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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博客快2年了,几乎已经忘了还有个博客。
昨天跟一个好久没见的闺蜜聊天,她问我你怎么好久不写文章啦,我还等着看呢。我脸一红,我写的那些蹩脚的文章,自己看了都觉得羞愧。
为什么2年多没写博客?我可以找出千千万万个理由,但归结起来就是一个懒字。这些年难道没有所感所想吗?有的,有很多。还好朋友也很多,有啥感想就有人聊天,然后就忘了。其实用文字把曾经在脑海中浮动过的东西记录下来非常有意思,不管这些文字的质量如何,都是自己的东西。
我的博客是写给自己看的,当然如果能使朋友们有所共鸣,也是意外之喜。
我回来了,这次不会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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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公房”即公有住房,与“私房”相对应,是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由国家分配给国有单位职工居住使用的一种特殊的房产,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近年来,随着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公房出售、转租也活跃起来,由于法律对公房使用权的特殊限制,公房涉及的转租、继承、离婚分割也比私房复杂的多。笔者作为一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对于公房使用权制度对社会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简单的谈一些个人看法。
一、公房使用权的现状以及上海市对公有住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房使用权”是我国计划经济下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凡享有这类“公房使用权”的承
想起那条有意思的短信,翻出来看,看的发笑,这是我感觉最对情对景的儿童节短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