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烧清香”,就是人去世后的第一个春节(具体说是正月初一、二、三),子女须在家里供上灵位,亲戚朋友来凭吊。可能在湖北南部或其他什么地方流行这一习俗。大多数来宾只须放放鞭、烧烧香就可以了,相比人去世时的“大操大办”而言,算是比较“清淡”的了,因此叫“烧清香
”,这是我的理解。
今年要给婆婆“烧清香”,老公拖妻携女回了老家。新年的头三天在家等着客人来,来了陪着寒暄、吃饭,随来随吃,弄得没有了吃饭的时间概念,有时候一天吃、喝上4、5顿。倒是热闹,可把人累得够呛。那些客人们无一不是匆匆来、匆匆吃又匆匆走,因为还要跑很多家“烧清香”,有的人每年都在外面跑。一个春节完全没有找到感觉。
“烧清香”的意义何在?无疑提供了亲人团聚的机会,可能缓解丧亲的悲痛,其他的弊端倒很多,浪费钱财、时间、精力等等。算是陋习,可以取缔。其实活着的时候好好相处才是最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