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00年达到4%”,这个数字也被作为唯一的数字性指标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要求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在实际执行中,十几年来,4%的目标一直没有达到。以1995年为例,财政性教育经费只占当年GDP的2.46%。1998年12月,教育部发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再次强调要按期实现4%的标准,但当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比重仍只有2.64%。
2000年,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仅没有达到4%的既定目标,反而低于1986年和1990年的水准。自2001年起,政府将目标的实现推延到2005年。2002年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