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
为期两周的期末考试开始了,我又忙着监考。今年我真的不知道怎么了,其实自己是不想抓任何人作弊的,但我还是创纪录的抓了七个人作弊。报
(接上一篇)老板,欢迎光临,第一次来我们这儿吧,我叫莉莉。莉莉手快眼疾,一只胳膊早挎到了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年轻客人肩上。
我只能陪那个有啤酒肚的老男人了,老男人一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后来喝高了,一打听才知道是大学教授。这种人我见多了,装的象个雏,实际上一个比一个变态。脱了裤子还得告
虹姐打电话催我开工的时候我正在自己舒服的大床上做着美梦。正梦见挎一帅哥满大街买名牌呢!这电话真tmd来的不是时候

写博客的都是半瓶醋。一点不知道的人不写,什么都看透的人也不写。无知者无畏,一知半解的人最不缺的就是勇气。这不是说人都一知半解,而是人往往喜欢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指手画脚。与自己工作饭碗无关的领域,又是大家关心的话题,大放厥词说上两句不中听的话可以发泄一下,怕什么?反正又不指着这个吃饭,也不怕人笑话,大不了说我外行,我本来
想写日记,但也确实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每天都是起床吃饭睡觉,既没有新的人也没有新的事,日子就和白开水一样无色无味。很怕夜晚来临,很怕睡觉,我的睡眠一直不好,很久才能睡着,闭上眼就是无休止的梦,一觉醒来会觉得更累。很想让自己快乐起来,但孤独的夜就和我的心情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很想体会搂着媳妇儿睡觉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就是在梦里都没有出现过。我有时候很纳闷儿,自己其实也挺早熟的啊!怎么会混到现在这个连柴米油盐都缺的地步,走在大街上连“如花”(通常在周星驰的电影里出现,后来是对所有一出现就让大家呕吐的女士的统称)式的女人都不拿正眼儿搭我。
我喜欢晚上看书、写作,所以我的文字也渗透着夜的颜色,无法拭去!写日记应该在晚上的,而我老是在凌晨。我希望这只是我的习惯,不是我的生活,因为习惯好改,而生活改起来比较难!该来的都来了,该来的也将要来。今天有个女孩说我不懂幽默。呵!呵!无语。记得看过一本书上说,如果女人非常强调幽默感的话,那她其实是把幽默视为粪土的,作怪的是她们的虚荣心。幽默和金钱比起来,女人宁愿男人有钱。不过像我这样两样东西都缺乏的男人恐怕就不可救药了吧!想到这里,我顿觉危机感倍增。算了,随他去吧!我的个性是,当我认为继续想下去没有结果的时候,我就会对自己说两个字——算了!
砰!什么东西爆掉的声音。思绪又回到现实里。
回过头去看,不知什么时候,斜对面的咖啡座上已经坐了一对情侣,那女孩顽皮地弄破了手里的彩色气球。他身
上班以后总是很忙碌,不知不觉又到了星期六,一个星期短得像一天。晚上打开电脑,轻轻地敲击键盘,也轻轻地敲击着自己的心情。停一停,为自己倒一杯绿茶,用困倦的手指紧紧地包围住玻璃杯,暖暖的。喝一口杯里的茶,暖暖的感觉一直流到心里。
“这个冬天不太冷!”她若有所思地说。看着她出神的样
在连续一周的阴雨天气之后,太阳终于肯出来跟大家打个招呼了。早晨起得很早,收拾好之后就打算到办公室去。迈出右腿的那一刹那,还是感觉到了些许的疼痛,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穿耐克鞋打球留下的杰作,当时脚踝肿得像馒头,疼得我直冒汗。而现在我决定把这些伤痛的记忆丢进岁月的垃圾桶里,让它们随着一周阴霾天气带给我的压抑,一起变质、腐烂,慢慢地在空气中消失。走出公寓大楼,抬头看看久违的天空,挤在大群上课的大学生中间,深深地吸一口校园里清新的空气,我又感觉到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那么渺小,却又那么幸福。我走地很慢,自行车的钥匙丢了,不能骑车。我那不争气的右脚,又开始隐隐地犯疼了,医生说我没有伤到骨头,应该很快就好了,只是不要多走动。我看着干净的街道,葱绿的花坪,想象着自己迈开双腿飞跑的情景。是的,脚上的痛很快就会好的,“那么心里的痛也会很快的好起来吗?”我问自己。