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觉前和思午聊到一些旧事,时有所思,言犹未尽,早上爬起来也不想整理思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吧,但求一吐衷肠。
其一:
爱,首先要相互尊重。爱一个人,和爱玩偶是有区别的。如果你想要的是一个千依百顺、惟命是从、随时付款的跟班,那么跟充气娃娃和提款机结婚好了,我保证前者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后者要多少有多少。
当你爱上一个人,是因为他身上的光彩吸引了你,他的灵魂能与你合唱,你们的思想投射在同一个光谱,你们的声音融合在同一个声部。
所以,当女人为了自己的心满意足而逼迫男人向原则妥协的时候,她已经不配谈这个“爱”字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女孩子要乐此不疲的去证明“你重视我胜过一切原则”这样的命题。如果相爱之后,却要他为了你蜕去万丈光彩、扭曲心灵的声音,那么当初又为何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