的,他就是血人巴罗,”格雷女士说着撩起了斗篷的一侧,给哈利看了她白色胸口上的深色的创伤。“当他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以后,他被巨大的悔恨淹没了,他用夺去了我生命的武器杀死了自己。这么多世纪以来,他一直戴着他的链条表示悔恨……他的确该这么做。”

 

3,斯内普为了莉莉向老邓求助:

“如果她对你来说这么重要,”邓不利多说道,“那伏地魔肯定会饶了她,你能不去为她求情吗,以她的儿子为交换条件?”

 

“我做了——我是这么求他的——”

 

“你让我恶心,”邓不利多说,哈利从未见过他的声音有那么多憎恶。斯内普好像颤抖了一下。“你不关心她丈夫和儿子的性命吧?他们死了,你就得到你想要的了?”

 

斯内普什么也没说,只是直直看着邓不利多。

 

“那就把他们藏起来!”他嘶哑着声音说道,“保证她——他们的安全,求您了!”

 

“那么作为回报你能为我做些什么呢,西弗勒斯?”

 

“回……回报?”斯内普张口结舌的看着邓不利多,哈利本以为他会抗议,然而过了很久之后他说,“我什么都可以做。”

 

4,斯内普听老邓说他那残忍的计划:

“那么那孩子……那孩子必须死?”斯内普相当冷静地说。

 

“而且必须是伏地魔自己动手,西弗勒斯,这很重要。”

 

又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然后斯内普开口道:“我以为……这么多年来……我们都在为她保护他,为莉莉。”

 

“我们是一直在保护他,因为必须教他、培养他,让他能够拥有足够的勇气。”邓不利多仍旧紧闭双眼。“同时,伏地魔和他之间的联系像寄生虫一样在滋长。有时我觉得他自己也怀疑过,如果我料得不错,他安排好一切后肯定会去赴死的,那就意味着伏地魔的末日到了。”

 

邓不利多睁开了眼睛,斯内普看起来十分惊恐。

 

“你一直保护他的生命就是为了让他在关键时刻去死?”

 

“别这么惊讶,西弗勒斯,你曾经眼看着多少人死去啊?”

 

“以前那些都是我救不了的。”斯内普说道,他站了起来。“你利用了我。”

 

“什么意思?”

 

“我为你做间谍,为你说谎,为你身陷险境。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要保护莉莉·波特的儿子。现在你告诉我把他养大就是为了把他像猪一样宰——”

 

5,斯内普保存莉莉的遗物:

斯内普跪在小天狼星老房子的卧室里。当他读着莉莉从前的信时,眼泪顺着他的鹰勾鼻子不停滑落。信的第二页只有几个字。

 

“不能再和格林沃德做朋友了,我觉得她一定是疯了!

 

爱你的 莉莉”

 

斯内普把有莉莉签名的那一页折起来揣进袍子里,然后把手中拿着的照片撕成两半,留下有莉莉笑容的那一半,把有詹姆和哈利的那一半扔回到柜子底下的地上……

 

6,哈利赴死前的心理片断:

只是他以前太傻才没有发现。他甚至从未怀疑过,就理所当然地认为邓布利多是希望他活下去的。现在他才明白,他生命的长短仅仅取决于消灭所有的魂器所需的时间。邓布利多把销毁魂器的工作交给了自己,而自己也遵从他的指示,继续破坏着那不仅把伏地魔,也把他同这个世界联系起来的纽带!多么简洁,多么优雅,不用再浪费其他任何一条生命,而是把这危险的任务留给那个已经被标记了‘杀戮’的男孩。他的死不会是一件不幸的事,而是给伏地魔的又一个致命一击。

 

……哈利回头看了一眼门厅:人们在里面忙碌着,试图互相安慰,喝酒安抚情绪,或者跪在死者身旁祈祷。但没有看到一个他关心的人——没有赫敏,没有罗恩,没有金妮或者韦斯莱家中的任何一员,也没有卢娜。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用他生命中剩下的全部时间来交换,只要能让他再看他们最后一眼。但是如果那样,他又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回过头,接着上路呢?也许现在这样才更好吧。

 

……莉莉(的灵魂)是所有人中最高兴的。她走近哈利,把长发甩到身后。她绿色的眼睛,简直就跟哈利的一样。她如此渴望地看着他的脸,就像从来都看不够似的。

 

“你真勇敢。”

 

哈利说不出话来。他一直看着她,他真想站在这,就这样看着她,直到永远。不,永远也不够长。

 

……“那会疼吗?”

