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删除这篇文章???敬请有关人员给我一明确的答复!!!
致共和国最高执法者的一封公开信
你就直说人有灵魂好了,你都能与亡灵对话了,你是黄仙还是胡仙,我可什么都不信的。你练的是什么功,这么厉害?
博主回复:2009-11-27 11:34:01[删除]
呵呵,我可不练什么功,不过就是扪心自问,找找自己的道德和良心在哪里罢了。
你要是把自己的道德和良心统统都找回来,你就一定能够打败我而且是不用匿名地打败我!
新浪网友:2009-11-25
说实话王大姐并不是我所认为的法医“高手”,但是为人耿直倒也令人十分敬佩,同样是下岗人,不赞成王大姐在博客上的所做所为,普及法医知识我赞成,但随意评价甚至攻击别人则很令人反感。有时我也别别人恭维成“专家”级别,但是也经常提醒自己衙门高并不等于水平高,许多基层一线法医并不比我们差,一定要对谦虚谨慎些。某些时候我们的言行可能引起当事人不必要的举动。
目前检察系统鉴定工作走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但也有幸遇到了高度重视技术工作曹建明检察长,许多难得一见的支持技术工作的红头文件陆续下发,危机与希望并存,虽然王大姐回不到技术部门,检察院包括法医在内的技术工作得到真正发展是我们和王大姐的希望吗,王大姐可能听不进入任何人的劝告,至少也应保持冷静和克制些。
不多说了,也住祝王大姐身体健康。
博主回复:
博主的专业我不懂,不过兵法着实用的是好,果然是写过几本小说的文化人,很是了解我国古代卓越的军事思想,具有丰富的斗争经验。总体战略是围魏救赵,先是借尸还魂、浑水摸鱼,其间隔岸观火、以逸待劳,间或来个欲擒故纵、偷梁换柱,自然还有使得最顺溜也少不了的苦肉计。听说这个博客很热闹,上来看了看,果不其然,原是在电视上看到有这么一个专家如何了得,想学点和法律相关的知识,只是这里实在是比不得菜市场,不是想象中做学问的专家的博客,有点象娱乐圈的那点事儿,看来道听途说,媒体那厮实在信他不过。留了这次言后不打算再凑这个热闹了,虽然我的智商和博主没得一比,但还不至于给忽悠成别人手里的小棍儿。咱也来一计,金蝉脱壳去也
博主回复:2009-11-25 13:38:38[删除]
哈哈,没想到你这么愚蠢!
奉劝你少干些坏事,否则,你会更倒霉的,记住:缺德的事干多了
与“组织”玩了整整8年之后,原本以为自己在人间的使命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
作为一名漫游人间的旅行者,我很想在长达20余年的职业生涯结束后,静下心来,将备受污染的灵魂认真地做一个清理,在自己的博客空间,潇洒地玩一把关于灵魂的文字游戏。
没成想,我的“组织”不知又在谁的指使下,配合代义案的第五次鉴定再次跟我玩起了预谋已久但却愚蠢至极的游戏。
“组织”也许已经忘记了我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那就是和我王雪梅玩是一件非常非常痛苦的事情。
“其实我原本不愿意找麻烦,但是,麻烦真要是找到了我,我也绝不怕麻烦!”
以上文字是我在09年11月13号11点57分49秒,通过手机向我的“组织”发出的信息。
之所以发出这样的信息,是因为“组织”在此之前发给我的几条信息让我清楚地知道,“组织”策划的这场长达数月之久的闹剧,终于在有因无果的情况下结束了。
相信通过这次的失败,“组织”会尽快地成熟起来。
既然“组织
博主回复:
这位新浪网友,奉劝你发表言论时,先用点正常思维好吗?
您应该先论述一下我王雪梅和华夏或者和华夏的某位鉴定人究竟有着怎样的关联,再说什么“华夏已经承认做错了,并道了歉,你还硬撑着呢,你无论如何也挽回不了那尴尬的局面了”的推断。
静候您的回音!
我想告诉你:
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决不是什么尴尬的局面,而是令世人震惊、令上天震怒的险恶!
知道什么叫天怒、地泣、人怨吗?
假如没听说过天怒、地泣、人怨,那么,知道天时、地利、人和吧!
这
“国家医药检验中心已经在代义的肝中检出了氨替比林”。
这是近几天,不少新浪网友在我博客上留下的文字。
试问:“国家医药检验中心已经在代义的肝中检出了氨替比林”这样一个结果,对于死者代义,究竟意味着什么?
对此,我不知道“全家专家论证会”的专家们将会作出怎样的回答,但是,我却知道历史和人民将会作出怎样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