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追星,
追的只是似水的年少时光。
我们都长大了,
怀揣着苍老的幼稚心灵,
为了生活四处奔命。
有时候,
甚至觉得比隔壁二婚的女人还看破红尘。
有时候,
又突然感觉也许幸福明天就来敲门,
我会有房子有孩子有票子。
青春真是不怎么实用。
有时候觉得自己还很少女,
可是如果我有孩子见了这个岁数的女人,
也会让他叫阿姨。
那么我老了么?
我又实在想不起二十几年来我做了什么事挣了多少钱。
纵贯线我听得不平静也不激动,
却在人群中泪流满面。
我们不追星,
追的只是似水的年少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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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好像是纪念屈原投江怎么的。
搞得挺严肃,记不清了。
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就是端午吃粽子,
而不是吃月饼。
在这个严肃的节日里,居然也可以很快乐。如果你不快乐,
请看下图。
这个盐蛋是晚饭时分切开滴,我当场就快乐了~
昨晚也很快乐。
一直以来都说将来有了孩子就叫马小翔。
昨晚我灵光一现滴问翔哥,
我们的孩子真的叫马小翔么?
是不是太随便?
他长大会不会嫌弃我们不是很有学问?
于是,我们就开始给某人起名字了。
翔哥说他之前有个同事的孩子叫做马小马,
内外兼修,美妙!
那我们就叫马大马。
等他们长大了,马大马还可以指着马小马做嘲笑状:
哈哈,爷比你强!
我说不好
我还活着。
被人敲了头,忽然玩够了人间蒸发。
宅女做得称职,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再大户的小姐估计也就这造化了。
闷得慌了就和我爸的鸟比唱歌,看谁唱的大声。
结果其中一只学会了咬人,妈呀,这还是鸟吗?
在不就带上狗出去找事去。
打遍普天下小区内露天的所有狗后,
才满足滴回家。
这只英雄就是娃娃,吉娃娃一只,巨刚烈。
院里有家装修,成天把哈士奇栓在院里的健身器材上。
娃娃智斗。
围着健身器材跑圈圈,
白痴哈士奇就跑圈圈追,
绳子绕着健身器材也跑圈圈,
勒的哈士奇直翻白眼。
从此见了娃娃全当空气。
我在一边看的直拍手,
想必这孩子有勇有谋的性子定是随了我了。
中午十二点的时候接到ZQ的电话,说是今天天气大好,下午一起去爬岳麓山。
有点心动。翻身问翔哥,去否?
翔哥还没睡醒,说,你自己去和其他小朋友玩吧!
那么,家长不跟着么?
是的!
……
下床拉开窗帘,果然有很好的太阳和温度,像是春天。
上山要交10块大洋,数了数生活费:
昨晚练摊卖了128元,吃烧烤花了30元,来回打车20余元,翔哥买烟20元,零食数元……
剩下的这点银子得解决温饱啊,于是作罢。
等翔哥起了,我
连续几天都是伴着朝阳倒下去,
今天下午起床照镜子,
两个大眼袋把自己吓了一跳。
于是今天上淘宝花重金败了眼霜和按摩精油。
其实前几天已经做回早睡早起的好孩子,
一到12点眼皮准时打架。
也不知道怎么的还是没坚持下来。
随便套上件衣服披头散发就跑出去吃早饭,
吃了个肚圆,
正赶上长沙人民下班买菜做晚饭的点儿。
决定上平时最讨厌的菜市场转转去。
居然发现了会自己跑出来买肉肉的金毛,
和长着长毛的白豆腐。
很多人围着买,我在边上看着直呼神奇。
看走了大概三拨人,
我终于还是没忍住出手了,
想摸摸长在豆腐上的长毛,手感比皮草怎么样。
结果被老板厉声喝止。
灰溜溜滴走了。。。
可惜没戴相机把那毛豆腐拍下来。
我懒只是一方面,这雨没完没了地下了好几天才是关键。
天亮睡下,下午起床,饿了就喊外卖,不想打字了去就看碟子。
天,这倒霉孩子。
宅了两天,苦闷得不行。
下午有快递上门,真是惊喜啊!终于有个喘气的了。
我饥渴地扑上去,对门外这位年轻的小伙子像夏天般热情。
“你们星期天也不休息啊!外面还在下雨吧?我还以为你们今天不送了呢。辛苦你了,谢谢啊!”
……
我的声音一直把他送进电梯,他却一个字都没和我说。
也不知道是被我的热情融化了还是吓着了。
失望,不是我的化妆包,是翔哥的tee。
打了一会游戏,看了一会碟子,把美国偶像找出来开心,还做了几张图。
翔哥明天一早就回来了,他的使命是解救我这个穷苦的孩子。
我们最近换了恐龙世界里的称呼,我叫他暴龙大王
翔哥回重庆几天。
临走时把几十块的全部财产留给我,
我说你不留点么?翔哥说,你没有自己生活的能力,还是留给你吧。
我就像个被遗弃的孩子,轮流被放在别人家里寄养,我开始吃百家饭。
大伙看我这孩子挺可怜的,对我像对灾区的孤儿一样嘘寒问暖。
第一晚,柳叔叔两口子请我吃了一顿热乎乎的饱饭,四五个菜哪!我满足啊!很激动。
吃完饭柳叔叔盛情邀请我去他家过夜,我没敢。。。
我把这辈子唯一一次的伴娘献给MN。
当MN妈妈把滚蛋包喂到女儿女婿嘴里的时候,这个瘦弱的妈妈对女婿说:好好疼NN。
MN妈妈包的饺子很好吃。胡萝卜羊肉的,一个肉丸的,还有豆沙包。
每次我去她家,都有很好的饺子吃。
可这次的饺子,吃得所有人都泪光闪闪。
举行婚礼的时候,看着台上的MN,我站在下面哭得一塌糊涂。
这个朋友,我认识了10年。今天,她是个大人了。
那年才入幼师,她睡在我的下铺。
干净、腼腆,每周总是从家里带来好吃的。
一个给吃的,一个好吃的,
我们两个胖姑娘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我摆地摊,就是为了卖那些我的旧爱。
其实我不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只是我的新欢旧爱,足够开个杂货店。
从小就喜欢这些叮叮当当的玩意。
在别的小朋友还在校门口买粘牙糖的时候,我就已经偷了老妈的钱去买珠链子戴了。
我不是个省油的灯。
我爸我妈每次见我,总有那么一句是天荒地老都不变的:别乱花钱。
我没乱花,女人买衣服首饰天经地义。现在不穿不戴,更待何时?
以前在家,只要想要的东西,我爸都给买。
他出差回来,必定丁玲当啷的给我买回好多玩意。
花裙子、首饰盒、还有可以吓人的整蛊玩具。
爷爷也一样。
每个周末把我从学校接回他家,一进门那个摆着录音机的桌子上,一定是我爱吃的。
很小的时候,我有个洋娃娃。
黄卷发,蓝眼睛,穿着针织毛衣,还可以叫我妈妈。
躺下的时候,眼睛还会闭上。
那是爷爷从北京给我买回来的。
记忆里,爷爷送我的东西还有。
一个上发条的陀螺,那时候很流行的。
一个上弦就能走路的芝麻官。
一条纯银的项链,很粗的链子,心型镂空的坠子。
当时爷爷从北京回来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