 

他还来不及阻止,这个幼稚的问题就从他嘴里冒了出来。

 

“死吗?一点也不,”小天狼星说,“很快的,比睡着还简单。”

 

……哈利看着他的妈妈。

 

“离我近点儿。”他轻声说。

 

……“哈利·波特,”他轻轻地叫着,声音柔软的就像是摇曳的火苗的一部分。

 

“大难不死的男孩。”

 

食死徒们都没有动。他们在等待: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着。

 

海格在挣扎,贝拉特克斯在大口喘气,而哈利居然毫无理由地想起了金妮:她炽热的眼神,她吻他时的感觉——

 

伏地魔已经举起魔杖了,他的头仍然偏向一边,就像一个好奇的孩子,想看看如果他继续下去的话会怎样。哈利注视着那双红色的眼睛,希望他现在就动手,快点吧,在他还能站着的时候,在他还没有失去控制,泄露出他的恐惧的时候——

他看见伏地魔的嘴巴张开,一道绿光闪过,一切都结束了。

 

7,德拉科·马尔福的妈妈纳西莎奉伏地魔之命去检查哈利波特是否真的死了:

一双比想象中柔软的手碰了碰哈利的脸,又摸了摸他的心脏,他感觉到那个女人急促的呼吸着,感觉到她那贴着他肋骨的心跳声。

 

“德拉科还活着吗?他在城堡里吗?”

 

这句耳语几不可闻,她的嘴唇几乎贴着哈利的耳朵,头倾得很低,长长的头发挡住了哈利,因而其他人都看不到他的脸。

 

“是的,”他轻声回答。

 

他感到胸前的那只手攥紧了,指甲戳到了他。然后她收回手,坐直了身子。

 

“他死了!”纳西莎·马尔福对旁观者们说。

对于日本的态度(2007-09-22 23:01)
昨天在逛反逆论坛的时候,看到有个孩子说“不管别人说什么,我是要支持日本到底了。历史什么的,都过去了,就忘记吧。”,当时就觉得热血上涌……当然我还是平静地看了看下面的帖子,果然大家对于这句话都是不能忍受的态度(其实为了避免看到赞成这话的帖,我没有继续往下翻页……),之后我写了一个超长的回帖,但是在点发送的时候不小心删光了……OTL,之后也丧失了再写的欲望。就在这里宣泄一下吧。
 
当时搂主说的是反逆的编剧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该动画想要表现的政治思想是:通过Britannia侵略日本的行动让人们反思日本当年对朝鲜的侵略(大意)。
 
我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只说侵略朝鲜,中国呢?
 
也许这是因为中国从来就没有像韩国那样硬气地对日本表示过抗议吧。但我也非常理解中国为什么不能真正地、从行动上以对日本的抵制来表示自己的愤怒。毕竟日本是中国的第一or第二大投资国,中国自己却又没有发达到舍弃了这些外资还能维持发展现状的地步。
 
中国大概是这世上最不愿意参与战争的国家之一了。为什么要奉行那样独善其身的外交政策?就是不愿意给人留下任何足以产生争端的借口。好不容易发展到了现在这一步,前景大好,然而基础却并不稳固。毫无疑问中国已经发展了很多很多,但随时可能变成华丽泡沫的经济、依然蚕食着自身内部的政治、逐渐丧失了传统文化价值的空虚而脆弱的新一代、极度不公平从而渴望寻求“和谐”的社会……都令现在的中国发展必须像走钢丝一样谨小慎微,一个不小心就全盘皆输,一切的血汗都化为乌有。自身尚且如此,又怎么有心思去和别的国家争斗?一旦卷入争端,损失最大的只会是自身。愤青们总是轻松地说着“打台湾”“灭日本”,哪有那么容易?说白了,只有美国那样世界第一才有本钱打仗,何况就算是他们也决不会在自己的土地上打仗,说明他们其实也害怕战争。所以尽管小泉拜鬼以来,中日高层互访基本中断,但民间交往以及投资从来就没有中断。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我们就要卑躬屈膝地请求援助。就像当年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之后,如果中国不造出那样大的气势要求美国道歉,美国似乎也会付给受害者家属一大笔赔偿金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假设。历史证明凡是丢了“尊严”的政府,没有一个能长久的。哪怕是超级识时务的日本,被美国丢了两颗原子弹还是心甘情愿当着小跟班,从而发展为如此经济大国,也时常会抗议驻日美军暴行等等,把自己当作战争受害者这点更不用说了,简直是做足了面子工程。何况,中国人所重视的“骨气”、“气节”我始终认为是非常高尚的,尽管现在有人认为某种程度上说这是种愚蠢的固执,但要连官方都抛弃了这样崇高的传统价值观,中国人也就不能被称为中国人了。
 
总之,我就是想表达,一味地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而看不见宏观大局是愚蠢的,没有人会因此感谢你;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没有了尊严,最终也只能丧失自己的人格/国格,一直来的努力、发展、想方设法积累的一切也丧失了意义,只会沦为他人的嫁衣。其实这一切历史早就告诉了我们。说着要忘记历史的孩子啊,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也就不能知道自己为什么存在了。
 
身为宅一族,我却还是很入世的,也许这是“外交官的摇篮”教育得好……|||无论如何,我始终认为,只被声色影绘戏之娱所填充的精神,是撑不起人类高尚的灵魂的。在寻求感官快乐的同时,也不可以忘记自己身为人的责任。当然,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